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の战神 发表于 2005-12-13 12:39:42

原帖由 理亚 于 2005-12-13 12:31 发表

照片里第3个人不是第3个人..我在说什么= =

还有战战你的美照还有你那25岁初恋的故事早就流传开了


= =

我就知道....

感谢你的义务宣传啊- -

没想到都远在边疆了我的人气还是这么火

Hummer 发表于 2005-12-13 12:41:45

所以我要推倒LEN
没记错是C66的本

然而转载不注明原作者早晚还是会烂JJ的

理亚 发表于 2005-12-13 12:44:05

原帖由 堕落の战神 于 2005-12-13 12:39 发表



= =

我就知道....

感谢你的义务宣传啊- -

没想到都远在边疆了我的人气还是这么火
米办法,茶余饭后的笑料

尤其是那个身上的血迹

深海の孤独 发表于 2005-12-13 13:02:48

原帖由 tonybear 于 2005-12-11 21:16 发表
切- -

丫头 越来越像女魔头了
我越来越圣女

霞·雫 发表于 2005-12-13 19:02:48

原帖由 Hummer 于 2005-12-13 12:41 发表
所以我要推倒LEN
没记错是C66的本

然而转载不注明原作者早晚还是会烂JJ的
我看到时候也是没注明的 又不是LOLI志里看来的
怎么不说翻译修改原著的会烂JJ呢 搞笑

Hummer 发表于 2005-12-13 19:19:42

原帖由 霞·雫 于 2005-12-13 19:02 发表

我看到时候也是没注明的 又不是LOLI志里看来的
怎么不说翻译修改原著的会烂JJ呢 搞笑
因为你不贴封面和扉页

准确说你是从第七页开始贴的

http://sirhummer1983.ifrance.com/01.jpg

http://sirhummer1983.ifrance.com/02.jpg

[ 本帖最后由 Hummer 于 2005-12-13 19:21 编辑 ]

霞·雫 发表于 2005-12-13 19:28:10

没扣题 现在版权意识这么强烈干吗搞笑贴图罢了
去年我帮人翻了一套H漫画时候 都没被加上名字呢

Hummer 发表于 2005-12-13 19:30:28

原帖由 霞·雫 于 2005-12-13 19:28 发表
没扣题 现在版权意识这么强烈干吗 搞笑贴图罢了
去年我帮人翻了一套H漫画时候 都没被加上名字呢
这话说得真了不起

你倒是懂得慷他人之慨

霞·雫 发表于 2005-12-13 19:36:35

这话的前提是 没得到版权情况下改了并发布日本的同人漫
你倒是将自己封了神阿

Hummer 发表于 2005-12-13 19:44:18

我知道改图的人不是你。我希望你注的也不是"自称清純派"这个同人作家,而是国人的翻译改图者。

“如果是我自己改图的东西有人乱转我不在乎,然而别人的劳动成果被乱转我就看不下去了。”——这样的漂亮话我也会说。

霞·雫 发表于 2005-12-13 19:52:40

我当搞笑贴图贴的 让人截图可以当QQ表情用
而现在网络BBS上 时不时就会冒出一张漫画截图出来 难道都要去加个扉页封面的?那我看现在什么图站阿都在侵权了
如果本打算发全内容的话 我也知道要加个版权 但这次是抽几张可以当表情的图
OK 问题打住? 我有东西得忙

Hummer 发表于 2005-12-13 20:07:41

的确都是侵权,包括头像、表情等等等等不管是原画还是同人图,没有付给原作者版权费而在网上使用,都是侵权。

问题在于图片使用者是否有心并尽可能为原作者的利益着想——这个最低限度,至少要在整篇的使用别人的作品(包括和图片、文字)为人家注明原作者。当然从这个角度考虑……嗯,你不发前6页是有理由的。

最后,你有的忙就证明你对,不许别人指出你的谬论了?不用怀疑,我的确就是在置疑你的道德水准。

霞·雫 发表于 2005-12-13 20:18:48

拜托 我后面也没发 只是抽取了几张可以当表情用的
如果加个扉页 不是得整篇发了? 还得扔到美术馆去就不扣题了
我有东西得忙什么时候证明过我对?我没发前面的几页是因为我有心就是不加版权?我这么做我有好处拿么?
拜托。是不是你的思维出现了什么故障得加点机油在你脑袋上?
既然你也说了什么都是侵权,改图并发布也是侵权,我因为抽取几张侵权的图因为不加侵权者姓名更是侵权,好吧,都是侵权,你将头像去掉吧,不然我也要怀疑你的道德水准问题了。
要战也要挑时间对象和地点的,
我只是不想再争执下去
你很闲是吧?

Hummer 发表于 2005-12-13 20:38:49

我是否闲要你管?
你是想说因为目的是截表情,而且贴的不是全部就可以无视版权?那是不是可以删节之后再以“看图说话”的标题随便转载NW的功略?还是说阁下是曹老师或四少爷的支持者。

好处?这词太好了,国人最大劣根性之一就是不吝于损人不利己。我敢肯定的认为我的头像不会给神坂一和义仲翔子带来经济上的影响,你能保证你这帖不会影响原作者自称清純派的同人本销量么?不会影响翻译改图美夕的声誉么?

霞·雫 发表于 2005-12-13 20:51:30

“你很闲是吧?”被认为是我在管你,你的思维真的出现问题了,我建议你去看心理医生,免的以后草木皆兵。
道德观念引到销量声誉。你是不是不懂我在说什么阿?把头像给去掉才有资格说这些不会要等我告诉你,你才明白呢?自己前面说的都搞不明白还到后面说我?好罢,我侵犯了侵犯同人书的侵犯者的版权。就因为我不该不贴全部,不该拿我那所谓的道理来让人认为这是国人的劣根性。
我就实在不明白了,国人国人的。就你最高尚,高尚到来跟我诉说NW的功略的?
就当被狗咬了,靠。

Hummer 发表于 2005-12-13 21:01:01

从无断转载理直气壮的上升到用粗口人身攻击。

嗯,我找到说“NW的管理层原来就是这个素质。”的时机了。

wei 发表于 2005-12-13 21:20:13

留名

wei 发表于 2005-12-13 21:35:54

原帖由 Hummer 于 2005-12-13 21:01 发表
从无断转载理直气壮的上升到用粗口人身攻击。

嗯,我找到说“NW的管理层原来就是这个素质。”的时机了。
就只说一句话:
把你头像里的贴图加上作者与漫画名吧- -

Amynot 发表于 2005-12-13 21:59:08

原帖由 Hummer 于 2005-12-13 21:01 发表
从无断转载理直气壮的上升到用粗口人身攻击。

嗯,我找到说“NW的管理层原来就是这个素质。”的时机了。
我和与一还在呢

wei 发表于 2005-12-13 22:01:28

原帖由 Amynot 于 2005-12-13 21:59 发表

我和与一还在呢
雨衣素谁= =?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鉴于大神出现,我特此注上作者为“美夕” 然后预言一下过些时候会出现一个置顶观赏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