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の死神
发表于 2006-8-18 16:35:03
我一定规定“没收”他们的作案工具
OTL!
snakejake
发表于 2006-8-18 16:37:20
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
幻魔皇拉比艾尔
发表于 2006-8-18 16:39:44
原帖由 snakejake 于 2006-8-18 16:37 发表
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
反正到不了刑事标准
大不了进去坐几天就行
看来QJLOLI以后会低龄化..........
Razgriz℡
发表于 2006-8-18 16:49:33
以后这种事就交给楼主处理了,没收作案工具啊...
估计过个几年能收个一堆.
&黑百合&
发表于 2006-8-21 17:10:07
哪个法官判的?改天我叫正太去QJ他女儿我看他怎么判
地狱将军
发表于 2006-8-21 17:17:33
这..........支持~没收作案工具对于减轻我国的人口负担是很有效滴
美鸟D游戏
发表于 2006-8-21 17:52:15
不是新的法律规定...正太QJ女的没有犯法吗
地狱将军
发表于 2006-8-21 17:56:45
原帖由 美鸟D游戏 于 2006-8-21 17:52 发表
不是新的法律规定...正太QJ女的没有犯法吗
那就是说所有男的都要在还是正太的时候去QJ LOLI咯?
PS:LS,没看到我在你QQ的留言吗?
hmzw-35
发表于 2006-8-21 18:37:25
最高法院出台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最高法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释,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予以明确。
此司法解释已于今年1月23日起施行。
地狱将军
发表于 2006-8-21 18:39:31
原帖由 hmzw-35 于 2006-8-21 18:37 发表
最高法院出台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最高法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释,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 ...
偶尔?我晕~我国的法律制度真够先进的...........
INFINITI
发表于 2006-8-21 18:43:07
这个题目......
真是六七岁的头脑,十四五的脸,十八九的个头,二三十的心理年龄
(前三者有点像我啊......)
羽翼栗子球
发表于 2006-8-21 19:03:13
原帖由 幻魔皇拉比艾尔 于 2006-8-18 16:39 发表
反正到不了刑事标准
大不了进去坐几天就行
看来QJLOLI以后会低龄化..........
这就是法律不健全的地方了`
虾米帝国
发表于 2006-8-21 19:09:20
实在是太可恶了!为什么我已经过了正太的年纪!?~~~~
羽翼栗子球
发表于 2006-8-21 19:10:15
原帖由 虾米帝国 于 2006-8-21 19:09 发表
实在是太可恶了!为什么我已经过了正太的年纪!?~~~~
....现在的正太幸福啊`~可以钻法律的空子`
地狱将军
发表于 2006-8-21 19:11:57
原帖由 羽翼栗子球 于 2006-8-21 19:10 发表
....现在的正太幸福啊`~可以钻法律的空子`
那现在的LOLI怎么办?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06-8-21 19:13:48
还好我已经快过LOLI的年龄了。= =
羽翼栗子球
发表于 2006-8-21 19:20:14
原帖由 注射天使lili 于 2006-8-21 19:13 发表
还好我已经快过LOLI的年龄了。= =
这~~~更危险`~没准法官会说是YJ勾引正太
INFINITI
发表于 2006-8-21 19:48:57
原帖由 任饭人犯 于 2006-8-18 14:12 发表
今日说法是我姥姥每天必看的节目~就看新鲜事……我汗……
你姥和我姥志趣相投啊
羽翼栗子球
发表于 2006-8-21 19:51:26
原帖由 INFINITI 于 2006-8-21 19:48 发表
你姥和我姥志趣相投啊
和我奶奶也志趣相投`~果然是中老年妇女最喜欢的节目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06-8-21 19:56:20
原帖由 羽翼栗子球 于 2006-8-21 19:20 发表
这~~~更危险`~没准法官会说是YJ勾引正太
YJ要过19才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