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清如水 发表于 2004-12-21 09:35:19

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三星)和索尼公司(以下称索尼)已于12月14日签署了一份相互授权协议,详细规定了由两家公司拥有的专利的共同使用方式。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三星和索尼通过积极开展研发工作,在广泛的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是在与数字化和宽带网络功能相关的技术领域,积累了大量重要的专利。

  今天所作的宣布是自2003年12月以来两家公司之间多次磋商的结晶。值得注意的是,在电子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两家公司将根据相互授权协议共享涉及各主要产品线的专利。其目的是建立一种互利的合作关系,三星和索尼可以籍此使用对方的部分专利,从而与高速发展的数字技术步伐一致。此举象征着一种适应宽带/网络时代需求的新的专利关系。

  为了通过有效的产品开发来促进业务的发展,该协议对产品开发所必需的一些基础技术专利进行了授权,如基础半导体技术和行业标准技术等一些相关技术。

  另一方面,为了培养两家公司的独特性以及保持健康的市场竞争,所谓的“差异化技术专利”和设计权利不包括在该协议涉及范围之内。索尼没有向三星授权的“差异化技术专利”有:与数字精密显像(DRC)相关的技术以及PlayStation架构等。三星没有向索尼授权的专利有:与数字自然影像技术(DNIe)相关的技术以及三星的家庭联网技术。而且,该协议不包括TFT-LCD和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专利。索尼和三星都认为,该相互授权协议将进一步强化双方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好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同时仍然保持各自的独特性和竞争力。

  三星和索尼之间的相互授权协议也适用于两家公司的下属公司。

题外话:记得三星与SONY在今年4月中旬就联手设立了TFT-LCD合资公司,这就不难看出为什么PSP最终决定采用三星的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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