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9-1-13 15:04:48

想不到人肉搜索这么强大的

  http://img1.bbs.163.com/20090112/baoliao/yu/yuanquan928/55304ee14e7435344ebbd4d9be1b0d34.jpg

  http://img2.bbs.163.com/20090112/baoliao/yu/yuanquan928/531a0898887e3d9a05012b9e2bd7d9c2.jpg

  http://img3.bbs.163.com/20090112/baoliao/yu/yuanquan928/32c4b4235cbd9d957d1c63d6396b5cf6.jpg
  图:小店主“E调的悲凉”网上发帖寻网友破案受到关注(来源于网上)

  女网友“E调的悲凉”好心收留一个小女孩,却没想到反而被小女孩偷去了价值达1.2万元的财物。万般无奈之下,她在网上发帖描述详情向网友求助。在众多网民的帮助之下,线索越来越明晰,最终将小女孩抓获归案。

  女网友好心收留小女孩,反被偷去1.2万元财物

  去年12月30日,网友“E调的悲凉”(以下简称“E”)在天涯发表了《E调的小店被盗了!请求天涯版友协助调查》的帖子。在帖子中,发帖者E称自己在重庆观音桥步行街茂业大厦开了个服装店,去年12月29日下午1时许,一名十四五岁的女孩出现在她店门口,自称是老顾客的女儿,妈妈让她在店里等着,晚点来接她。

  在帖子中E写道:“自己让她一直在店里玩,还让她用自己的电脑上QQ聊天。直到当晚7时许,都没有人来接她。女孩拨打妈妈电话,可已关机。E担心女孩独自回家出意外,便留下了她。”

  当晚9时许,E与小女孩一起吃饭。喝了杯水之后,平时都是夜猫子的E,当晚却倒头便睡。30日上午11时许,E醒来发现少女不见了,随同消失的还有:现金5000余元,多张银行卡、手机、钱包、翡翠链子、戒指、店内衣服,总价值1.2万多元。报警后,民警查验,发现:E曾喝过的水杯里,含有安眠Yao成分。

  女孩忘删QQ记录,网友搜出她照片

  E的帖子在天涯重庆论坛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根据小女孩曾使用E的电脑,网友支招:通过她留在电脑上的痕迹进行人肉搜索。

  E一查自己的电脑,大喜:小女孩并没有删掉电脑上自动保存的QQ聊天记录!E懂电脑的朋友破解了少女QQ聊天记录,并获得她和男友的QQ号码。E将两人的QQ号码公布,请网友“肉出他们!”1月6日,网友“辣椒桃子Tina”进入少女QQ空间,在空间找到了少女和男友的全身照。随后“辣椒桃子Tina”将照片发到论坛上,请网友继续“人肉”。很快,少女男友牛牛(化名)被网友们搜出:他家住重庆大石坝附近。

  小偷在公交车上被网友抓获

  8日上午,“朱朱小店2008”发帖:自己在711公交车上偶遇牛牛和少女,并将两人扭送派出所。“朱朱小店2008”真名张楠,他和E是朋友。张楠说,当时他从沙坪坝乘711公交车去江北,行驶到大石坝附近时上来了一对青年男女,“当时,她着装成熟,我还不确认,但通过‘肉’出的照片,我确认男子就是牛牛。”随后,张楠扭住牛牛和小女孩,两人随后被观音桥商圈派出所带走。

  经警方调查,女孩名叫维维(化名),四川广安人。男友牛牛16岁,家住江北大石坝。所窃几千元现金已经被挥霍完,项链被变卖,价值3800元的手机尚在。手机中,还留有“寻找下一个目标”的短信。

  昨日下午,在沙坪坝派出所报案失窃2000元的伍女士,也来指认维维,随后维维被带往沙坪坝派出所。昨天是维维15岁生日,但生日只有在派出所过了。目前,警方仍在继续调查此事。(据重庆晚报)

cuicuicui 发表于 2009-1-13 15:09:32

叉烧包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9-1-13 15:13:28

http://bbs.news.163.com/bbs/baoliao/114554486.html

大家上这里看吧

???!!! 发表于 2009-1-13 15:13:29

真好,骗子该死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9-1-13 15:16:12

不知道要被判多少年啊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9-1-13 15:16:59

我只知道这个是一个非常PL的PLMM

cuicuicui 发表于 2009-1-13 15:21:13

原帖由 更酷的酷CAT 于 2009-1-13 15:1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知道这个是一个非常PL的PLMM

要拉票您不用雷我

星独角兽 发表于 2009-1-13 15:27:48

难道春猫就不怕被搜?

PS:自爆危害生命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9-1-13 15:29:33

我又没做坏事,怕什么

最多搜索到我和PLMM逛街而已

livin 发表于 2009-1-13 15:29:48

一名十四五岁的女孩,就有男朋友了,不错

冰雪人 发表于 2009-1-13 15:34:28

“女孩忘删QQ记录”
脑残女孩,证据留下了都不知道,活该被抓

jokersen 发表于 2009-1-13 15:39:24

一般吧.不算PL.不过挺能装的

yusjzz 发表于 2009-1-13 16:00:22

未成年好象不能判刑

hades314395 发表于 2009-1-13 16:46:36

这件事情教育我们在推到小LOLI时绝对不要在自己家里···

更酷的酷CAT 发表于 2009-1-13 16:51:11

她是在自己铺子里啊,话说挺PL的,可惜做贼了

hades314395 发表于 2009-1-13 17:00:07

一样一样··确实可惜了呀

独孤地 发表于 2009-1-13 17:33:27

做好人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想不到人肉搜索这么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