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7-3-9 14:51:59

提醒楼主希望你注意交流区为了方便更多人参与买卖一个人只能作出一个交流贴,你已经有2个交流贴,希望你注意

还有就是希望你知道交流区对于自顶是有限制的,至少你的帖子还没离开第一页就做出了多次的自顶行为


希望你看到此回复后给与处理和解释

若还有继续违规的行为,考虑到你之前的前科,斑竹们会商议把你列入交流区黑名单,限制你的活动

jc磊2 发表于 2007-3-9 22:07:49

谢谢ls的提醒~
我会改的.......

jc磊2 发表于 2007-3-10 11:55:49

up~

jc磊2 发表于 2007-3-10 12:47:12

up啊!

enders1245 发表于 2007-3-10 14:18:49

卡到了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7-3-10 19:37:09

42~44楼这样就算是改了阿

看41楼

帖子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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