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成立个同性恋学生社团,九成国内大学生认可同性恋
2006-10-30 10:55:39 来源: 凤凰网广东中山大学日前批准学生在珠海校区成立“彩虹社”,这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合法注册登记的同性恋学生社团。
据同性恋网站“爱白网讯”报道,十月十二日,原中山大学“酷儿研究小组”正式注册为中大珠海校区校立学生社团“彩虹社”(英文名Happy Together)。“彩虹社”的社名引自同志平权运动的标志“彩虹旗”,在其标志中采用了彩虹图案的房屋,以此象征一个平等和谐的大家庭。
据报道,中山大学校方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经过一个月的考虑之后,才批准学生成立“彩虹社”。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研究发现,百分之八十九以上的学生对同性恋持宽容和接纳的态度,这个数字比中国大陆全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可接纳程度高得多。报道指出,“彩虹社”负责人廖明珠表示,此前,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已经有学生团体帮助同性恋学生互相联系接触,但是只能在校园以外或者透过网络组织活动。在十月十四日的珠海校区社团招新日中,彩虹社作为校立社团参与了招新,吸收了干事和社员近百名.
寒,月大叔老发这样的信息吗 KAO一会工夫就有人占楼了 支持BL 支持任何形式的爱- - 认可=\=赞成=\=支持 换主号支持BL,换主号反对GL。 汗...这个id都出来了- -那么大反映不至于吧= = 问问我同学去-0- 换主号来支持任何形式的爱 不歧视~~~我以前的室友就是GAY的,我和他挺谈的来~~还好,我不是GAY的。。。。。。 我有朋友在那读
他回来的时候我危险了X0X 原帖由 Amynot 于 2006-11-1 14:04 发表
支持BL 反对GL
这句是我10岁以后的心声。。 原帖由 BaoTu 于 2006-11-1 15:23 发表
这句是我10岁以后的心声。。
虽然我讨厌BL,但我不反对GL- - - [] - BL要支持的。
老子是BL!!! 原帖由 L 于 2006-11-1 15:29 发表
虽然我讨厌BL,但我不反对GL- -
。。。我支持bl,反对gl
这样就米男人和我抢妞了~ 老子本人最讨厌bl的== 我不讨厌BL,我讨厌GAY 原帖由 高野晶 于 2006-11-1 16:12 发表
我不讨厌BL,我讨厌GAY
原帖由 砂之私语 于 2006-11-1 14:12 发表
认可=\=赞成=\=支持
这是这帖看到现在最真实的话。面对媒体说认可有什么难的?反正和自己是没有关系的嘛。 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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