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野冰河 发表于 2008-3-25 10:42:10

【真恶心人】“妈的,老子撞电线杆子上了,×对电线杆狮子吼×赔钱!”

http://i2.sinaimg.cn/dy/s/l/2008-03-25/U2598P1T1D15219555F21DT20080325091218.jpg记者拍摄到的事发现场,这根电车杆正好挡住车子的去路。记者 张建华 摄
  早报讯 (段海鹰) 酒后驾车撞上镇宁立交桥上的电车杆,驾驶员田某抢救无效后死亡。死者妻子张女士将涉及到的四家单位告上市南法院,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1万余元。昨天,因原告代理人徐律师追加一家单位为被告,市南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酒后驾车撞上电车杆
  2007年6月7日晚10时30分,车牌为鲁GY5426的潍坊白色吉利轿车沿东西快速路自东向西行驶,该车即将行至宁夏路与镇江路路口时,轿车撞到车行道旁的电车杆上。田某抢救无效后死亡。
  市北交警大队民警调查发现,田某在撞车前喝了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高于140毫克,已是醉酒驾车,而且出事车辆的安全状况不达标,认为田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但田某的妻子张女士认为车行道上出现的电车杆才是导致丈夫死亡的“真凶”,丈夫撞上电车杆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张女士将电车杆的使用、管理、设计以及车辆管理部门起诉至市南法院,索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共41万余元。
  两被告认为自己没责任
  据了解,去年8月市南法院曾开庭审理此案,出庭的两家单位的代理人认为他们对这起事故没有责任。
  电车杆的使用单位认为,田某自己酒后驾车导致死亡,涉案的电车杆虽然架设了电车线路,但只是使用电车杆,并不是电车杆的所有权人。
  追加被告找电车杆“主人”
  “电车杆出现在车行道上是不合理的。”昨天,张女士的代理人徐律师又将道路规划设计部门追加为被告,认为他们也应对此事负责。据徐律师介绍,他们认为上述道路设计规划部门的设计有缺陷。徐律师认为,田某之所以死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电车杆设在正常行驶的道路上。“现在主要问题就是找出究竟谁是电车杆的‘主人’。”徐律师说。
  昨天晚上,市南法院仲法官告诉记者,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继续调查,再择日宣判此案。

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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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每一个礼拜去看新浪都能看到非常搞笑的新闻。基本我已经听取别人的建议,把新浪当笑话网站看了。

这次我是头回听说喝酒撞电线杆子赖电线杆子的。笑死我了……

NDS小弟 发表于 2008-3-25 10:48:43

果然有其人必有其妻
兩個人都那樣傻B(田某和他LP)

kensonyy 发表于 2008-3-25 10:53:12

真的很有才

那人的LP真强大

游戏♀天使 发表于 2008-3-25 11:02:45

如果站那里的是个人事情发生结果人没事醉酒驾车的还是死了 这个责任谁来负呢?

甄命天子 发表于 2008-3-25 11:23:38

真是彪悍的夫妻啊

风间仁 发表于 2008-3-25 11:41:48

电杆是在路边不是在路中间

land 发表于 2008-3-25 11:50:00

突然让我想起了我们这里的地方交通台的一个公益广告
“一个母亲问女儿:问你问题噢~开车可不可以喝酒~?其幼女(声嘶力竭的喊):不可以!又问:那喝酒可不可以开车?其幼女(声嘶力竭的):不可以!母亲:好聪明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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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and 于 2008-3-25 16:55 编辑 ]

ivan1979 发表于 2008-3-25 15:04:24

酒后驾驶本来就是大忌~

模零 发表于 2008-3-25 15:09:43

她太有才了

美鸟D游戏 发表于 2008-3-25 15:30:01

女人就是那么无理的么

io02 发表于 2008-3-26 01:20:21

果然夠河蟹。。。醉後駕車。。累己累人。。。(公益廣告時間)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8-3-26 08:25:37

我讨厌喝酒的人,伤身体伤自己,还是学我那样全民喝雪碧吧

SMILEBIN 发表于 2008-3-26 10:05:02

那个电线杆确实够恶心的……

为了它,连路都要折了……

d22992731hj 发表于 2008-3-26 10:14:38

原帖由 更酷的酷CAT 于 2008-3-26 08:25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讨厌喝酒的人,伤身体伤自己,还是学我那样全民喝雪碧吧
       雪碧是杀精的我还想繁殖后代呢

wbsnb 发表于 2008-3-26 10:16:49

原帖由 更酷的酷CAT 于 2008-3-26 08:25 AM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讨厌喝酒的人,伤身体伤自己,还是学我那样全民喝雪碧吧


前提是把所有的气都摇掉,然后冒充白酒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8-3-26 10:28:03

可怜的马路啊

kings825 发表于 2008-3-26 18:24:34

俺们青岛滴新闻...


不过大家都觉得电线杆在马路上很合理么?

KULAlove 发表于 2008-3-26 18:41:30

好在撞的是电线杆  

lhh_ah 发表于 2008-3-26 18:47:57

酒后驾车是活该,不过这电车杆出现地点是比较囧= =

ybx007 发表于 2008-3-27 00:05:20

虽然酒后驾驶是无可非议的型同自杀的累己累人的行为,但话说图中的电线杆还真的是树在行车道上的说……

怎么跟我乘公交车的情况那么象……
我每次是预先站在公交车即将要停下来的门口位置,追赶车子争第一个上车的人们总只撞倒我
那些人总是生气我站在那里碍事……稍微可以理解那位妇人的控诉的原因

[ 本帖最后由 ybx007 于 2008-3-27 00: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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