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y 发表于 2007-7-22 12:54:47

精神指令:应援,祈祷,祝福

cattingPY 发表于 2007-7-22 12:55:29

原帖由 夹心最猥琐 于 2007-7-22 12:5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新人不认识大家呀
你不是新人

月影枫 发表于 2007-7-22 12:57:13


不能纯水

cattingPY 发表于 2007-7-22 12:57:23

NW有读法律的吗

夹心最猥琐 发表于 2007-7-22 12:58:54

原帖由 cattingPY 于 2007-7-22 12:55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不是新人
我真的是新人!你看我才多少帖啊!

axlsdsg 发表于 2007-7-22 12:59:47

路过,,,,,,,,,,,,,,,
      在犯罪后就别相信主吧
如果犯罪前不相信主
      在犯罪后就相信主吧

月影枫 发表于 2007-7-22 13:00:08

世界上有MJ这邪恶的东西

cattingPY 发表于 2007-7-22 13:00:16

原帖由 夹心最猥琐 于 2007-7-22 12:58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真的是新人!你看我才多少帖啊!
你的注册日期和钱

夹心最猥琐 发表于 2007-7-22 13:00:57

注册得早但我很久没来了呀
钱么是新年红包呀

月影枫 发表于 2007-7-22 13:01:41

那不是新人 是潜水员

axlsdsg 发表于 2007-7-22 13:02:17

原帖由 夹心最猥琐 于 2007-7-22 12:58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真的是新人!你看我才多少帖啊!
20来帖70来积分
我200来贴100多点~~~
天啊,子啊,妈啊,爸啊,我做错了什么

cattingPY 发表于 2007-7-22 13:14:14

不过有那个新人会知道夹心是谁
有那个人会这样无聊的ID

cattingPY 发表于 2007-7-22 13:14:42

原帖由 月影枫 于 2007-7-22 13:0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世界上有MJ这邪恶的东西
我有MJ我邪恶

月影枫 发表于 2007-7-22 13:20:49

也不是拉
并不是你邪恶
只是邪恶是MJ的根本属性

vresion 发表于 2007-7-22 13:24:26

加油,你有所作为这里就成名了

cattingPY 发表于 2007-7-22 13:24:46

有MJ的人很多
也就是说mJ是不可取的

kuugax 发表于 2007-7-22 13:41:37

故意伤害罪的刑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7-22 13:43:25

也不知道LZ怎么样了,最好去自首阿,判得轻一点

月影枫 发表于 2007-7-22 13:47:26

原帖由 cattingPY 于 2007-7-22 13:2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有MJ的人很多
也就是说mJ是不可取的
对也

月枫 发表于 2007-7-22 13:48:02

这是在搞虾米?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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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18禁] 我...我这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