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の死神 发表于 2006-8-18 16:35:03

我一定规定“没收”他们的作案工具
OTL!

snakejake 发表于 2006-8-18 16:37:20

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

幻魔皇拉比艾尔 发表于 2006-8-18 16:39:44

原帖由 snakejake 于 2006-8-18 16:37 发表
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
反正到不了刑事标准
大不了进去坐几天就行
看来QJLOLI以后会低龄化..........

Razgriz℡ 发表于 2006-8-18 16:49:33

以后这种事就交给楼主处理了,没收作案工具啊...

估计过个几年能收个一堆.

&黑百合& 发表于 2006-8-21 17:10:07

哪个法官判的?改天我叫正太去QJ他女儿我看他怎么判

地狱将军 发表于 2006-8-21 17:17:33

这..........支持~没收作案工具对于减轻我国的人口负担是很有效滴

美鸟D游戏 发表于 2006-8-21 17:52:15

不是新的法律规定...正太QJ女的没有犯法吗

地狱将军 发表于 2006-8-21 17:56:45

原帖由 美鸟D游戏 于 2006-8-21 17:52 发表
不是新的法律规定...正太QJ女的没有犯法吗

那就是说所有男的都要在还是正太的时候去QJ LOLI咯?

PS:LS,没看到我在你QQ的留言吗?

hmzw-35 发表于 2006-8-21 18:37:25

最高法院出台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最高法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释,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予以明确。


此司法解释已于今年1月23日起施行。

地狱将军 发表于 2006-8-21 18:39:31

原帖由 hmzw-35 于 2006-8-21 18:37 发表
最高法院出台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最高法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释,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 ...


偶尔?我晕~我国的法律制度真够先进的...........

INFINITI 发表于 2006-8-21 18:43:07

这个题目......
真是六七岁的头脑,十四五的脸,十八九的个头,二三十的心理年龄
(前三者有点像我啊......)

羽翼栗子球 发表于 2006-8-21 19:03:13

原帖由 幻魔皇拉比艾尔 于 2006-8-18 16:39 发表

反正到不了刑事标准
大不了进去坐几天就行
看来QJLOLI以后会低龄化..........

这就是法律不健全的地方了`

虾米帝国 发表于 2006-8-21 19:09:20

实在是太可恶了!为什么我已经过了正太的年纪!?~~~~

羽翼栗子球 发表于 2006-8-21 19:10:15

原帖由 虾米帝国 于 2006-8-21 19:09 发表
实在是太可恶了!为什么我已经过了正太的年纪!?~~~~

....现在的正太幸福啊`~可以钻法律的空子`

地狱将军 发表于 2006-8-21 19:11:57

原帖由 羽翼栗子球 于 2006-8-21 19:10 发表


....现在的正太幸福啊`~可以钻法律的空子`



那现在的LOLI怎么办?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06-8-21 19:13:48

还好我已经快过LOLI的年龄了。= =

羽翼栗子球 发表于 2006-8-21 19:20:14

原帖由 注射天使lili 于 2006-8-21 19:13 发表
还好我已经快过LOLI的年龄了。= =

这~~~更危险`~没准法官会说是YJ勾引正太

INFINITI 发表于 2006-8-21 19:48:57

原帖由 任饭人犯 于 2006-8-18 14:12 发表
今日说法是我姥姥每天必看的节目~就看新鲜事……我汗……
你姥和我姥志趣相投啊

羽翼栗子球 发表于 2006-8-21 19:51:26

原帖由 INFINITI 于 2006-8-21 19:48 发表

你姥和我姥志趣相投啊

和我奶奶也志趣相投`~果然是中老年妇女最喜欢的节目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06-8-21 19:56:20

原帖由 羽翼栗子球 于 2006-8-21 19:20 发表


这~~~更危险`~没准法官会说是YJ勾引正太
YJ要过19才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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