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综合讨论区补充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恩,那个,考虑到一些会员朋友(尤其是新进会员)对于游戏综合讨论区的讨论范畴,和版主对于一些主题、回复的奖惩处理原则仍有不甚了解之处,我拟定了几条本讨论区的补充管理细则,在此特地向广大NW会员朋友和SIR、Shkillone1两位前辈征求意见与建议各位可以直接回帖或用PM与我联系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帮助
游戏综合讨论区补充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1、24小时内连续转载7篇以上文章者,视为灌水。该站友将依照情节轻重受到扣除N币或禁言的处罚。
2、新闻、评论等主题内容空洞、言之无物者;发布与游戏内容无关主题者,视为灌水。版主有权在通知帖主本人的前提下关闭相关主题。该站友将依照情节轻重受到扣除N币不等的处罚。
3、发布各种类型广告或变相广告者,视为不正当宣传。版主有权无条件删除相关主题。
4、对论坛管理和相关帖的处理方式存在意见的站友,请使用PM与版主联系,或去站务讨论区投诉。禁止在本区内直接发帖或相关帖下直接回复,禁止对版主进行人身攻击。否则该站友将依照情节轻重受到禁言3-5天的处罚。
5、游戏攻略相关问题,请诸位站友发去各游戏主机的相关攻略讨论区(包括但不限于NDS攻略前线、PSP攻略阵地等)。否则版主有权在通知帖主本人的前提下转移原帖。
6、模拟器、烧录卡、金手指、游戏主机、电脑应用等相关问题,请诸位站友发去各相关专区(包括但不限于掌机烧录、硬件专区等)。否则版主有权在通知帖主本人的前提下转移原帖。
7、翻译、编辑、转载来自其他网站和个人的资料,未获得原作者授权或未注明原出处者,视为剽窃。该站友将依照情节轻重受到禁言或更严厉的处罚。
8、对于可能引发不必要的争论和混乱的主题(包括但不限于过于偏激的主机优劣评论、使用盗版是否合理的讨论等),版主有权在通知帖主本人的前提下关闭相关主题。
9、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虽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但是涉及敏感话题(包括但不限于民族、宗教信仰、政治与社会形态等问题的讨论)的主题和回复,版主有权在通知帖主本人的前提下关闭或删除相关主题和回复。
[ 本帖最后由 萧楚儿 于 2006-11-16 10:29 编辑 ]
个人简历
中文名:萧婉筠
英文名:Maple Sinoire
年龄:22
爱好:SM
萧姐还真素大方啊...真名都抱了 我可没说那是真名,不过是“中文名”而已
另外请不要在这个话题相对严肃的帖子下灌水好么 好的好的
收到......
[ 本帖最后由 214960390 于 2006-11-14 21:08 编辑 ] 我的帖子就这么被华丽的无视了啊.... 没有啊,还有偶在的不
支持...... 没有漏洞,暂时可行
除了这条“敏感话题(包括但不限于民族、宗教信仰、政治与社会形态等问题的讨论“)
什么叫包括但不限于? 不让随便转啊,郁闷
暂时歇菜好了 ,反正最近事情多,也没有时间搞原创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6-11-14 22:25 发表
没有漏洞,暂时可行
除了这条“敏感话题(包括但不限于民族、宗教信仰、政治与社会形态等问题的讨论“)
什么叫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指包括下面的内容,但不光是下面这些内容
相当于说"例如" 原帖由 wants_ 于 2006-11-14 22:35 发表
不让随便转啊,郁闷
暂时歇菜好了 ,反正最近事情多,也没有时间搞原创
是"24小时之内不要超过5篇"
另外,转的时候注明出处就可以咯 \
你一向很支持这个区的嘛,可不要歇菜呀 原帖由 萧楚儿 于 2006-11-14 22:48 发表
"包括但不限于",指包括下面的内容,但不光是下面这些内容
相当于说"例如"
民族、宗教信仰、政治与社会形态等问题
很多游戏都有涉及这些题材的,一律杀吗?因该加上”和游戏无关的“等字吧。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6-11-14 23:09 发表
民族、宗教信仰、政治与社会形态等问题
很多游戏都有涉及这些题材的,一律杀吗?因该加上”和游戏无关的“等字吧。
恩,你说的也有道理
不过和游戏有关的有时候也敏感,看怎么讨论了
如果脱离游戏主题讨论就会出问题....
不过我相信这个度是不难把握的,譬如大家可以随便讨论GTA,不过若由GTA讨论到民主国家政治制度和言论自由之类,就该锁了 反正我对游戏的原则是 多说不如少说 少说不如不说
写的真多~赞一下文字量
PS 说是“奖惩”原则 不过却只有其中一方面
PS2 你怎么又换头像了 都没认出来
PS3 头像是哪个动画里的? 第8条之前犯的人还真多啊
LS,头像是刚出的DS恶魔城的啊 1、24小时内连续转载5篇以上文章者,视为灌水。
新闻多半是转载,这条规矩一出不就代表一个会员基本上在新闻区一天只能发5贴了。
2、新闻、评论等主题内容空洞、言之无物者;
内容空洞言之无物是个泛泛的词,具体尺度把握还要靠版主仔细斟酌。
楼上上,那是废墟雕像的夏洛特,你太落后了,快去补课。
夏洛特喊“乔纳森”的那句真萌。 原帖由 中中 于 2006-11-15 08:37 发表
第8条之前犯的人还真多啊
LS,头像是刚出的DS恶魔城的啊
对于第8条,图片很多在各个不同的网站都有相同的,如果要寻求源头的话对会员要求很高,如果只是贴出自己找到的网站而并不是源头的话岂不是达不到本意? LS的和LSSS的……说得不是一回事啊……==
我还是相信LS的吧~
落后?……我承认~
补课就算了 我就那么随便一问而已~
[ 本帖最后由 fantasy_x 于 2006-11-15 08:52 编辑 ] 说的就是一回事啊,废墟雕像=新的恶魔城DS。
快去补课! 原帖由 真Link 于 2006-11-15 08:44 发表
1、24小时内连续转载5篇以上文章者,视为灌水。
新闻多半是转载,这条规矩一出不就代表一个会员基本上在新闻区一天只能发5贴了。
2、新闻、评论等主题内容空洞、言之无物者;
内容空洞言之无物是个泛泛的词, ...
关于1,一个会员在新闻区每天还想发多少帖....经常发帖的总有那么3\4位,再加3位BZ,每天的主贴应该足够大家看了
另外新闻帖完全可以自己编辑,或者翻译,假若满区的新闻都是从别的网站直接转来,本区不是成了文摘区么
关于2,其实这个标准没有打算定得太严格。除了那些只有一张图片什么说明都没有的,或者连20个字都不到的,一般不会处理 原帖由 真Link 于 2006-11-15 08:48 发表
对于第8条,图片很多在各个不同的网站都有相同的,如果要寻求源头的话对会员要求很高,如果只是贴出自己找到的网站而并不是源头的话岂不是达不到本意?
这个不是写论文,当然给出一个直接来源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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