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9-2-24 21:33:40

原帖由 伝說の眞ゼロ 于 2009-2-24 12:49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相应惩罚下个标准吧
按裁决人员心情会不会随意了些...

我不敢保证裁决人员的心情会不会影响惩罚强度,但是我知道的是,即使是给出标准,也必然是一个有范围的标准,比如,纯水禁言3-7天,这样的。所以并不是说大家都是纯水,就要都是3天或者都是7天,才是公正。是否屡犯,纯水后果,之后态度等等都会影响惩罚强度。这并不是“随意”的结果。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9-2-24 21:34:10

原帖由 -混沌帝龙- 于 2009-2-24 20:59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是等你这句!你今天所发的这句话我连照片也拍下了。最好别让我察觉您没有做到把那些{{{有可能是因为问新人问题而被填虚的新人}}}封杀掉的话;你要对自己的诚信负上责任。

您请捣乱的再有水平一点。

zikey 发表于 2009-2-24 21:36:40

回复 41# 的帖子

只是如果看不到所給出來的標準……
始終會有人認為是“隨意”的結果……

星光Isaac 发表于 2009-2-24 21:55:45

论坛和社会一样,都是需要管理的地方。
曾经因为违规行为而帖子被填虚甚至被禁言。这都是为了管理的需要。
知道违规的原因何在,使被管理着理解、适应而且不重犯,这才是管理的目的。
其实论坛的管理相比起社会实际的管理,已经是相当宽松的了……〔最后不知如何结尾〕

圣龙骑士 发表于 2009-2-24 22:36:21

管理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搞好的,NW经过多年时间能发展到现在,是管理员与网友们共同努力的成果.情况是多变的,说到底要把事情做好需要大家能做到相互理解

-混沌帝龙- 发表于 2009-2-24 22:46:50

原帖由 凯渊-卓洛 于 2009-2-24 21:34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您请捣乱的再有水平一点。


为什么要捣乱的再有水平一点?我认为这种程度就足够了不行吗?
你觉得我是在捣乱吗?那你报警叫警察捉我啊!
你觉得我是在骚扰你吗?那你去法院告我啊!

LRT冰冰 发表于 2009-2-24 22:57:09

原帖由 -混沌帝龙- 于 2009-2-24 22:4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要捣乱的再有水平一点?我认为这种程度就足够了不行吗?
你觉得我是在捣乱吗?那你报警叫警察捉我啊!
你觉得我是在骚扰你吗?那你去法院告我啊!

你发动那村子的话可能得胜

尤金 发表于 2009-2-24 22:57:21

原帖由 zikey 于 2009-2-24 21:3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只是如果看不到所給出來的標準……
始終會有人認為是“隨意”的結果……

41楼已经给出了“标准”

你如果需要一个固定的计算处罚的算式,很遗憾这是没有的
数学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至少管理者有了认可的遵照的“规则”,那么一定需要规则算式化否则就认定为“随意”不是一厢情愿的想法么

zikey 发表于 2009-2-24 23:01:49

回复 46# 的帖子

可以是可以……
不過就個人來說我認為你的做法只是在貶低自己而已……
另……
讓一個人閉上嘴并且就此消失并不是難事……至少在這里并不是難事……
請自重

六条任晴 发表于 2009-2-25 04:43:57

- -NW的环境来说,相对的有一个门槛。而把新人当作万金油真是一点意思没有,因为我不懂法律我就可以随便杀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会让监护人进去。但,OCG的入门要求是理解能力超过12岁。之后文化水平自重。捣乱的时候考虑下别人心情,不是只有你一个不爽。

堕落迷途 发表于 2009-2-25 10:03:24

哎~ 为啥这样的帖子就可以这么无限的盖楼下去...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
就看清楚基本版规 然后说合适的话 做合适的事情
什么? 你不知道什么是合适的? 你不爽了就如何如何?

那么~ 就自己开一个BBS即可

lpx 发表于 2009-2-27 23:54:34

潜水N年的人顺带冒头一下

游戏王卡店 发表于 2009-2-28 02:08:52

原帖由 -混沌帝龙- 于 2009-2-24 22:4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要捣乱的再有水平一点?我认为这种程度就足够了不行吗?
你觉得我是在捣乱吗?那你报警叫警察捉我啊!
你觉得我是在骚扰你吗?那你去法院告我啊!

很有水平
法院要不管 他早打死你了呵呵

darkfiend 发表于 2009-3-2 14:27:12

会提问题的人就是看问题较深入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就是真正的高手.但高手是很少依靠别人代替他思考的...我想各位吧主应该也是遇到问题就自己积极去解决,这样才一步步成为高手的吧?

所以,最常见的提问贴基本上都是最最基础的问题.象什么"手断为什么不能拉暗黑界呢?""索加怕不怕神宣啊?"这样的问题...如果是新人还好,但是经常来论坛的人就会不胜其烦了.试想,每天都有很多不同的人,用同样的低级的问题不断地缠着你,你烦不烦?

游戏王的上手度,比起俄罗斯方块要难多了...这对小白们确实是个不小的打击,特别是对那些连语文都没学好的人...

哎,游戏嘛,何必太认真.有人玩游戏王就是觉得挺酷(受动画影响不小..),有些人是有收集癖好,有些人是因为赌博心理(打开卡包的那瞬间好爽~)有些人则是喜好独立思考/交流心得等等...无论如何,高兴就好.K社能赚到钱可以持续发展就好.然后一切OK.

xuyu2007 发表于 2009-3-2 18:13:10

完全支持LZ
某些人别拿鸡毛当令箭 离开网络你什么都不是
BZ既是执法者更是服务者 用好大家给予你们每个BZ的权力 以实现你们职业所要求的更好的为大家服务

cpuzero 发表于 2009-3-2 20:53:55

原帖由 xuyu2007 于 2009-3-2 18:13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完全支持LZ
某些人别拿鸡毛当令箭 离开网络你什么都不是
BZ既是执法者更是服务者 用好大家给予你们每个BZ的权力 以实现你们职业所要求的更好的为大家服务
怪了,您到底在赋予BZ什么权力?民主选举出来的么?

宪法规定了呀,能吃么 = =

BZ既不拿您缴纳的税金,也并非人民的公仆,更不是“职业”

综上,您的“大家服务”论不成立

(这里不适合小白,真的...目送)

SAM-LIN 发表于 2009-3-3 11:28:51

原帖由 -混沌帝龙- 于 2009-2-24 22:4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要捣乱的再有水平一点?我认为这种程度就足够了不行吗?
你觉得我是在捣乱吗?那你报警叫警察捉我啊!
你觉得我是在骚扰你吗?那你去法院告我啊!

国家的法规也不是一刀切的,在中国也不算是法治而是人治的国家,何况这个国家内的一个论坛?在论坛上公布的制度斑竹有权着情处理,至于程度只要斑竹在公布的制度以内就可以,至于算重还是轻就视乎斑竹觉得违法情节的问题.至于你个人同不同意不会对结果有任何影响,觉得有问题你可以去其他论坛,正如你觉得中国法律对你不公平你可以选择移民~

阿P 发表于 2009-3-3 23:30:28

原帖由 -混沌帝龙- 于 2009-2-24 22:46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要捣乱的再有水平一点?我认为这种程度就足够了不行吗?
你觉得我是在捣乱吗?那你报警叫警察捉我啊!
你觉得我是在骚扰你吗?那你去法院告我啊!


这位同学捣乱的水平已经登峰造极,必须召唤神雷歼灭之!

为什么NW游区会出现这种人吖?不知道是不是被BAI"嘟"贴吧给甩出来的渣滓..

伟大的生还者 发表于 2009-3-4 11:01:44

原帖由 阿P 于 2009-3-3 23:30 发表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同学捣乱的水平已经登峰造极,必须召唤神雷歼灭之!
为什么NW游区会出现这种人吖?不知道是不是被BAI"嘟"贴吧给甩出来的渣滓..
这位同学请注意言辞,这样对BAI"嘟"贴吧的同学很失礼的。

而且你所指定的对象可不是什么渣滓,而是堂堂ocgcn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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