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xno1 发表于 2008-5-25 22:46:21

女:可是我对你根本就没感觉!!
男:那好,你告诉我我哪一点不好,我改!!!
女:那你先告诉我我哪一点好,我~改!!!!
突然想到这个笑话= =

fata 发表于 2008-5-25 22:48:20

别人在站务向管理层申请复议禁言决定,关你P事,你乐呵呵地接受个BIRD。。
你如果真希望人家开心就停止你自已给人家造成困扰的行为,你的行为已经是一种病态了

小小猪排 发表于 2008-5-25 22:48:54

小雪姐姐.我挺你!
强烈支持~!!你是我偶像啊~~~

timeleap 发表于 2008-5-25 22:57:25

请问- -NW论坛有"PM骂人禁言XXX天"这个规定?

fantasy_x 发表于 2008-5-25 23:25:35

某萧,禁言4天的最大原因是——你骂的太轻了……

人至贱则无敌……这话真的一点也不假……

ivan1979 发表于 2008-5-26 07:45:00

小雪啊,你骂G4并没有错,唯一错的是你把他家人也骂了
你骂G4的话,我相信在NW已经没人会帮他的啦,但他家人是无辜的啊

萧楚儿 发表于 2008-5-26 08:37:45

对不起,我没有那种修养,如果我能做到骂人之前先考虑范围和火力,那我根本就不会骂

wbsnb 发表于 2008-5-26 09:23:00

还以为事情早该结束了,没想到还没有完。。。。
看的人都已经累了,当事双方也都累了

该停手了吧,这个已经快不是单纯骚扰的问题了

萧楚儿 发表于 2008-5-26 09:26:43

G4是否停手我现在已经不在乎
目前他没有任何损失,却是我进了小黑屋
我现在自己给自己打官司呢

48584858 发表于 2008-5-26 10:01:44

很明显他就是以此拿LZ取乐的。
把人家逼到走投无路逼到发火然后还想方设法的把人家关进XHW。
贼喊捉贼,可他居然还做到了。

先冲突再妥协,再冲突再妥协。(他“妥协”的方法明显这里很多人都看腻了)
不敢相信跟这种人发展到现实或做朋友要起多少鸡皮疙瘩。



请管理员睁大眼睛啊。

[ 本帖最后由 48584858 于 2008-5-26 10:07 编辑 ]

casabella 发表于 2008-5-26 10:09:50

原帖由 48584858 于 2008-5-26 10:01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很明显他就是以此拿LZ取乐的。
把人家逼到走投无路逼到发火然后还想方设法的把人家关进XHW。
贼喊捉贼,可他居然还做到了。

先冲突再妥协,再冲突再妥协。(他“妥协”的方法明显很多人都看腻了)
不敢相信跟这 ...
你说话要有良心
你说我死缠烂打我不否认, 但你说我取乐实在过分
我开销的RMB足够你交几年的上网费了
我不舍得去Z版游戏, 也不买什么奢侈品, 但追女孩子开销还是必要的

ivan1979 发表于 2008-5-26 10:13:52

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本帖最后由 ivan1979 于 2008-5-26 10:17 编辑 ]

fantasy_x 发表于 2008-5-26 10:15:42

原帖由 casabella 于 2008-5-26 10:09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话要有良心
你说我死缠烂打我不否认, 但你说我取乐实在过分
我开销的RMB足够你交几年的上网费了
我不舍得去Z版游戏, 也不买什么奢侈品, 但追女孩子开销还是必要的
写的真传神,寥寥几个字就散发出一股恶心无比的铜臭味……

花钱多少用上网费来衡量……囧RZ 倒是没说能买多少肉包子

[ 本帖最后由 fantasy_x 于 2008-5-26 10:17 编辑 ]

BaoTu 发表于 2008-5-26 10:18:01

这帖看起来真有热闹...


怎么越看越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味道.....


骂人是否应该被禁的处罚依据显然已经变成了G蛋蛋是不是真的父亲去世了......OTL


真的去世了-------------------->粗口雪攻击家人成立---------------->有罪?
假的去世了---------------------->粗口雪抵制骚扰她的流氓--------------->正当防卫?



这么简单的一个东西..............

由于本人只是第3者观点,所以不偏袒哪一方.....

个人观点如下:

TO雪:
既然被禁了,也就禁了4天而已.......也没啥,不过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你不来NW或是不用以前的任何ID,重新当个新人(不过根据性格来说,这对你根本不可能)...


忍既忍,不忍又能如何?

禁个ID也没限制你在NW的自由...对你本人 身体也没啥拘禁..怕什么?难道会对你身体内分泌产生影响?(我自己先晕一下OTL)
他要骚扰你本人,削他就行了....

在NW骚扰你怎么办?没办法...真的 没办法,这次即使啥也没发生,不是还会有下回么?
不然你人肉他得了...


TO蛋蛋:
无论你是不是在追求她,但可以确定的是你的确逼迫的太禁了.
但这都是以前的东西,和这禁言其实没啥大关系

只是一个PM被骂的投诉而已....


说过很多遍了,自己有能耐在PM骂回来就行了....没能耐骂回来,怎么办?活该!
不然不看不就得了?
眼不见,心不烦.....

顺便,蛋蛋爹这个无论是不是真去世,都请节哀.

48584858 发表于 2008-5-26 10:40:36

原帖由 casabella 于 2008-5-26 10:09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话要有良心
你说我死缠烂打我不否认, 但你说我取乐实在过分
我开销的RMB足够你交几年的上网费了
我不舍得去Z版游戏, 也不买什么奢侈品, 但追女孩子开销还是必要的
 
你死缠烂打的就证明你有良心,就代表你对人家好,就说明人家会很开心。
啧啧,继续YY吧。

但你别YY一些有的没的,我不认识你。
只就事情为受害人说一点话,不管有用没有用,相信恶人始终会有恶报。

还是请管理员重视的:维护女性权益,拒绝精神虐待!

无论那个人已任何目的,任何借口,已经对受害人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严重困扰。

萧楚儿 发表于 2008-5-26 10:40:58

原帖由 casabella 于 2008-5-26 10:09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话要有良心
你说我死缠烂打我不否认, 但你说我取乐实在过分
我开销的RMB足够你交几年的上网费了
我不舍得去Z版游戏, 也不买什么奢侈品, 但追女孩子开销还是必要的

说真的你那点开销加起来不够我买半套化妆品的

另外你能否不要在我的申诉贴里恶心大家伙儿?

泉こなた 发表于 2008-5-26 11:41:49

回复 104# 的帖子

G4他爹应该是真的去了

fmm-001 发表于 2008-5-26 12:22:09

这个楼主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我虽然在水区涉嫌违反版规了。。发了个医学讨论帖。。因为昨天正好有个难题目没搞懂。。看见有个学医的就想和他讨论一下。。虽然没用PM,可能涉嫌违规。。但是她竟然就一堆难听的话劈头盖脸的就砸下来。。综合她的言行。。也是够暴殮的了。。 从她在我帖子的发言就知道。。她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不咋地

48584858 发表于 2008-5-26 12:42:52

LS扯的可真远。

fmm-001 发表于 2008-5-26 12:57:18

原帖由 48584858 于 2008-5-26 12:42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LS扯的可真远。


本来就是嘛。。。别人就算违规了也应该和别人好好说嘛。。善意的提醒一下。。别人还会很感激你。。非要一进来就劈头盖脸。。一顿乱喷。。还说一些很恶心人的词。。好像论坛就她最大。。别人有点小错误,就逮住狠狠的说。。。换了谁都会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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