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眼白龙主人 发表于 2008-8-7 19:39:00

回20楼的朋友 这句话可是体育界的一句名言哦
你不了解 可以去百度一下这句话的出处

被遗弃之人 发表于 2008-8-7 20:12:00

我只想说:名言不代表什么!更不能代表它是对的!
在这贴子其他什么恩恩怨怨,我一概不搭理!

[ 本帖最后由 被遗弃之人 于 2008-8-8 13:48 编辑 ]

jsfd.easy 发表于 2008-8-7 20:32:33

哎呀哎呀 光镜的问题怎么扯到这么远了…………
再问下 因为也是有的人说光召的效果是COST 到底是不是
PS 怎么都和光有关…………

hl20333 发表于 2008-8-7 20:34:09

光召?光之召集么?
是光之召集的话他丢手牌是效果 可以选择丢下去的卡片加回手牌 但是发动时墓地必须存在与手牌数量相同的光属性怪兽

jsfd.easy 发表于 2008-8-7 20:52:03

了解了 就是问下 谢谢了…………

初音ミク 发表于 2008-8-8 08:30:49

回复 21# 的帖子

名言和正确之间就一定是等号?
古有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今有上次我查资料,忽然蹦出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马上关闭了
这些都是名言
再说误判了道个歉就是,裁判没可能给你记住全部的调整,这我也认同
但死不认错还说句"充满戏剧性的魅力"的话
这里面有多少不负责任的成分呢

青眼白龙主人 发表于 2008-8-8 13:36:04

原帖由 初音ミク 于 2008-8-8 08:3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名言和正确之间就一定是等号?
古有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今有上次我查资料,忽然蹦出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马上关闭了
这些都是名言
再说误判了道个歉就是,裁判没可能给你记住全部的调整,这我也认同 ...

朋友 我都不打算深究了 拼命给你台阶下
你倒是好 都一天了 还念念不忘呀
看看你的发言吧 6 10你对裁判偏激的讨论使我不满
我指出后 14你也做出了答复 17我也在一定程度上予以谅解和接受 这本就可以结束的
18 扎兄进来打圆场 19我也承认了自己态度方面的问题 这本来是一片和谐的局面
接下来呢? 20的你来了 对着来劝架打圆场的扎兄就开始喷
话说你是不是不喷人心里就不好受就食不甘味寝不安枕呢?
人家一个外人进来主要是说我的态度问题 你喷什么呢?
看了你的签名 我明白了 我自己确实没得救了……
我在21再次做出了让步 转移话题+小小的调侃一下 大家熟悉我的应该知道我的这种发言风格
22姑且不论 我装作没看见 1天时间也没出来回应 以为这件事已经风平浪静了
26 你又回来了 这次真好 不仅喷我的21 顺便又回到了原话题
想使得战局进一步重新拉开么? 想真将我喷得万劫不复么?
某名人说道:“论坛这种地方,总有人争辩好战,正所谓……”(lz继续可以无视呀,反正名言不等于正确哦)

以上就是这个事情的全部事实 我在此揭示出希望大家可以明白这件事情孰是孰非
我真的不想战 今天奥运开幕本来就是该和谐的
不过你把自己喷人喷的最爽最舒服最华丽最嚣张的一次还写在签名里供人瞻仰让人知道你的伟大
好 今天我在这里继续帮你锦上添花 你可以继续把这个帖子的地址放入签名的
我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要是在这样一意孤行 迟早有在论坛混不下去的一天

又冲动了 不当之处请bz责罚 言尽于此 不会在这个帖子里面再度出现
希望大家认清你的本质

迷百の小囧兵 发表于 2008-8-8 13:50:50

这帖子又上来了..
都别喷了,沉吧.
误判难免,过去的就过去了.

霜子哀歌 发表于 2008-8-8 14:00:49

原帖由 初音ミク 于 2008-8-8 08:3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古有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这个素小罗的diy= =(好像跑题了……窘……)
裁判实在是个吃力部讨好的差事呀,多多体谅下吧,偶尔错几次是难免的,不要说“这个问题这么简单,这么基础”,再平常的问题也会有犯晕的时候的

初音ミク 发表于 2008-8-8 14:09:36

回复 27# 的帖子

先别激动,本来就讨论裁判误判的问题何必开喷开骂,讲讲道理好不?
我也说了裁判误判没什么大不了,道个歉就是了,至于不负责任的话希望就别说了
大概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再加上夏天热了,人比较烦躁,我很理解
我整天都有事,不能像你泡在论坛.我有空才能上来看看,隔了一天才回复那真是抱歉
至于签名,那是我个人的事,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呢,学学酱油男吧
把这事放到签名上,你真的想把这事闹的这么僵吗
个人也不想把这事闹下去,作为你假想敌的我退出,OK?

伟大的生还者 发表于 2008-8-8 14:23:17

我向来都认为出现裁判误判事件比赛举办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是有心举办比赛的话裁判至少要请3~5人,而且现场一定要有能上网查询的设备。裁判也是人,ocg里的调整不下一千万字,人脑有可能完全记下吗?本人虽然没做过裁判,但也曾经翻译过调整(虽然烂尾还要别人收拾),深知要无误记住所有调整的难度,所以大家不要一味职责裁判。

PS:虽然可能会真有水平不达标的裁判出现,但请记住,那也是主办方邀请的。即使是对方自告奋勇的,主办方也不能不测试他的水平就让他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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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诚叔与光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