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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站务区发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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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 21: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可以在本区发表的内容包括

   对本论坛的意见和建议

   版主申请

   网站,论坛间连接合作申请

   对会员和斑竹的投诉

2,发帖要求

   意见和建议帖:
   
   欢迎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但是请注意尽量不要使用让人不适的语气和词汇。

   诚恳的意见更容易被接受

  
   版主申请帖:

   申请者必须明确自己的申请意向,要做哪个区的版主,以及成为该区版主的条件和规定最好要心中有数;
  
   否则空洞无物的申请帖将被视为无理取闹。

   在申请帖中发言的必须是有对申请人有一定了解的站友以及有决定权的版主。

   不欢迎单纯的支持帖。


   合作申请帖:
  
   请申请者注意阅读本区的关于连接合作的条件的帖子,本论坛将按规定酌情处理连接要求。

   不能参加申请连接决策的朋友请不要轻易回复,您的发言可能会影响到站与站间的关系。

   
   对会员的投诉帖:

   私人矛盾最好在私下解决,但是如果在调解无效,个人利益继续受侵犯的情况下可以发投诉帖请求管理员的协助。

   在有人严重违规并且该区版主没有及时解决的情况下也可直接在本区投诉。

   投诉者务必要提供相关证据(事发的网页或者网页截图,投诉对象的发言等)

   在投诉帖中发言的人必须是投诉人,被投诉人,有处理该事件责任和职权的版主,以及能提供确定证据并且能为自己言行负责的举证人。

  
   对版主的投诉帖:

   私人矛盾最好在私下解决,但是如果在调解无效,个人利益继续受侵犯的情况下可以发投诉帖请求管理员的协助。

   如果有认为版主有任何在版务管理上的处理不当,滥用职权的行为可以在本区投诉。

   投诉者务必要提供相关证据(事发的网页或者网页截图,投诉对象的发言等)

   在投诉帖中发言的人必须是投诉人,被投诉人,有处理该事件责任和职权的版主,以及能提供确定证据并且能为自己言行负责的举证人。

3,详细处罚措施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对论坛造成不良影响的帖子,版主有权利处理,并且有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处罚措施的权利:

发表投诉帖而不能提供具体证据的,投诉无效,如果有攻击甚至侮辱性质语言的,将视为蓄意捣乱性质,情节严重者永久封ID。

在站务区使用不雅,带攻击和侮辱性质语言的,禁言一个礼拜。

在任何站务帖子里发无关言论的加警告20%,超过3铁以上禁言一个礼拜。

投诉帖中指允许当事人,举证人以及有解决问题职权的版主发言,其他发言将视为灌水,加警告20%,任何激化矛盾,煽风点火的行为禁言一个月。不听警告者,永久封ID。

回复已经解决问题的帖子视为灌水,加警告20%,超过3帖禁言一个礼拜。

论坛使用方面的问题请参看论坛指引,在帖子中已经指明的问题将不予回复,管理员有锁贴的权力。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帖不予受理。

涉及到网站,论坛间关系的帖子请慎重回复,任何不良方向的引导,煽动内容的帖子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封ID一个月,情节严重的永久封ID。

没有决策权力的版主包括其MJ和站友请慎重发言。任何在版主选用,论坛发展建议等帖子的最终决定以及解释权归相关管理员所有,发言者要对任何造成不良影响的发言负责,处罚措施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加警告到永久封ID的处罚。

以上处罚措施适用于包括版主的任何人,请各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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