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wong二号 发表于 2007-9-12 08:08:13

[轉] 重新定义小强 -_,-+

蟑螂真是「髒」螂嗎?「其實牠們比人還愛乾淨,隨時都在清理自己;牠們還很謙虛,人一出現就自動走避」昨天台師大生命科學系教授林金盾透過紀錄片,幫蟑螂一吐「污名」三億年的怨氣。

行政院新聞局與國家地理頻道首度合作的紀錄片系列「綻放真台灣」,「蟑螂X檔案」是4部拍攝計畫的第一部,本月起將陸續在145個國家的國家地理頻道播出,昨天在台師大首映。http://static.flickr.com/41/85692994_48aedf29f8_o.jpg


林金盾研究蟑螂15年,他說蟑螂除了吃飯、睡覺、工作,有空就會清洗觸角、六隻腳或尾毛,以維持體表器官的靈敏度。此外,蟑螂外骨骼光滑的幾丁質,也讓牠不易沾附髒東西。


他強調,人的環境髒,才會吸引蟑螂,人不檢討自己反而去怪罪「清除者」,實在沒道理,如果沒有蟑螂幫忙清理,人類製造的垃圾更容易因發霉、惡臭,繁衍微生物、病原體,危害所有生物。蟑螂身上的惡臭其實是一種犧牲「就像辛苦的清潔隊員,你還能要求他穿西裝、打領帶嗎?」


林金盾指出,蟑螂是生態清除者,也是食物鏈穩定者,除了清除小碎片,阻止變成細菌毒素,排出的糞便可當做植物養分,還做為鳥、青蛙、蜘蛛、紅龍等的食物。蟑螂富高蛋白質,屏東就有餐廳炸來當美食,雲南也有三種藥,取其成份治療心臟病。


蟑螂為什麼能從三億年前就存在,且不被消滅?紀錄片中展示牠們優越的生存能力。牠們是昆蟲裡的飛毛腿,若換算成人跑的速度是時速320公里,一隻雌蟑可產一萬隻後代,又有獨特的氣門讓他們怎麼淹也淹不死,而且不吃不喝活一個月沒問題,有水可撐三個月,空氣抽光可活38小時以上,把頭切掉,腳過了一周還會動。


林金盾說,現存蟑螂有4000多種,絕大多數生於野外,在台灣有75種,而和人類生活的蟑螂只有美洲蟑螂、德國蟑螂等7、8種。三億年來,蟑螂除了變小(比化石8.9公分小了一半)變扁(更易於躲藏),外形構造都沒有改變,這是他最佩服的地方。


林金盾認為,地球是所有生物的資源,人類沒理由獨占,生物應該欣賞彼此的優點,包容缺點,希望這部紀錄片能讓大家在踩蟑螂前,多想一想。

梧桐的秋天 发表于 2007-9-12 09:00:32

难道要把蟑螂供起来么……

蟑螂表面的确不容易附着大颗粒的脏东西,但是附着最多的则是细菌,体内包含的细菌数量则更加夸张,这些比垃圾之类的脏东西夸张多了

fantasy_x 发表于 2007-9-12 09:49:23

林金盾研究蟑螂15年,他說蟑螂除了吃飯、睡覺、工作,有空就會清洗觸角

蟑螂还会工作…… 蟑螂的工作是什么啊--

另外蟑螂睡觉是什么样子的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9-12 09:56:11

蟑螂放大一百倍的话就统治地球了

Regicide 发表于 2007-9-12 10:01:40

蟑螂有智慧就可以统治宇宙了

在风中中风 发表于 2007-9-12 10:07:42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7-9-12 09:5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蟑螂放大一百倍的话就统治地球了
他们智商不够了,统治生物至少要具备:群居,有社会地位的分别。食量相对运动小,反正不能像乱马的爸爸那样一天吃到晚。
蚂蚁比小强更有可能…… ,而宅则完全不可能……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9-12 10:08:44

蟑螂不需要智慧,蟑螂只要有脑虫领导就可以统治宇宙了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9-12 10:11:44

原帖由 在风中中风 于 2007-9-12 10:07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他们智商不够了,统治生物至少要具备:群居,有社会地位的分别。食量相对运动小,反正不能像乱马的爸爸那样一天吃到晚。
蚂蚁比小强更有可能…… ,而宅则完全不可能……
我说的是占满这个地球
恐龙不也统治地球了嘛

Regicide 发表于 2007-9-12 10:19:13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7-9-12 10:08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蟑螂不需要智慧,蟑螂只要有脑虫领导就可以统治宇宙了

要有意念飞行器和触手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9-12 10:27:00

那是领主,和脑虫是不一样的阿

zhixing 发表于 2007-9-12 10:30:33

小强其实真的很强!

ark 发表于 2007-9-12 10:35:04

路过囧一下Dr. Zoidberg

Free-will 发表于 2007-9-12 11:39:17

甴曱...

babywong二号 发表于 2007-9-12 14:35:02

看來偶以后要对小强尊重点才好了.

BLUE EYES 发表于 2007-9-12 14:50:37

昨晚想踏小强,踏了四五脚还是没踏到= =……

SRX0 发表于 2007-9-12 16:03:59

那天晚上用电蚊拍电死一只.......蛮爽的.......都糊了

雷鸣x 发表于 2007-9-12 17:29:36

无论你怎么说,我看到小强还是会不加思考的用脚去踩

理亚 发表于 2007-9-12 18:05:54

我家里和宿舍都常备杀虫水- -

用脚踏?太恶心了吧

codei 发表于 2007-9-12 18:13:46

据说杀虫水杀不死小强的……

理亚 发表于 2007-9-12 18:22:14

可以的~我杀过很多只~

虽然也差点把别人也误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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