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xno1 发表于 2007-5-15 17:46:16

笨贼抢劫后想与受害人恋爱 去约会正落警察口袋

海峡导报5月15日报道 从龙岩来泉州务工的陈某今年20岁,这几天来他经历了被抢劫、自愿加入劫匪团伙、抢劫女孩后,迷恋女孩美貌想与其谈恋爱的荒唐经历。


昨日,记者在丰泽北峰派出所见到了被受害人“色诱”落网的陈某。

从被别人抢到抢别人

5月10日陈某在泉州某公园散步时,遭到一伙男子的抢劫,身上仅有的600元全被抢走。陈某心里直叫苦,于是他苦苦哀求抢劫他的男子,能不能留下一点钱当生活费。这伙歹徒见状,便对他讲:你这么没路走,干脆就跟我们混了怎样?陈某居然昏头昏脑地就答应了下来。

两天后,陈某与这伙歹徒来到市区某公园一起物色抢劫对象。一对正在公园里亲热的恋人成了抢劫的对象。陈某与同伙抄刀逼迫这对恋人拿出钱来。但遭到对方的强烈反抗,陈某的脑袋被男受害人打破了,但对方也被陈某捅了一刀。陈某与同伙成功地将这对恋人身上的40几块钱给抢走了,陈某分得10元钱。

等女受害人等来警察

虽说第一次抢劫,但陈某长了心眼,在抢劫过程中,陈某偷偷地将女受害人的手机抢来藏在了自己的身上,没有与同伙分赃。回到住处后,陈某发现女受害人贴在手机上的相片非常漂亮,正在幻想之际,女受害人发来短信,问能不能将手机还给她。陈某立马回拨电话,甜言蜜语地与对方聊了起来。

“我告诉女受害人:我也被人家抢过,也没有朋友,干脆我把手机还给你,和你交个朋友。”陈某告诉记者,没有想到电话那头的女受害人一口答应了下来。于是双方约定了见面的地方、时间。陈某于是兴冲冲地赶到约定地点,等候女受害人,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警察。

目前,陈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BLW=靈聖 发表于 2007-5-15 17:57:41

这人怎么这样啊

美鸟D游戏 发表于 2007-5-15 18:42:33

这么笨啊

wei 发表于 2007-5-15 18:45:38

又一神人...

理亚 发表于 2007-5-15 18:45:51

以前你发过类似的还是一样的啊- -

wei 发表于 2007-5-15 18:46:57

类似...那个是喜欢那个女孩去抢劫她逼她交往...

btda 发表于 2007-5-15 18:49:04

真是个好人啊。。。。。



应该是厚道的贼才对。。。。。。。。。


真傻。。。。。

学了7年的菜鸟 发表于 2007-5-15 18:49:10

LZ最近类似的发的很多啊```

&黑百合& 发表于 2007-5-15 19:09:17

纯情贼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7-5-15 21:51:40

那男的想要啊。

長門王道 发表于 2007-5-15 21:56:10

真是单纯的天赋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5-15 21:57:08

40块钱?

DAN=L 发表于 2007-5-15 23:52:24

基础教育不容忽视啊

coolchen 发表于 2007-5-16 00:11:16

这是爱啊

月神侠 发表于 2007-5-16 00:45:54

原帖由 coolchen 于 2007-5-16 00:11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爱啊

lmhg 发表于 2007-5-16 00:49:51

身上只有40块钱也敢去约会啊?

星野冰河 发表于 2007-5-16 09:55:31

宅男一个 -_,-

中熊 发表于 2007-5-16 09:56:40

同星星,那人很宅,和你一样

爆热Godfinger 发表于 2007-5-16 10:07:08

应该在手机里发现XXOO的照片以后才能要挟女事主

江户川乱跑 发表于 2007-5-16 10:30:04

10块钱,抢劫的也不容易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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