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12-17 19:44:50
国外留学的确有两种人,一种是用工读的,一种是天天开跑车混日子的。
Coolghost
发表于 2007-12-17 19:46:02
再说文化背景不一样
要送出去要么早点 小学初中就送出去
就是要有人看着
要么就出去读大学,深造
而且要是在中国能读好,没必要出去
除非大学能考上很好的国外大学
Coolghost
发表于 2007-12-17 19:47:47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7-12-17 19:4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国外留学的确有两种人,一种是用工读的,一种是天天开跑车混日子的。
而且大多数是开跑车混日子的
出来混,混帮派
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做
出了事情就逃回来
4YYYY
发表于 2007-12-17 19:47:58
讀一年書回來連英語都不會説?如果讀一年書回來連英語都不會説那他在國外怎麼跟别人溝通?
4YYYY
发表于 2007-12-17 19:50:15
47樓的,你也説的太誇張了吧.
Coolghost
发表于 2007-12-17 19:53:48
我很多朋友都在澳洲加拿大读书
他们看得很多
完全没有夸张的成分
有很多夸张的事情我都不敢说
悉尼有个China Town
里面全是中国人
在China Town你一句英语不会说照样过的有滋有味,而且抬头挺胸
Coolghost
发表于 2007-12-17 19:56:05
说个搞笑的
有个人在那里一年了
每次去那里的快餐店买吃的
没有一次是买到他想要的
至于混帮派的
其实和在中国一样
不想沾自然沾不到
一沾到就很难脱身了
babywong4号
发表于 2007-12-17 20:00:44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7-12-17 17:55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开玩笑
刚发现繁体字,你什么地区的?至少大陆是这样的
顺帶一提,中国以前本是用繁体的,到了GCD时才提倡用簡体.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12-17 20:10:36
原帖由 babywong4号 于 2007-12-17 20:0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顺帶一提,中国以前本是用繁体的,到了GCD时才提倡用簡体.
现在有人提出该回来了,我也认为因该改回来。本来是普及推广用的,现在通讯这么发达,完全没必要了。不过凭良心讲,几千简体字的实用度比繁体高多了,如果小学学的是繁体字不知道怎么个死法。
babywong4号
发表于 2007-12-17 20:22:45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7-12-17 20:1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有人提出该回来了,我也认为因该改回来。本来是普及推广用的,现在通讯这么发达,完全没必要了。不过凭良心讲,几千简体字的实用度比繁体高多了,如果小学学的是繁体字不知道怎么个死法。
从小学起才容易,难道要等到大了学才叫容易?
原始恶魔
发表于 2007-12-17 20:26:31
大了无所谓了,电脑里繁简转换也就一个键。而且关键是,学过简体的都看得懂繁体,学过繁体的不一定看得懂简体,这便是优势所在。
4YYYY
发表于 2007-12-17 20:39:01
up.
babywong4号
发表于 2007-12-17 20:44:24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7-12-17 20:2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大了无所谓了,电脑里繁简转换也就一个键。而且关键是,学过简体的都看得懂繁体,学过繁体的不一定看得懂简体,这便是优势所在。
不是看不懂,而是有时觉得模糊写不出,打得多字是有副作用的.
4YYYY
发表于 2007-12-17 21:19:01
原帖由 原始恶魔 于 2007-12-17 20:2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大了无所谓了,电脑里繁简转换也就一个键。而且关键是,学过简体的都看得懂繁体,学过繁体的不一定看得懂简体,这便是优势所在。
那個鍵?
小棒
发表于 2007-12-17 23:36:01
我吧…我承认我未出过国…
aowang
发表于 2007-12-18 02:43:35
拼音是个好发明 =_,= 我讨厌五笔……
blah_blah
发表于 2007-12-18 07:05:51
SAT的语言部分不说, 数学部分最多只有那么1, 2题中国没有教过的. SAT物理和数学只要看过的就没有什么难的. 美国的理科容易是因为很多时候是不用考虑公式的变化, 只要把数字带进去就可以了... 不过如果真的要学精的话, 还是会挺难的.
4YYYY
发表于 2007-12-18 13:17:30
謝謝大家的發言, 請大家繼續勇於發言.
4YYYY
发表于 2007-12-18 14:56:02
謝謝大家的發言, 請大家繼續勇於發言.謝謝了.
4YYYY
发表于 2007-12-18 20:49:45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