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猫! 发表于 2007-8-25 21:00:57

汗...太复杂了...这倒底是谁的错...
这个感觉就是...
第一:朋友要用心来交...
第二:坚持自己的原则...不能太好人...

好奇怪の名字 发表于 2007-8-25 21:09:53

是的,你可以公布他Q和他手机,但和我无关

好奇怪の名字 发表于 2007-8-25 21:11:35

是我学弟嘛~再说我不知道他的交易确切情况...真是...

光之护封剑 发表于 2007-8-25 21:47:11

-.-嗷嗷~虽然我说过这200的卡不值这个价,但是……具体你们的交易内容我是不知道的,所以我说过的类似什么卡不值的话可以无视,关于交易,明显现在是交易失败,自由你选择要么退卡要么寄钱……我是说公道话……关于小李的资料我觉得是该改一下比较妥当~~毕竟他只是收卡地址不能被列为PZ的资料里……而且对其本人不公……以上

TDK522 发表于 2007-8-25 22:54:49

看完这事情所有贴觉得:1.好奇怪如果也是受害者就应该帮魔幻把卡退回来
.这也是证明你是清白的.
PS:好奇怪你自己也有错,之于魔幻公布地址是无奈之举,错了他要更整,
2.买卡人应该把卡退回给魔幻,并开贴公开借用好奇怪名义买卡事宜道歉.
3.魔幻收到卡后把已收的钱退回买卡人,并把买卡人送进黑名单.还有就好奇怪地址一事要公开说明,但不用道歉!

L 发表于 2007-8-26 00:30:58

先卡?不想多事就不要先卡了,大不了不交易

隐行人 发表于 2007-8-26 00:31:35

几个人演的真假

永远的阿斯兰 发表于 2007-8-26 01:51:39

这个我有接触`- -的确是很贵`- -也有大堆SD13的没用卡`--根本不值``- -像砍大头鱼似的``就算加了两张老版青眼`- -如果是EX的话也不值``LB的还是VOL的`- -我估计没什么可能了``
``- -SD13里说白了就变形和愚埋` - -其他的没多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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