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神侠 发表于 2007-3-22 21:24:23

不要损害我的合法权利,重庆钉子户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u/4c841e93010009u5

iou90 发表于 2007-3-22 21:26:34

尝尽了酸甜苦辣,一定要咬牙坚持,要不以前的努力都化为灰烬,我们支持你。你一定要相信黑暗一定会过去的,估计现在开发商的日子比你还难过,要努力。


好感人

fantasy_x 发表于 2007-3-22 21:30:46

这事儿在nw已经3帖子了
声势可谓不小~
那房主可以瞑目了……

id63365379 发表于 2007-3-23 09:26:19

这个房主的法律意识真强啊...如果多点人跟这位房主一样的法制意识就好了,毕竟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了 胳膊是拧8过大腿的

HOSEL 发表于 2007-3-23 09:26:59

真是坚强

0102034 发表于 2007-3-23 09:55:23

房主无非是想上上电视而已现在的社会新闻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搞的我都烦看了!!!!

小毛头 发表于 2007-3-23 10:06:11

月神其实是幕后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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