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y 发表于 2005-10-5 01:35:30

跑题了……
family computer==famicom==FC==红白机=/=小霸王其乐无穷啊~~
以上。
如果所有网站论坛都不侵权咱们不都得老老实实4800円,6800円买游戏去?模拟器拉ROM拉全都扯淡了。
SO,侵权最高~~~

[ 本帖最后由 yky 于 2005-10-5 01:41 编辑 ]

Arcane 发表于 2005-10-5 12:53:47

Famicom 不等于 family computer, Famicom 应该是一个注册的游戏机商标,没有什么缩写可言,每个人的名字能是缩写吗?

yky 发表于 2005-10-5 15:27:31

楼上说的有理,而且FAMICOM是7个英文字母而FAMILY COMPUTER是14个英文字母外加一个空格,那哪能一样呢?字面就不要抠了。

f107 发表于 2005-10-5 15:31:18

所以FAMILY COMPUTER是错误的名称

BlueAngel 发表于 2005-10-5 16:46:57

原帖由 rockboybb 于 2005-10-3 03:26 发表
http://www.pcgames.com.cn/tvgames/focus/051002/index.htm


这样的大网站也玩这套
什么叫不玩这一套?
你买了多少正版游戏?
若果你的所有游戏配备都是任天堂官方或是神游的东西抑或是PS的正版碟片,你看的漫画动画都是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而得的正品,那么你再来和任天堂站在一边起诉...
真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
不知道有几个冠名游戏的国内网站是官方授权的,
为什么总有人和自己人过不去?
要你站在这里充当斗士???
不好意思,刚才看了片帖子,有点。。。
认为2楼的第二条说得有理。。。
对不起,考虑到本站的版规,帖子自己去看(有可能已被删)
http://bbs.kaoyan.com/viewthread.php?tid=1078661&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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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谁能告诉偶,为什么这样的行为不被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