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fly 发表于 2004-12-6 00:31:32

谢谢大家关注这个帖子 ,关于这件事情,风林已经和我联系,我希望这是一场误会,他说下期会刊登更正启示.作为我来说,看中的并不是区区稿费,而是这个更正启示.我也是电软的老看家了.从创刊第2期看到现在,说实话,现在电软在人情味(人性化?)上做得大不如以前,我希望电软能够重新回到往日的"以人为本"的轨道上来.请斑竹琐贴.

happyfly 发表于 2004-12-6 00:33:43

http://www.dxsj2000.com/dr3.jpg

原画

happyfly 发表于 2004-12-6 00:38:16

我在风林的论坛上发贴。被删。。再发。再被删。。。。。。。。。无耻的电软

Hamtaro 发表于 2004-12-6 01:34:03

喜欢楼主的作品!支持维权!

gameboyxx 发表于 2004-12-6 07:13:43

告他就無謂啦,中國的法庭又不是一般的痲煩。。

一起874電軟

EVES 发表于 2004-12-6 14:09:04

如果你在台灣是穩贏的
但你是在大陸...人治的唯一規則是'拳頭大小'...有實力的人說話
我認為你穩輸的...而且可能到最後被告的會變成你
我認為未來50年都是這種情況
放棄創作吧...大環境如此...

但是無論如何還是祝你成功;...

加藤明浩 发表于 2004-12-6 15:45:33

这种事情不能让!
电软这些能来变得越来越…… 让我看了都伤心……

在通知他们一下,不行就告。
图的不是钱,而是自己的权利。

scratch 发表于 2004-12-8 15:00:08

楼主画的巨强!!!!!!!!!
超级喜欢。。。。跪求肖像画一张(有可能的话。)呵呵!!!

scratch 发表于 2004-12-8 15:00:44

楼主画的巨强!!!!!!!!!
超级喜欢。。。。能不能帮我画张啊!(有可能的话。)呵呵!!!

gba00000 发表于 2004-12-8 16:32:43

告电软,支持楼主

环星之雾 发表于 2004-12-8 20:25:07

没关系,告他
风林是不行的,应该起诉

hp-mp 发表于 2004-12-9 20:24:03

先交涉指出如果不给回复就要采取手段,告划不来,写个叙述事件的帖子,往数百个论坛网站都贴贴。语气最好不要强硬,婉转些,希望其他人给个好办法。

电软说是和西祠胡同的游戏版合作,西祠就是一个投稿者集中的地方,其他西陆,天涯,百度,新浪,搜狐,等等人流高的知名论坛,都可以多贴。

hp-mp 发表于 2004-12-9 20:25:45

电软名声口碑来之不易,要是自己不珍惜,也没办法。

不过,用画稿,那里记得不给钱。就是给几本样书罢了。

snakeyxy 发表于 2004-12-13 21:06:01

这个…………同了………………
我也有幅画“有幸”中了标……却也被电软写成了别人…………

我的第1次中标就这样被毁了,我跟别人说的时候还要加上“这个其实是我画的……”别人经常是一幅半信半疑的表情…………

我也反映过,同样没被理睬…………算了,其实,而今电软的确已经不行了…………我还是转投UCG好了…………

环星之雾 发表于 2004-12-13 22:35:12

电软就是这样,网上的东西就随便拿来用

爱野美奈子 发表于 2004-12-14 21:11:29

2003年开始就没再买过电软~~虽然从94年起一直是他的忠实读者~~~然而现在是每况愈下~~~支持楼主~~反对侵权~~

Harlay 发表于 2004-12-14 21:41:02

偶已经N年灭买过杂志鸟。023

charsjc 发表于 2004-12-14 23:44:51

居然有这种事........当然要告它。必杀,电软灭却!

amody 发表于 2004-12-15 10:43:01

dr无视……

天使地狱梦 发表于 2004-12-15 12:29:19

电软的确很让人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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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电软误用我的画的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