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影枫 发表于 2007-5-13 11:28:56

玩家状告盛大 赢回“魔杖”获赔一元

游戏玩家费时费钱“玩”出一个顶级网络道具“魔法值为18的魔杖”(简称18魔杖),但却被网络系统删除。西安这名游戏玩家认为网络随意删除其合法拥有的虚拟物品是侵犯其合法权益,起诉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大网络),索赔1元钱。

  5月11日,这起西安市首例网络游戏侵权案在碑林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玩家胜诉,再次赢回自己的网络道具,并赢得人民币1元。此案玩家一审胜诉让更多网民欣喜的是:“虚拟财产”受到了法律保护!

  网络公司删除“18魔杖”

  玩家认为侵权

  薛刚,28岁,是西安一名游戏玩家,2003年开始玩上海盛大网络代理的韩国网络游戏《热血传奇》。2003年,他在游戏中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合法拥有了一把顶级网络道具装备“18魔杖”,该道具是他所在游戏区里属性值最高的,该区内也仅此一把,是其引以为豪的游戏装备,很多玩家出价人民币万余元购买这个装备,他也没舍得卖,为保证该装备的安全,他还专门花钱购买了盛大网络专为该游戏设计的密码保护产品。

  2006年4月16日22时许,薛刚登录游戏后惊讶地发现“18魔杖”没有了!他立即与上海盛大网络联系,被告知其“18魔杖”被公司删除了,原因是属于“变态装备”,可能影响游戏公平,对影响游戏公平进行的装备,“盛大”有权将其删除。薛刚后要求盛大网络恢复,但遭到拒绝。

  “虚拟财产”有价值

  玩家一审胜诉

  2006年7月,薛刚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上海盛大网络返还属于他的“18魔杖”;公开向他道歉并赔偿损失1元。“索赔1元钱只是象征性的,主要是提醒更多的网络游戏运营商维护网民的权益。”薛刚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虚拟财产是网络游戏中的一种有别于有形财产的新型财产,包括游戏中积分、装备、账号和货币。其在虚拟环境中的作用决定了其可以被人占用、使用等,但游戏玩家要取得虚拟财产除了花费时间外,还必须付出一定的费用,同时该虚拟财产通过现实中的交易能转化为货币,因此虚拟财产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具有显示财产的属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薛刚在游戏中取得的魔杖是其通过游戏所提供的程序及方法,在耗费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后取得的,故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昨日,法院当庭判决上海盛大网络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将薛刚所拥有的魔杖予以恢复;赔偿薛刚人民币1元。

  “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促进立法

  “这个案子法院明确支持了网上的虚拟财产,正确保护了我们网民的合法权益,对网民来说是个‘福音’,也对更多的网络公司是个提醒。”昨日,一些网友听到此案结果后也感到很兴奋。

  针对此案判决结果,原告薛刚的委托代理人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一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案判决明确了“虚拟财产”的价值,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也经过了大量的调查,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现实价值有了可贵的认识和判定,这是司法实践的一次大胆创新。我国目前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尚没有统一的规定,国家也没有立法,但此案的判决可以说是极有建设性的判决,无疑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相关立法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今后可能出现的此类网络侵权案都是一种很好的参考和司法借鉴。


   冏~~~~~~~~~

btda 发表于 2007-5-13 11:31:49

网游就是浪费时间浪费金钱。。。。。。。。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5-13 11:34:17

我还以为赔偿一万元

btda 发表于 2007-5-13 11:42:35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7-5-13 11:3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还以为赔偿一万元
阿富汗B。。。。。。。。。

风间仁 发表于 2007-5-13 12:07:34

瞒好~~有一元钱可上个厕所~~

qhlixpfh 发表于 2007-5-13 12:11:58

嗯 好高呀 的确应该删除..

io02 发表于 2007-5-13 12:26:19

沒玩網游的某龍飄過一下。。。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7-5-13 13:45:37

在圣域+7的洞破锥卖别人5000RMB的路过

月影枫 发表于 2007-5-13 13:48:58

CAT真强~
除偶尔发发春外原来还玩网游的

io02 发表于 2007-5-13 13:56:04

原帖由 更酷的酷CAT 于 2007-5-13 13:45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在圣域+7的洞破锥卖别人5000RMB的路过
有這樣的人。。。你揀到了。。。

btda 发表于 2007-5-13 13:57:30

原帖由 更酷的酷CAT 于 2007-5-13 13:45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在圣域+7的洞破锥卖别人5000RMB的路过
赚到了。。。。。。。。。

月影枫 发表于 2007-5-13 13:58:27

CAT玩了多久?

小毛头 发表于 2007-5-13 19:46:29

没玩过哦。。。。。。

只不过到看到taobao有人10元钱卖一个16级奇迹世界的帐号

超人X 发表于 2007-5-14 18:06:31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7-5-13 11:3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还以为赔偿一万元 卖掉了不就得1W了么?

[ 本帖最后由 超人X 于 2007-5-14 18:08 编辑 ]

开辟的交易使者 发表于 2007-5-14 18:27:02

升了13点,神人

月影枫 发表于 2007-5-14 18:46:27

原帖由 小毛头 于 2007-5-13 19:4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玩过哦。。。。。。

只不过到看到taobao有人10元钱卖一个16级奇迹世界的帐号
10元有人买的话我不上学在家里狂练了号
我半小时可以练15级
1小时收入20元在我们这算高收入了

超人X 发表于 2007-5-15 00:17:27

人家只说挂号卖估计没人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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