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8-4-16 00:17:39

再次也是最后一次提醒

本区允许使用高亮,但是,请不要使用区块公告专用红色或者是过于刺眼的颜色。违反此规定者将被强制修改颜色。

实验证明,强制修改颜色可能带来该帖终身无法再次使用高亮的副效果,本区对于此可能产生的副效果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概不负责。

hlsdf 发表于 2008-4-16 00:21:41

买不到高亮卡的沙发支持...

长眠谷守墓一族 发表于 2008-4-16 00:32:46

请问过于刺眼的颜色除了红色包括哪些?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8-4-16 10:31:04

红色不是因为刺眼,是因为公告要用,至于什么刺眼,那些亮蓝亮绿啥的,高亮到字都看不清楚的就是了。

之前已经高亮的,无论是红色还是刺眼色都不追究了,但请在下次续高亮的时候自动修改颜色。如发现新高亮的使用时间在本公告之后仍然使用违规色的,无论是新高亮还是续高亮的,0同样处理

phantom 发表于 2008-4-16 10:46:03

-0-
改好了-0-

墓守暗黑界 发表于 2008-4-16 10:56:51

.             支持阿凯

夜の守护者 发表于 2008-4-16 12:30:45

好的 以后会注意的了= =

伤心孤儿仔 发表于 2008-4-16 18:22:41

帮阿凯顶下~比更多噶人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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