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dong134 发表于 2005-9-9 16:36:36

交流区的分类功能已经可以使用,请大家在发贴前务必先选择分类(请阅读PA版的公告)

以前要求的在标题前面加上销售或者求购的要求目前已经可以过度到直接使用分类选项了
请大家在发贴前务必先做选择.
目前可以选择的选项有
[交易]和[交流]两类
已经发表的老贴也请大家尽快修改, 去掉标题上面的销售或者求购, 在分类选项里面选择适合的选项.

[ 本帖最后由 dongdong134 于 2005-9-9 22:32 编辑 ]

lya 发表于 2005-9-9 16:40:16

请问交流是不是求购的意思

dongdong134 发表于 2005-9-9 16:41:47

交流是除交易以外的其他贴子,比如聚会比赛或者其他讨论.

[ 本帖最后由 dongdong134 于 2005-9-9 16:51 编辑 ]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5-9-9 21:58:48

补充

目前分类是 交易 和 交流

目前如此分类,若有什么问题再做改进

发贴时直接选择分类,无需自己手动写上


浏览交流区的玩家可以点击2个分类来查看分类内容


建议 买卖贴 和 聚会贴 都按照分类来发贴,方便大家查询

沙之守鹤 发表于 2005-9-9 22:18:44

原帖由 帕伽索斯 于 2005-9-9 21:58 发表
补充

目前分类是 交易 和 交流

目前如此分类,若有什么问题再做改进

发贴时直接选择分类,无需自己手动写上


浏览交流区的玩家可以点击2个分类来查看分类内容


建议 买卖贴 和 聚会贴 都按照分类 ...
支持斑竹,为大家着想

无忧 发表于 2005-9-11 11:54:17

支持。

Subaru 发表于 2005-9-12 10:25:44

斑竹~~ 怎么大赛的帖子 都不见了?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5-9-12 14:01:01

原帖由 Subaru 于 2005-9-12 10:25 发表
斑竹~~ 怎么大赛的帖子 都不见了?
留意一下置顶贴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5-9-12 16:45:37

追加消息:

考虑到聚会贴的要求更改带来的不方便,和聚会贴原来置顶制度的不同,部分召集人可能短时间内不能适应新系统

和以常一样,为了提倡大家在卡片买卖的交流上更注重一下玩家聚会切磋,短期内若有聚会贴没有按照规定更改并且召集人或者发贴人有原因不方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向斑竹反映情况,由斑竹更改

当然希望召集人或者发贴人是常出现在论坛的,这样方便回答聚会出现的疑难和要点,也学会使用新系统

希望各地玩家聚会开心



此贴我已分类,希望你们聚会愉快



若有短期内聚会贴因此被处理或者出现无分类情况,斑竹看着办,玩家也能向斑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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