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e_B 发表于 2007-5-22 21:19:28

原帖由 高野晶 于 2007-5-22 21:13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我这个“恶”人被禁3次了,有谁PM过我?

还有,你那个用鞭子的表情还是删掉为好,这个表情已经被莫名其妙的列为禁止事项了

JUSTE的武器就是鞭子

某某 发表于 2007-5-22 21:22:59

原帖由 高野晶 于 2007-5-22 21:1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幻想与现实分不清的人是阁下吧,当然阁下喜欢报警没人去拦你。PM人是给于人最起码的尊重,不过,既然你觉得她是那种没必要得到尊重的人的话,之前的话我全部收回。

用马甲我管不着,但,“P.S.不用主ID是 ...
宪法也有规定,你要享受权利,你就得尊重别人的权利,很显然LZ没有
再者,LZ犯的错误显然是他自己明白的,而PM的作用也只是起到一个提醒的作用,
而对于一个像LZ这样坦言在故意骚扰NW的用户来说,没有提醒的必要

原帖由 萧楚儿 于 2007-5-22 15:05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的确是故意用MJ骚扰NW


当然,一切和谐的规矩要在和谐的情况下才和谐

关于MJ,这是我的权利,也是你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某某 于 2007-5-22 21:26 编辑 ]

高野晶 发表于 2007-5-22 21:46:56

阁下的观点反过来说,就是:既然她没去尊重别人,那么她也没必要去得到别人的尊重

这种观点我不会去否定,事实上现实太多这样的例子了。不过如果换着我是处罚她的人,我就会PM她,她不尊重人是她的事,但我尊重她,这是我的原则。现实中,特别是商业竞争中,很有可能以前是仇敌,以后会成为合作伙伴,如果是因为他是我仇敌我不尊重他,那么以后就很有可能会失去一个赚大钱的机会。啊,扯远了

某某 发表于 2007-5-22 21:54:45

原帖由 高野晶 于 2007-5-22 21:4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阁下的观点反过来说,就是:既然她没去尊重别人,那么她也没必要去得到别人的尊重

这种观点我不会去否定,事实上现实太多这样的例子了。不过如果换着我是处罚她的人,我就会PM她,她不尊重人是她的事,但我尊 ...
所以说你分不清现实与虚幻...

很明显,这里你不是管理者,
如果你有能力,你可以尝试用你的那些尚上之道把NW管理者全部给弓单劾了
否则,请不要把那些个人观点说得上纲上线

高野晶 发表于 2007-5-22 22:59:45

老是提到什么现实与虚幻……真正的现实,就是哪套吃得香就用哪套。我通常是站在每个当事人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这里的现实,明显就是萧楚儿脏化骂人得罪人了,但站在某楚的角度来说,处理者也没有去尊重她,你们的关系就此搞僵。

砂KJ专用 发表于 2007-5-22 23:01:06

原帖由 某某 于 2007-5-22 21:22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宪法也有规定,你要享受权利,你就得尊重别人的权利,很显然LZ没有
再者,LZ犯的错误显然是他自己明白的,而PM的作用也只是起到一个提醒的作用,
而对于一个像LZ这样坦言在故意骚扰NW的用户来说,没有提醒的必要
...
有没有必要,不是你我说了算的,既然此事与你无关,那么也请停止这不必要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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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那个,我也顺便问下,我禁言后的PM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