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进@_@ 发表于 2009-2-13 22:13:01

请问班主这样做对不~大家进来评理一下~

本人主号常在一个版块的子论坛也就是交流区活动。
主区有什么更新也不是全部很清楚的~今天外出完回来~我在交流区的帖给版主锁了,也给禁言了。BZ是说我说了主区版头不能说的东西~但是我毫不知情主区原来有这一条最新公告~他警告也没有警告我就直接封我帖了~还禁我言~这样的做法对吗?因为是新的公告不是应该提醒警告后如果还是不改正才封的吗~怎么现在NW变成这样~

@@绵花糖one 发表于 2009-2-13 22:16:58

同意LZ...就算LZ真的用错了什么词语..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吧..BZ这样不警告就直接封帖..好像过分了一点...

四眼小肥肥 发表于 2009-2-13 22:23:38

同情LZ,BZ的行为可能有点过了吧,毕竟新出的版规可能不是人人都看得到,应该先警告吧。。。

幻魔皇拉比艾尔 发表于 2009-2-13 23:16:31

- -版规出了新文件就类似某县政府出了新法令一样.应该被新闻报道的,不然的话就会出现以下情况
你干了某某事
突然有一官差跳出来,说:您违反了新法令
啥时候有法令的?
前两天
我咋没听说过
你没听说过就是没有啊?我都写在衙门里的规章条例里了
谁没事跑衙门
没跑衙门得怪你自己不去跑,反正先抓起来就是了

那啥,没任何人参攻击,只是说NW需要成立的应该是报纸部或者新闻部而已

鲷鱼烧 发表于 2009-2-13 23:23:21

LS说得对啊 版头(还是第一条)就算是新闻报道吧......要是忽然加到版规里不公示 那管理方有责
总不可能群发PM到每一个人的 这任谁也无力做到

玥と弦の小鹰 发表于 2009-2-13 23:30:07

从此公告出现起(而不是你看到此公告起),除非特殊原因涉及行文,否则凡是行文中出现“草(哔——)马”等擦边词汇,一律以语言不礼貌处罚,最少3天起都有些什么擦边词我不详细列举,会说的自己都知道希望在论坛中大家都努力建立一个良好的礼貌的交流环境,同时也借此希望大家交流中的卡名等词汇尽量使用双方能交流的称呼,而不是搞个性说得人家糊涂,甚至在这基础上还硬扯“草(哔——)马”等用词

没警告的原因在此,说明了无警告提醒,有什么问题么?

OCG区版头那么精彩,不留意更新是你的不对.

[ 本帖最后由 玥と弦の小鹰 于 2009-2-13 23:31 编辑 ]

罗洁爱儿 发表于 2009-2-13 23:35:24

此外再说一句
游戏王区在NW属于自治区,自治区的一切问题区域内部解决,即使拿到总部来,我们也无权干涉。
本次禁言经过核对,已确认为游区内部事务。本人也已经PM游戏王区相关管理人员说明了此事,如还有其它问题,请楼主协商游戏王区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解决。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9-2-13 23:36:18

我还想学香港找明星卖广告大喊“请换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呢

昨天在爆盒贴里面已经提醒过2个人了,爆盒贴本身又提到了这个问题,而楼主刚好又在爆盒贴里面在人家楼下回过贴,楼顶和路上那么多回复都涉及这个问题,没进去的人看不到也算了,楼主你进去过还回复了还什么都没看到?

那我真不知道什么样的方法能让你知道了

要知道其他区的版规还要点进去帖子才能看到的,我都写在版头了呢



还有,在这上诉期内,你别发帖子了,不然是个人被处罚后都这样操作,对交流贴的处罚有什么意义

高£进@_@ 发表于 2009-2-13 23:38:30

那当我错了~我修改了继续卖~干什么又删我帖~~

高£进@_@ 发表于 2009-2-13 23:41:24

晕~那我修改后就不可以继续开帖吗?我不什么上诉了~道理都是你们说的~禁言我可以理解~怎么要封帖和删帖呢?我又不是没有修改~怎么也要有一个知错能改的机会吧~你这个机会也抹杀了~太。。。。。。。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9-2-13 23:46:18

正如我上面说的,一边在这死不认错一边还在哪继续重新发贴,那么交流区对交易贴的锁贴处罚有什么意义?锁了谁谁又再开,那么规则定来何用?

很多时候其他人隐蔽点我们无法容易发现新开了帖子也算了,你这太公然了,我总不能装看不到,这样对其他人无法交待

高£进@_@ 发表于 2009-2-13 23:49:33

原帖由 玥と弦の小鹰 于 2009-2-13 23:3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从此公告出现起(而不是你看到此公告起),除非特殊原因涉及行文,否则凡是行文中出现“草(哔——)马”等擦边词汇,一律以语言不礼貌处罚,最少3天起都有些什么擦边词我不详细列举,会说的自己都知道希望在论坛中大家都 ...
不是我不留意~是我以前更新下来的~我不知道还有遗留~还有我很少进主区的~我没有收到任何警告就这样给封了~封了3天我也可以了解算了~问题是帖了为什么修改了也不可以开锁呢~难道就不给人一个改过的机会的?

高£进@_@ 发表于 2009-2-13 23:51:43

原帖由 帕伽索斯 于 2009-2-13 23:4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正如我上面说的,一边在这死不认错一边还在哪继续重新发贴,那么交流区对交易贴的锁贴处罚有什么意义?锁了谁谁又再开,那么规则定来何用?

很多时候其他人隐蔽点我们无法容易发现新开了帖子也算了,你这太公然了 ...
晕~我是修改了才继续开的~请你看清楚才删帖好吗?我没有什么不认错~我是想问一下怎么修改也不可以开?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9-2-14 00:03:00

如果不给你做好人的机会的话,就不是锁3天的事情了

如果你不是新发贴已经作出修改、而是继续那个称呼的话,就不是删贴那么简单的处理了。我当然看清楚了

高£进@_@ 发表于 2009-2-14 00:08:17

那我也不用多说了~~~

玥と弦の小鹰 发表于 2009-2-14 00:09:05

就镤哥反应的情况情况看,似乎不是好玩了1次那么简单了,玩太多要付出代价的,你也不是第1天在OCG区混了,这点你应该也清楚.

刚好到了去死去死节,该陪女的陪女,该钉草人的钉草人吧

小棒 发表于 2009-2-15 13:54:45

师兄…都是百度神兽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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