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渺游仙 发表于 2005-10-9 10:54:18

小仙说两句.不爱听请54:
每个论坛的游戏规则都不一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最后..NW不会因为你一个人而改变
以上.

诗韵 发表于 2005-10-9 11:04:14

不吵架只提意见,意见不能改变一切但并不能说不能提意见,你论坛不需要为我为任何人改变,为你自己改变是真的

wei 发表于 2005-10-9 12:39:10

嗯国法是人定的,我出去砍人好了

诗韵 发表于 2005-10-9 13:02:58

楼上的不值的与之讨论。到此为止

wei 发表于 2005-10-9 14:01:33

以你的理论什么都不需要讨论了
以上

mobtea 发表于 2005-10-9 14:23:59

原帖由 诗韵 于 2005-10-8 16:36 发表
哈哈哈哈哈哈,要不说人气低呢,斑竹都这样马虎的,呵呵呵,人还不算多呢,哈哈哈哈哈。让你学还不学。笑~~~~~~~~~~~~~~
是是是
我们NW没有大神您待的论坛人气高

诗韵 发表于 2005-10-9 14:37:01

不说话了,也不要跟贴了。

yanyan 发表于 2005-10-9 14:42:56

其实这贴能到4页,已经给足LZ面子了~随便那条都够禁言的了

诗韵 发表于 2005-10-9 14:44:41

这在北方叫“护独子”。没有好处

iyxg 发表于 2005-10-9 14:47:06

喔-.-~现在认识楼主了

连我都能认识楼主= =...炒作算比较成功吧......

诗韵 发表于 2005-10-9 14:51:57

谢谢捧场了哈哈

诗韵 发表于 2005-10-9 14:52:43

这个社会什么不是炒作出来的啊

Amynot 发表于 2005-10-9 15:09:31

原帖由 诗韵 于 2005-10-9 14:44 发表
这在北方叫“护独子”。没有好处
你告我护的是谁行吗?

yanyan 发表于 2005-10-9 15:35:11

求糊独子的正确解释- -

诗韵 发表于 2005-10-9 15:55:00

就是只保护自己孩子的意思,解释完了,停论停论。

ヴァルキリー 发表于 2005-10-9 16:01:30

楼主从27楼开始就在喊."再见.潜水.不来了.停止"
现在都到4页了........
这就是典型的当B子还想立牌坊啊

诗韵 发表于 2005-10-9 16:06:52

哈哈,说到做到,只是看到潜水区有几个值得讨论的来说说。
要立也不在你这里立。

加曼 发表于 2005-10-9 18:40:46

这个人怎么还没处理掉- -

怀疑是超版的亲戚了~XD

Faiz 发表于 2005-10-9 19:02:29

NW总算是历史悠久的,对他不离不弃的也不是收了钱才说好话的。
NW以前被人怎么对待过,LZ不知道吧,要说某个地方的话之前,先搞清楚那里的历史会不会更妥当?

Ring 发表于 2005-10-9 20:29:12

其实这贴能到4页,已经给足LZ面子了~随便那条都够禁言的了
再结合楼主36楼以及后两页的部分发言,锁.同时对楼主作出相应处理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出来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