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盗贼入室见色起意 年轻妈妈为护幼女屈从强奸[ZT]
【来源:南京晨报】晨报讯 高淳一少妇夜晚带女儿入睡,一盗窃犯破门入室见色起意。面对陌生男子的威胁,这名年轻妈妈为保护身旁2岁的女儿免遭侵害,竟被迫屈从了陌生男子的奸污要求。
去年6月28日晚,少妇小茵因丈夫上夜班,像往常一样带着2岁的女儿玩耍了一会,便回屋入睡。
深夜12点左右,睡梦中的小茵突然感觉有个人在触摸她。小茵被惊醒后看见一个黑影在床前,惊恐地问:“谁?”“黑影”不理睬小茵的发问,直截了当向小茵提出非分要求,并悄声表示要给她钱。“我不要你的钱!”小茵慌忙回话,并死死抓住“黑影”的双手,大喊:“来人!来人!”听到喊叫,“黑影”抽出手上前卡住小茵的脖子,说:“再喊,弄死你!”闻此言,小茵突然想到2岁的女儿还睡在身旁,为使女儿免遭侵害,她没敢再喊叫。最后,她不得不违心屈从了“黑影”的奸污要求。
“黑影”走后,小茵马上到邻居家打电话叫来附近的亲属并报警。案发后第5天,“黑影”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经查,“黑影”名叫戴强,现年40岁,是高淳县某镇农民,因盗窃先后2次被判刑和劳动教养。据戴强交待,去年6月28日案发这天,他是带着手电筒准备盗窃的,当他拨开门闩进入屋内后,见只有个年轻的少妇和孩子躺在床上,欲念顿起,用威胁的手段对被害人小茵实施了奸污。
目前,此案已由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戴强有期徒刑5年。(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我认为保护孩子是妈妈的天性,但这种保护法还值得商讨,这样貌似反而更便宜了盗贼。
我想K叔有LP的话,她一定很聪明,不会选择这么白痴的做法。
[ 本帖最后由 k叔的守护女神 于 2006-7-9 16:06 编辑 ] 我想K叔有G4做LP的话,她一定很聪明,不会选择这么白痴的做法。-0- .......今天报纸看到了 小茵
.......起化名表起这个字好不......
[清嗓子]那么,大家都要注意防盗啊 我想K叔有LP的话,她一定很聪明,不会选择这么白痴的做法。
看见了... 原帖由 IVAN1707 于 2006-1-11 19:38 发表
我想K叔有LP的话,她一定很聪明,不会选择这么白痴的做法。
看见了...
大婶发了1个BT帖就消失了。。。 原帖由 fee 于 2006-1-11 19:40 发表
大婶发了1个BT帖就消失了。。。
经常如此... 原帖由 fee 于 2006-1-11 19:40 发表
大婶发了1个BT帖就消失了。。。
没看到的说 我一直以为 这种帖子只有月神侠同志才会发- - 原帖由 Absol 于 2006-1-11 19:59 发表
没看到的说
你看到了 原帖由 fee 于 2006-1-11 20:02 发表
你看到了
哪个,难到偶眼花了 哎~~~ 那个做妈妈的自我保护意识太薄弱了 黑影 少妇 幼女...=-= 这种人该杀,是那贼 这么重的罪只判个坐5年监狱……要惩罚这种死性不改的人渣,坐5年地狱也不够吧?? 原帖由 ybx007 于 2006-1-11 20:11 发表
这么重的罪只判个坐5年监狱……要惩罚这种死性不改的人渣,坐5年地狱也不够吧??
强奸最重能判死刑的呀 原帖由 GOO444 于 2006-1-11 20:17 发表
强奸最重能判死刑的呀
那就判他死好了 好邪恶啊~ 选KJ,然后咬了他的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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