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神侠 发表于 2008-1-8 23:38:44

投诉有人盗用版主ID恶意人身攻击

一切从帖子开始,我发的:
http://bbs.newwise.com/thread-349375-1-1.html

在5#的回帖,原来是:

08就不能看05的剧?
喜欢看什么要你管?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后来觉得用词不当,怕会引起别人误解导致不适,就修改了内容为现在的:


08就不能看05的剧?
喜欢看什么要你管?
莫名其妙岂有此理。


改完之后就发现帖子被锁了,版主的理由是: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堕落の战神 执行 关闭 操作。

主题: 电车男全资料
发表时间: 2008-1-8 21:15
所在论坛: 灌水专区

操作理由: 设嫌人身攻击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对此我进行了抗议,并回了短消息: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堕落の战神 执行 关闭 操作。

主题: 电车男全资料
发表时间: 2008-1-8 21:15
所在论坛: 灌水专区

操作理由: 设嫌人身攻击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哪里人身攻击了?


并且在站务区发了帖子:
http://bbs.newwise.com/thread-349384-1-1.html

得到的回答是: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哪里人身攻击了?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 这个不叫人身攻击?

哦 改了啊


我的回信是: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 这个不叫人身攻击?

哦 改了啊
http://bbs.newwise.com/thread-349384-1-1.html
而且“该干什么干什么”叫人身攻击?第一次听说


大概过了20分钟版主才解了锁,这其中还在站务的帖子里回了一帖,后来自己删掉了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堕落の战神 2008-1-8 22:20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堕落の战神 执行 打开 操作。

主题: 电车男全资料
发表时间: 2008-1-8 21:15
所在论坛: 灌水专区

操作理由: 恶意灌水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虽然反应慢了一点,但总算是有个结果,我也对此进行了回应:
http://bbs.newwise.com/thread-349384-1-1.html
的3#

相信是误会,版主已经解了


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然而我却惊愕地发现水区的版头改了


于是给版主回了一个短信:

Re: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堕落の战神 2008-1-8 22:40
本版规则
入水区需知
版主月神侠是镀金的,惹不得,碰不得.
如见此人请绕道,以免被此人误伤.
再次感叹论坛的某些法外人员,注意素质!


这是什么意思?你也不是小孩子了,身为版主还拿这种东西来赌气?
我要是也把PSP的版头改成跟这个相对应的会怎么样?
大家都不是未出社会的学生,更不是刚进论坛的新人,有必要这样吗?
你都快结婚的人了(还是已经结婚了?不是很清楚)成熟点,我不相信你会那么幼稚。 转发 - 下载 - 删除 - 关闭


但是至今没有得到对方的答复跟解释,对其态度相当失望。

实在无法相信我的正常反应会被人恶意揣测,只能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且非常不相信一向成熟的战神此时会做出如此幼稚可笑的行为
水区版主在平时的管理反应如何我不好做判断,但是在这件事上的处理,不同于一般的整人或者善意的玩笑,我觉得水区版主“堕落の战神”的行为已经超乎恶搞的范围,属于人身攻击的行为
所以在此对其行为提出强烈的抗议,要求:
1.撤消无根据的人身攻击行为,并根据论坛相关管理条例处罚
2.公开道歉并就此事产生的对本ID的影响负责,谢绝使用反语式的道歉

在事情没解决之前,本人保留进一步采取行动争取恢复个人名誉的权利

以上,采取的是正常途径行为,请无关人员不要回帖恶意搅局。

[ 本帖最后由 月神侠 于 2008-1-9 16:55 编辑 ]

月神侠 发表于 2008-1-9 11:13:58

已经查明,版主ID被盗用
某个无聊人士,其行为相当恶劣
明明自己犯的事,还要栽赃嫁祸到无辜的人身上
一点都不男人,很黄很暴力
所谓的天网恢恢,也奈何不了这种小人
所谓的法外人士,其实就是他这种渣子

龙翅膀 发表于 2008-1-12 13:19:05

一哭二闹三上吊

飘渺游仙 发表于 2008-1-12 14:57:45

四关五马六张飞

elementll 发表于 2008-2-5 15:04:03

2楼果然就是"2"楼啊!不得了!

小松溪绘苍雪 发表于 2008-2-5 15:08:44

原帖由 elementll 于 2008-2-5 15:0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2楼果然就是"2"楼啊!不得了!

请问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事情早过去了,你来添什么乱?
普通会员不为论坛做贡献没关系,添乱就不象话了吧?

发表于 2008-2-5 15:26:22

一人翻土,还有人继续跟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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