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fsherry 发表于 2007-7-31 23:57:57

来自口袋妖怪525的邀请——暑期趣味NB比赛【报名截止】

本比赛为双打比赛,要求参赛者以一击必杀技作为主要攻击手段,辅以各类辅助技来取得胜利。

赛制:单循环赛,每轮为一局定胜负,但不排除临时更改的可能。

比赛时间:8月11日至8月15日,不排除延长或缩短的可能。具体对战时间安排在每晚8点。如有需要,经双方提前一日与裁判协商,可以更改时间。超过约定时间20分钟后,选手仍未到场的话,视作弃权。

报名截止日期:8月10日中午12时。当晚8点前,主办方会给出具体的赛程。请报名的选手务必来看

招式与精灵限制:
1.攻击招式中只允许使用一击必杀技、打落、高速旋转、漩涡、贝壳夹、卷紧、勒住、火焰漩涡、沙地狱,其余招式禁止使用。莽撞、反击、镜反、克制、怒之门牙均归入其余攻击招式之列。痛苦平分、摇手指、猫之手不视作攻击招式。通过摇手指使出禁止招式不视作犯规,通过猫之手使出的禁止招式视作犯规。

2.禁止所有精灵使用替身;每队只允许一只精灵使用提升回避率的技能;压力特性的精灵禁止使用提升回避率的技能、保护、见切、忍耐,战斗中通过技能抄袭到这些技能的情形下,禁止使用抄袭来的技能;画画狗禁止使用封印、猫之手,战斗中通过技能抄袭到这些技能的情形下,禁止使用抄袭来的技能。

3.在所有精灵中,仅禁止使用坚硬特性的精灵。

4.压力特性的精灵,每只队伍最多允许使用两只。

5.不准使用重复的精灵。

6.每场比赛后,参赛者可以任意更换精灵。

对战模式选择常规双打

对战必选条款:催眠条款、冰冻条款、PP提升条款、时间限制

禁选条款:等级平衡条款、HP可见条款、自杀条款、竞技场模式、随机战、禁止观战


胜负的判定:
当仅一方精灵全部战斗不能时,另一方获胜
一方认输时,另一方获胜
一方因任何原因超时,另一方获胜
一方违反规则时,另一方获胜
一方弃权时,另一方获胜
双方均弃权时,双方均判负
双方生存精灵的技能点全部用完时,精灵存活数多的一方获胜
双方精灵均全部战斗不能时,平局
超过100回合的战斗,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平局(建议使用NB上的和局命令,没有和局命令的战报如得不到裁判认可,则必须重赛)

排名方式: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不得分。按积分高低决定排名,积分越高的参赛者排名越靠前;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净胜精灵数目越多的参赛者排名越靠前;二人积分相同净胜精灵数也相同的情况下,查看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排名靠前;依照前三条无法判定排名的情形下,将进行加赛,加赛仍为一局定胜负。


比赛裁判:lx1987、GYM

比赛奖励:
第一名:200努力
第二名:140努力
第三名:80努力
其余参赛者,凡出席场次超过70%的,均可得到30努力。


报名方式:
回复此帖,注明自己比赛使用的NB ID(如无特殊情况,参赛者在比赛中只可使用此ID),并加群22486584,二者缺一不可。
在QQ群中,所有参赛者请把群名片改为与NB ID相同。

注意事项:
1.比赛后,双方请各自保存战报,并交给裁判。没有战报的比赛将可能被判无效。
2.请不要使用多个ID重复报名,一经发现,逐出比赛。
3.如果自己无法在约定时间比赛,请不要找他人代打,一经发现,逐出比赛,代打者为其他参赛者的情形下,代打者与被代打者一并逐出比赛。
4.比赛日期间,有公开攻击、辱骂他人等不良行为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将被逐出比赛。比赛结束后有此类行为的参赛者,主办方会回收其获得的一切奖励并封禁ID。

NW的朋友们可以直接回复本帖报名,但请不要在两个论坛重复报名。
如果阁下在525没有ID,可以日后再注册以领取奖励。

麻烦版主可以给个置顶高亮,谢谢!

[ 本帖最后由 elfsherry 于 2007-8-10 12:16 编辑 ]

eee 发表于 2007-8-1 05:48:18

就先不置顶了,置顶没人看

从火星来的小白 发表于 2007-8-1 09:48:37

这个规则......很好,很强大......

elfsherry 发表于 2007-8-6 18:11:33

UP

绿色DC 发表于 2007-8-6 20:20:11

没看懂 是掌机联机还是模拟器wifi啊

吴有人 发表于 2007-8-7 06:14:59

原帖由 绿色DC 于 2007-8-6 20:2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看懂 是掌机联机还是模拟器wifi啊
网络对战系统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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