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就走 发表于 2008-1-6 18:33:30

问个问题,版主进来。

首先不是版主的别多管闲事。什么?你不小心进来了?哦,那没办法,你看你的屏幕右上角,有个小叉是吗?没错,就是它,你只要点一下就可以了。

如果是版主,且听我娓娓道来。

世界上最可悲的死法不是自杀的,也不是被朋友出卖死的,更不是被贪官污吏冤杀的,而是那些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人。。没错,我就是那种人。

我承认我是新手上路,但我自认还是遵守公民道德,没有口出狂言也没有装腔作势,其实我根本就没来这里说过多少话,但令我很惊讶的是,我的号居然被封了,并根据“根据9·4最新论坛精神指示,违反以上内容者,初犯,偶犯,情节较轻者处以禁言3天的处罚,超过以上限界的,一律永禁。”估计那号是“永禁”了,但令我不解的是,我究竟是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错,才落得如此下场?即使我真的犯了错,为什么连一声警告都没有,就直接这样不明不白的被封了?难道对于一个新手上路,稍稍犯了个小错(何况我也想不出我究竟做错了什么)难道就一定要判处极刑,永世不得超生吗?

够了,我上过那么多论坛,这种事还是头一次见。。。我做人失败啊。。。发两个帖子开几句玩笑就被封了。。。我不想指责版主,是我RP太低。。只是最后想给版主一个忠告,不要学封建王朝那样专制(如果版主是共产党就自动屏蔽吧),当腐败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然会被推翻,不要学爱新觉罗·溥仪,做大半辈子牢,很惨。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就像这个号一样,说完就走,应该是永别了吧,挥一挥衣袖,不留一点灰尘。

ps,我原来的号汪帕淑女,要查就查,我问心无愧。

Leo_Wizard 发表于 2008-1-6 18:38:05

最近被害妄想流行?
论坛大姨妈导致不能浏览发帖而已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8-1-6 18:59:41

原来真有人这样的,在装受害者前也应该确认是不是斑竹真的偷偷干掉了你了阿

不过也好,我这样就有真实案例去给小三站长说论坛BUG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我可以去装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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