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神修 发表于 2006-1-11 14:36:00

英国已经以法律形式承认同性婚恋了...
我的意思是,逐渐习惯各种新颖的自由吧,反感和排斥会使你疲倦和失落.

小毛头 发表于 2006-1-11 14:41:52

我接受的了。。。

只是她爸妈肯定不可能接受的

为她的路而担忧

佐藤月 发表于 2006-1-11 14:56:33

原帖由 aironline 于 2006-1-11 14:45 发表
当然要教训了。凡是有BL倾向的我们要鼓励。凡是有GL倾向的一律要抵制。无他,为了平衡中国的男女比例失调而已。
这段最狠,原因?

sonci 发表于 2006-1-11 15:05:40

GL... --
对这个已经麻木了...
继续潜水...

开T1的渣古 发表于 2006-1-11 15:27:43

不是挺好么拉拉队

nikeylnj 发表于 2006-1-11 16:39:39

BL的话,只要不涉及到本人就不干涉他人搞.
GL则是要坚决反对啊!
LZ你应该约她出来,然后推倒!
这样有两结果,1她会彻底投入GL
2彻底放弃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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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原来。。。。今天终于知道了。。。册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