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食怪 发表于 2008-1-11 11:57:11

版规在哪里有写?

急要

小松溪绘苍雪 发表于 2008-1-11 11:59:31

在黑板上有写
自己找去吧

Leo_Wizard 发表于 2008-1-11 12:07:50

多次翻几年前老帖
翻几次版规你都该灭

有只食怪 发表于 2008-1-11 12:30:07

原帖由 Leo_Wizard 于 2008-1-11 12:07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多次翻几年前老帖
翻几次版规你都该灭

我收到了楼上的那位兄台的如此短消息

1.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回复被执行管理操作
引用: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回复被执行管理操作



看过了,没这样说法
建议你去看眼科,或者恶补一下中文


2.如果这种视力下看不到版规,那么依然建议你恶补中文
另外眼角膜捐献是一种不错的回馈社会并且合理利用资源的方式

我知我是新人,有时犯错是我不对,但是你身为斑竹(并不是针对其他斑竹)连我问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回复被执行管理操作
引用: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回复被执行管理操作

建议你去看眼科,或者恶补一下中文
你所谓的版规是哪里的.我视力是5.1 和5.2

这个问题,没有指教一下新人,反而说出人身攻击的评论,我想大家评评这样的人格凭何信用当一名斑竹,斑竹不是管理版块,而是引起争端,以后如何继续担任斑竹神圣的工作.

Leo_Wizard 发表于 2008-1-11 12:54:58

那得先看看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继续翻尸的你是否是一名合格的会员
连最基础的版规都无法遵守,甚至能够无视红字加粗的版规的话,楼主能以什么立场来指责我?

小松溪绘苍雪 发表于 2008-1-11 13:45:14

你要是犯罪了,会不会在法庭上问审判员《刑法》哪里有卖这样的问题?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8-1-11 13:56:07

楼主,你在批评我们的版主之前,先清楚或者说表达清楚,自己到底要干什么。
你是在问具体的版规在哪里,还是在问可以指出你违规行为的那些版规在哪里,如果你连这都不清楚或者不表达清楚的话,你就先不要去质疑我们的版主了。
当然,无论你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都无法改变你违规的事实,搜索了下你的回帖,几乎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在萝卜区甚至挖一陈年老贴只为分享相册。游区稍好一点,才挖到去年八月。在这种情况下,他人想你指出错误,反而不思悔改,还发帖问“版规在哪里”,不知是以无知还是嚣张来形容更为合适。
你的确该质疑下版主的工作,居然还能让你逍遥规外。

Leo_Wizard 发表于 2008-1-11 13:59:31

05年8月的考古遗迹被我处理掉了
也不是第一次处理了

有只食怪 发表于 2008-1-11 14:00:23

我人少,认输.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8-1-11 14:02:51

原帖由 Leo_Wizard 于 2008-1-11 13:59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05年8月的考古遗迹被我处理掉了
也不是第一次处理了

下次留着给他看,挖多久禁多久

小松溪绘苍雪 发表于 2008-1-11 14:29:18

原帖由 有只食怪 于 2008-1-11 14:00 发表 http://nw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人少,认输.

上次在石桥铺有人当场抓住三个小偷,本来很狂妄,被众人围住之后也说了同样的话,然后准备跑路

当然后来被扭送派出所了

你先是违反版规,然后又跑到站务来发飙,说句认输什么的就完事了?

你以为是在这打嘴仗玩呢?

有只食怪 发表于 2008-1-11 14:38:02

无恶意

我只能安慰自己,这里是斑竹的天下。我不知什么叫翻尸,我不耻下问。斑竹只叫我看版规。我找过了,但不知版规在哪?斑竹说我的眼有问题,我忍气吞声,再问版规在哪。后来斑竹说我的眼角膜应拿去捐献,但仍没说在哪。我见有地方说是可供新人提问,就是这里,可惜,这里却是行刑场.我知,新人,只是象蚁那样卑微,而斑竹,无人监督,是高高在上。一脚下来,说不定把我从世上消灭。我认输,因为我喜欢这里,但不等于屈服....即使我是蚁那样卑微,也要做一只不畏强权的蚁.

Leo_Wizard 发表于 2008-1-11 14:46:19

既然大人您向我提问都是不耻下问了,我想我已经没有什么能教给您了

爱我中华 发表于 2008-1-11 17:16:04

原帖由 有只食怪 于 2008-1-11 14:38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能安慰自己,这里是斑竹的天下。我不知什么叫翻尸,我不耻下问。斑竹只叫我看版规。我找过了,但不知版规在哪?斑竹说我的眼有问题,我忍气吞声,再问版规在哪。后来斑竹说我的眼角膜应拿去捐献,但仍没说在哪。我见有地方说是可供新人提问,就是这里,可惜,这里却是行刑场.我知,新人,只是象蚁那样卑微,而斑竹,无人监督,是高高在上。一脚下来,说不定把我从世上消灭。我认输,因为我喜欢这里,但不等于屈服....即使我是蚁那样卑微,也要做一只不畏强权的蚁.


LZ乃很有才,很黄很暴力,连我这从来不在站务留话的也忍不住要喷您了

顺便,OCG的版规真不是一般人能懂的,但是萝卜区的,哼哼

置顶那么大的版规Ver.1.32还加括号,哼哼

顺便管他什么论坛,有挖坟不罚的么

[ 本帖最后由 爱我中华 于 2008-1-11 17:22 编辑 ]

ygo 发表于 2008-1-11 17:59:12

新人建议潜水3个月熟悉环境…………
而且LZ估计没有上BBS的经验
这怪不得人,不看规定先我行我素就该罚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8-1-11 21:19:27

又是经典的新人装无辜装无知装可怜地板打滚你们天下爱把我咋样就咋样外带稍微新意点的“人为高高我为蝼蚁”理论么?
NW也好,游戏王区也好,虽然不能说日进千人,可也是每天有新人新血加入的,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都过的好好的,也没有被个别斑竹看好遭至楼主所说之悲惨待遇。估计楼主是相貌儿特别好,引起人家妒忌了。
我相信你第一次违规的时候,斑竹并没有把你怎么样,你还能发这贴应该就是很好的证明了。然而在斑竹提醒你以后,如果你的反应是”哦,知道了,我新人不懂,下次不会了“,我想斑竹也不会说”恩,很好,坦白从宽,小黑屋过年吧“,那么只要你不再犯,那么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偏偏您的蝼蚁意识特别的高,一定要顶出个我翻尸我有理出来。我想这大概就是你和你口中的新人的最大区别了。

OCG区版规是意识流了点,但是如果看不懂肯定是政治教育没过关

ヘンゼル 发表于 2008-1-11 22:53:32

我只能安慰自己,这里是斑竹的天下!我不知什么叫翻尸!我不耻下问!斑竹只叫我看版规...我找过了!但不知版规在哪?!斑竹说我的眼有问题!我忍气吞声...再问版规在哪...后来斑竹说我的眼角膜应拿去捐献!但仍没说在哪!我见有地方说是可供新人提问...就是这里!!可惜!!这里却是行刑场!!我知...新人...只是象蚁那样卑微...而斑竹!无人监督!是高高在上!!一脚下来...说不定把我从世上消灭!!我认输!因为我喜欢这里!但不等于屈服....即使我是蚁那样卑微...也要做一只不畏强权的蚁!!!



我把我能看明白的要强调的地方都用标点表示出来了 如我所见...你想表达什么?
顺便 港漫看多了对身体不好

有只食怪 发表于 2008-1-12 10:48:50

最后一句

感谢大家对我的建议,大家可能误会了,我一直没有否定之前所犯的错,只是不知者不罪,望谅解

龙翅膀 发表于 2008-1-12 13:11:59

LZ不适合上网,请尽早让家长带您回家做作业

BBQ Sony 发表于 2008-1-13 03:46:14

既然楼主都认错了,那么大家就收手吧=-=

顺便提醒一下楼主,不知者不罪对于法规来说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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