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5-6-22 22:25:35

重申一下交流区关于PZ贴的规定

版规的规定:

6 如果指出某人是骗子之类的贴请给出相关说明并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事实上,在下也知道,这一点是很难做到的。因此这条实际上在操作中只是起到请发贴人谨慎自己的发言,并且为自己发言负责的作用。也从未以这条为理由删除关闭过此类贴。但是有些规定我想还是应该明确一下

1 如前所述,发贴人请谨慎言行,并对该行为负责。指责别人是PZ,这在交流区而言已经是一条相当严重的指控。任何人没有把握的话,请不要使用这项权力。
2 此类贴中,所有与事件无关的人请不要回贴。与事件有关的人包括:事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事件的知情人,双方当事人的担保人,负责交流区事务的论坛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因事件本身涉及其利益的第三人。
3 重申网络交易存在风险,请谨慎决定是否交易及交易的对象。遇到交易中的问题时,支持受害人采取法律手段处理事情。本区本身不涉及交易,也不对交易中发生的问题承担责任。

加曼 发表于 2005-6-22 22:27:20

建议置顶一周以上......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5-6-22 22:29:40

先高亮好了,置顶的容易被忽略……

ayuperfect 发表于 2005-6-22 22:30:50

原来有这样的规定啊,以后要好好记下来。

帕伽索斯之复活 发表于 2005-6-22 22:42:41

支持一下...一个人的言行是一个人素质的代言人..HOHO..新的表情好有趣

pluto 发表于 2005-6-23 01:09:24

事情没搞清楚不应该随便说这说那……

加曼 发表于 2005-6-23 17:56:46

这个帖子大家都应该看看.

暗の马力古 发表于 2005-9-3 09:52:29

做人要厚道~~~我现在就看那些交易量多的出卡人购卡,有些新人出卡我就不敢收了

甘えんぼ 发表于 2005-11-7 15:55:58

呵呵,是人都要有信誉拉,要是人家存心骗逃都没用~~~~~~`

Lucifer? 发表于 2006-1-18 04:15:27

有什么用啊?不还是出现PZ吗?

BOBO福★ 发表于 2006-1-18 13:58:04

原帖由 Lucifer? 于 2006-1-18 04:15 发表
有什么用啊?不还是出现PZ吗?
那你就是说有骗子就是这贴的错咯

羽翼栗子球 发表于 2006-1-18 18:22:10

以前完全不知道这个规定,那以后我就不在PZ帖中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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