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on_00 发表于 2007-9-6 17:46:48

判决书:从常理分析……你有罪

核心提示: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昨天,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南方网9月6日报道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老太太儿子刚好是警察,让网友们不禁猜测,笔录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跷。

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曾拍到这样一组镜头: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原帖 http://news.163.com/07/0906/05/3NMDBNR600011229.html

lhh_ah 发表于 2007-9-6 17:56:45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1

fantasy_x 发表于 2007-9-6 18:01:05

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法院的人应该全部被双规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7-9-6 18:08:31

同志们,你们以后不做好事终于有了法律基础了

DongXin 发表于 2007-9-6 19:03:13


我在这里也按“常理”推论一番:彭宇究竟是不是那个撞倒老太太的人?我想无非有两种可能性,第一,是他撞倒的;第二,不是他撞倒的。而无论是不是他撞倒的,他从法官的判决中得出的结论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决不能做好人,不能采取任何对老太太可能有利的举措,因为这都有可能会成为日后法官做出对自己不利判决的依据。在当时的情况下,最佳的选择就是尽可能快速地离开现场。
摘自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7-09/06/content_6674825.htm

日向世刹那 发表于 2007-9-6 20:49:14

还有这等没天理的事
看来我还是趁早落草去算了

f107 发表于 2007-9-6 20:53:56

真的脑残的可以啦

babywong二号 发表于 2007-9-6 20:59:59

一群垃圾法官,连畜牲都不如.

砂·九秋风露 发表于 2007-9-6 21:04:22

哎....我好几天前就吐过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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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会看到这样的情景

一老太颤颤巍巍走向挤满了人的公车站,突然腿一软,瘫坐在地上,瞬时,公车站上等车的人做鸟兽状四散逃窜,以老太为中心直径20米之内空无一人,风吹走地上的几张报纸,准备进站的公车司机猛的往左打轮并一脚踩死,公车撞在马路对面的路灯杆上,司机破窗而出,飞奔而去,嘴里还在喊“我没钱”...

babywong二号 发表于 2007-9-6 21:09:51

原帖由 砂·九秋风露 于 2007-9-6 21:0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哎....我好几天前就吐过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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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会看到这样的情景

一老太颤颤巍巍走向挤满了人的公车站,突然腿一 ...

爆笑.〔肚痛了〕

長門王道 发表于 2007-9-6 22:59:55

这不是禽兽法庭麽= =

lmhg 发表于 2007-9-6 23:00:35

真悲哀……什么世道……

静马 发表于 2007-9-6 23:16:11

其实媒体报道的副产业是开酱醋店的,买账的人特别多

penglvjian 发表于 2007-9-6 23:33:04

回复 #13 静马 的帖子

那么LS能帮忙还原一下真相吗

SHY_MOON 发表于 2007-9-6 23:51:19

阿静和某砂还是一如既往的有才~

SHY_MOON 发表于 2007-9-6 23:53:04

嗯,看来以后偶也不能再做好事了...

快乐神 发表于 2007-9-7 01:51:43

垃圾法官

codegeass 发表于 2007-9-7 02:13:01

中國的國情如此,確實沒辦法

SRX0 发表于 2007-9-7 09:13:23

老XX的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9-7 10:17:51

好事继续作,只不过作玩了别忘了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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