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2
发表于 2006-1-9 13:49:45
没推倒情节不要
飞翔之龙
发表于 2006-1-9 15:14:15
原帖由 walkindream 于 2006-1-8 21:43 发表
文章原创, 创意借鉴了几位强人,
只为搞笑一下, 调剂这边的气氛
楼主文采这么好,文笔又这么大胆,在前面原创里那么威风的打人和掰NDS,偶猜你一定是个女中豪杰
神游其中
发表于 2006-1-9 15:26:03
战争发起人,鉴定完毕
walkindream
发表于 2006-1-9 18:21:35
原帖由 eee 于 2006-1-9 05:12 发表
这是一篇差不多的文章
我最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看着身边的人都有了手机,自己也不禁有些心痒,打手机的姿势好拉风啊,如果站在十字路口打手机,一定会吸引众多MM的目光吧!
想到这里 ...
还是eee强,我就是学了这篇文章写的
squall8112
发表于 2006-1-9 18:32:25
期待楼主关于掌机的H文
walkindream
发表于 2006-1-9 18:37:42
原帖由 eee 于 2006-1-9 05:01 发表
这个在水区发把
根据“自己在生活中的游戏经验发这。”
所以不赞成发水区
灵の魂
发表于 2006-1-9 23:01:46
= =+++++++++楼主申精吧~辛苦了
zxg776
发表于 2006-1-9 23:30:09
果然创意 笑死我了
walkindream
发表于 2006-1-14 11:56:07
好,为庆祝翻页
申请加精
IVAN1707
发表于 2006-1-14 11:59:06
OTL...
LZ应该去水区发展...
Himenamida
发表于 2006-1-14 13:04:33
真他娘的无聊
^wing
发表于 2006-1-14 13:20:43
可以出书了
朝圣者
发表于 2006-1-16 20:31:01
高手高手高高手,有点象黄易.
雪抖
发表于 2006-1-16 22:51:22
高~想象力高~
高~高~高~顶一个~
wanted
发表于 2006-1-16 23:29:27
火星老帖,只是把电信跟联通换成PSPNDS了
suntaobrook
发表于 2006-1-17 20:34:56
哈哈,有意思,不过我倒希望如此呢!
莫良
发表于 2006-1-17 22:15:06
原帖由 wanted 于 2006-1-16 23:29 发表
火星老帖,只是把电信跟联通换成PSPNDS了
heisedeyan
发表于 2006-1-17 22:36:11
楼主真有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