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关于模型区版规的再次修正!!
有见近期论坛广告贴灌水问题严重,一广告贴竟然灌水留名达两页, 比之模型贴更受欢迎。因此对于原有论坛版规作出再次修正。————————————————————
2008年11月6日,关于模型区版规的再次修正!!
针对原版规第14、15条追加附章:
14,本区严禁一切和商业活动相关的贴(如开店询问贴,货源询问贴),凡发现一律永禁访,我们不是你们开店赚钱前的咨询站!未经本版半数以上的版主同意POST QQ号、Q群号涉及交易相关者一律禁言一周至一个月,再犯者永禁处理。如网友发现应及时报告版主或者管理员处理,不得跟贴留名或者灌水,如发现视其情节轻重一律禁言三天至一个月,并扣除10-30NB。
15,广告者一律永禁访,论坛间转贴请标著出处的简写(如:NW);放出完整连接,将按照广告处理。如网友发现应及时报告版主或者管理员处理,不得跟贴留名或者灌水,如发现视其情节轻重一律禁言三天至一个月,并扣除10-30NB。(再次重申,本区不允许直接放出淘宝链接)如恶意放出淘宝链接,有意为淘宝店铺打广告者,将按照广告处理。
新规例从11月6日起执行,望各位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论坛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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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模区版规链接:
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340740&page=1&extra=
如打算在本贴灌水留名的请三思。
[ 本帖最后由 io02 于 2008-11-6 15:01 编辑 ]
知道了......我顶 頂 .......支持 ..............
希望有好转吧 完善版规~ 新人学习一下 看到水贴不敢留名等锁了…… 版规要遵守..虽说我平时不发帖.. 顶上去吧
支持改革开放!~ 很好,又有更多的人走了 别的不多说了。。希望BZ也要按版规办事。。
不要胡乱扣钱什么的。乱用职权。
上次。。某人的事件。。。影响极其不好饿。。 那个。。。。。。。。。。。。。。。。。。那转淘宝上的版件图还是可以的吧。。。。。。 现在说个什么话都难了。。
当时都要投诉了。。
然后,某BZ说。。是自治区。。投诉没有用 原帖由 放羊的孩子 于 2008-11-6 20:0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那转淘宝上的版件图还是可以的吧。。。。。。
可以的~ 问下。。扣我NB。。我违反哪条版规??
还是。。BZ可以胡乱扣的?
还是版规。。只是摆设???
真正的。。还是BZ自己心中的规则??? 支持支持- - 原帖由 八角泰山 于 2008-11-6 20:31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说个什么话都难了。。
当时都要投诉了。。
然后,某BZ说。。是自治区。。投诉没有用
哎哟哟,这位路见不平的侠士,这是您当时说的
原帖由 八角泰山 于 2008-10-31 23:4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去那个什么什么地方投诉吧。。刚看了下版规。。貌似没违。。
也没粗口。。
哎。。现在的模型区啊。。
难道和游戏王区一样独立了??
敢情您和那个帖的LZ合体了?你叫他去投诉就等于他想去投诉了?
我是说了这里和游戏王区一样是自治区,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这里是自治区投诉没用? 原帖由 八角泰山 于 2008-11-6 20:33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问下。。扣我NB。。我违反哪条版规??
还是。。BZ可以胡乱扣的?
还是版规。。只是摆设???
真正的。。还是BZ自己心中的规则???
就回复“文不对题”我就可以扣你分了
这帖是在说近期广告帖灌水严重,麻烦大家勿回广告帖
而不是你帮别人申冤的地方
要申冤请去站务 原帖由 模零 于 2008-11-6 20:3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哎哟哟,这位路见不平的侠士,这是您当时说的
敢情您和那个帖的LZ合体了?你叫他去投诉就等于他想去投诉了?
我是说了这里和游戏王区一样是自治区,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这里是自治区投诉没用?
也没什么合体不合体。。
只是觉得,BZ随便扣钱,而且,没有违反版规。只是因为BZ自己个人意愿。。感到很莫名而已
这次也是。。有点乱用职权的感觉。。。
仅此而已。。
既然立了版规。。又不按版规办事。。不是自己抽自己吗? 前来支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