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9日,对于模型区版规的再次修正补充!!!!
有见近期本区论坛主题帖里出现的一些个别问题(如借模型帖之名变相晒女人晒车子的、在主题帖标题里写歧义歧视内容的、在标题标题里强加些不知所谓内容的、在主题帖内容里无意义谩骂某某驾驶员的)因此对于我区原有论坛总版规作出再次修正补充。————————————————————
2008年11月9日,关于模型区版规的再次修正!!
针对原版规增加第21、22、23、24条版规细则
21,在本区发表的主题帖,严禁携带与帖子主题及本区主题完全无半点关联的内容,也就是所谓的挂羊头卖狗肉在模型帖里晒女人晒车子等等,这种内容出现后带出来的回复讨论已经远离帖子标题的范围,如有违反者,版主直接将该帖扭送到灌水专区
22,在本区发表的主题帖标题,严禁带有歧义歧视性质的“不懂XXX(勿/慎)进”、“XX饭勿进”等类似内容(在论坛上所有会员都是平等的,会员看帖并不需要受到其他会员的限制,更加不需要被其他会员单方面定义其本身懂不懂某方面的内容)如有违反者,锁帖处理并扣除30NB,影响恶劣的,试情节严重程度给予3天至一周的禁言
23,在本区发表的主题帖标题,严禁带有类似于“标题要长”、“标题要更长啊”、“据说在这里发帖标题要长”等这样哗众取宠不知所谓的内容,如有违反者,版主PM提醒该帖作者一次,如作者在版主提醒下仍不修改标题,将做锁帖处理
24,本区讨论的核心内容为模型相关,作为模型背景的动漫作品其素质问题不在本区讨论的范围内,所以严禁在主题帖内容里出现对动漫作品及机体驾驶员的无意义讽刺或谩骂,如有违反者,进行锁帖处理
新规例从11月10日起执行,望各位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论坛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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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模型区版规链接:
模型区全面解读 Ver2.0
最后再次强调一下,本区从11月6日起,严禁在广告帖里回帖留名,鉴于可能有部分会员还不知道此新版规的存在,故这段时间犯规的会员,我区版主只进行删除该回帖的操作,从今天起至11月15号为新版规缓和期,11月15日前在广告帖内回帖留名的会员将删除其回帖予以警告,11月15日后在广告帖内回帖留名的会员,视其情节轻重一律禁言三天至一个月,并扣除10-30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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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1月6日补充的模型区版规链接:
2008年11月6日,关于模型区版规的再次修正!!
希望大家好好遵守版规杜绝广告,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模型讨论氛围,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模零 于 2008-11-10 10:13 编辑 ] 支持模蛋,早就该这么做了 明白
支持啊 终于开始规范论坛的标题,这点支持 老实说我一直十分厌恶“标题要长”这句话 既然已經修正了,那現有的貼子應該整頓一下了 很好,支持新规定。希望模型区越来越繁荣 前面已经看过了...现在用小钻头顶模0下~~~~ 进来支持一下魔蛋~~ 最近模区有点乱
这个举动有利于整顿吧 支持 支持= =~ 晒妹子贴早该禁了
要不NW模区名声在外就成了晒妹区了= 3=
支持。 如借模型帖之名变相晒女人晒车子
以后没妹子看了…… 早该这样了~~ 21,23条早就该出台了。
这下模型区又能安宁了。 支持。。。 早该整顿了 支持 还好无晒人记录.. 很好,支持这样做~很合理 顶,支持,要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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