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gri 发表于 2007-11-29 17:29:52

哈哈.

大家好.我終於可以發帖了,哈哈. (此帖等刪)

Hunger.Silent 发表于 2007-11-29 17:37:27

TO LZ:希望你真的可以再發帖

我身作盾 发表于 2007-11-29 18:42:38

估计在来次的话就不用继续发贴了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7-11-30 01:01:56

打开第一个PM,看到此贴报告,看看禁言1个月,嗯,还行

打开第二个PM,哦,楼主的,不是求情,是语言攻击斑竹的,得,关到奥运吧

希望2008奥运时楼主看到我国体育健儿为国争光的身影大切大悟发奋重新做人

三井涩崎 发表于 2007-11-30 01:30:13

真的很佩服LZ的勇气..
其实我这个号也是MJ.也是因为废话太多....

剑气长江 发表于 2007-11-30 07:21:45

哈,是年轻人的话一般都会不服气的,不过要想说服一个人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啊。

还请大家能理解斑竹的难处吧,大家到论坛是娱乐、消遣、休闲,斑竹或多或少都要有工作的心情在里面。斑竹不容易啊。

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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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