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xno1 发表于 2008-5-9 21:51:54

江苏一网民发帖称要抢奥运火炬被拘10日

扬子晚报5月9日报道 镇江网民汤某闲来无事,在网上以“犯人”自居发帖,还散布要去抢奥运火炬的谣言!此帖一出,引起网友的关注和震惊。镇江网监部门和京口公安分局迅速介入。昨天,当汤某面对警方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时,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5月6日下午3时,镇江知名网站my0511梦溪论坛“茶余饭后”版块上,突然出现一则题为《警察或警察老婆进来聊哈》的帖子,发帖者不仅自称“我就是警察要抓的犯人”,更在帖中写下“准备组织一伙人去抢奥运火炬”等过激言论。警方介绍,无论是自称“犯人”还是组织人员“抢奥运火炬”,都透露出发帖者的嚣张气焰。由于该帖涉及话题敏感,很快有多名网友点击阅读。该帖自然引起了警方的重视,网监部门和京口分局立即组织力量循线查证,通过技术手段,很快锁定在某通信网络公司上班的汤某。7日傍晚,在公司内将浑然不觉已经触犯法规的汤某抓获。

记者昨天从警方了解到,汤某今年28岁,他以网名“tp2002”在论坛上发布这样的帖子,出发点只是想寻找点刺激。更荒唐的是,面对审讯,汤某再三强调自己不清楚这样做已经违法!昨天,京口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法对汤某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目前该帖已被警方删除。

日向世刹那 发表于 2008-5-9 21:55:02

吹吹水的料吧

宇宙的巴比伦 发表于 2008-5-9 22:00:54

那人还真是有够傻的。

&黑百合& 发表于 2008-5-9 22:04:55

那论坛被和谐了么

kings825 发表于 2008-5-9 22:36:32

言论太自由..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8-5-10 12:13:52

千万别做坏事

monitorliu 发表于 2008-5-10 12:21:56

这种人简直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做了。

恋爱之神S 发表于 2008-5-10 13:09:24

万一有人QQ50级,发这样相关的签名,那人死定了,QQ肯定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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