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S小弟 发表于 2010-3-21 21:37:14

没得扔..攒起来有机会一起扔
豆豆森林 发表于 2010-3-21 21:31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3=!
那时候每个的伤害会减低的!

Tormentor 发表于 2010-3-21 21:37:16

工口病这么重啊= =

babywong 发表于 2010-3-21 21:37:33

跟一些人谈游戏毫无用处 
 
可能要去医院打针TAT
hman 发表于 2010-3-21 21:36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您要打针?

NDS小弟 发表于 2010-3-21 21:37:40

都是小孩XD

此时一丝优越感油然而生
4148ilyvm 发表于 2010-3-21 21:34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知道你大了41姐.姐.

尹口者犬 发表于 2010-3-21 21:38:09

那我就真的要请教下正太,香港是怎样算是小孩了
TO雷王,我一直用钢螳螂,光翼,暴鲤,妙蛙,鲨龙,夜魔
由于实战经验不太足,所以基本见什么好玩就用什么,这个层面上我还是新手呢…
TO小T,我上Q了

hman 发表于 2010-3-21 21:38:35

工口病这么重啊= =
Tormentor 发表于 2010-3-21 21:37 http://nw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High tempreture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10-3-21 21:39:12

通常晚班打针的护士都是粗鲁的大妈来的...不过不用担心,起码好的快

NDS小弟 发表于 2010-3-21 21:39:20

那我就真的要请教下正太,香港是怎样算是小孩了
TO雷王,我一直用钢螳螂,光翼,暴鲤,妙蛙,鲨龙,夜魔
由于实战经验不太足,所以基本见什么好玩就用什么,这个层面上我还是新手呢…
TO小T,我上Q了
尹口者犬 发表于 2010-3-21 21:38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香港啊...
法例规定11左右就算是青少年了吧

babywong 发表于 2010-3-21 21:39:35


High tempreture
hman 发表于 2010-3-21 21:38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怕啦,只是一点点痛而已,刺一下就沒事了,虽然鄙人最怕就是刺P股的。

尹口者犬 发表于 2010-3-21 21:39:42

= =贝贝,我大概知道你为什么寂寞了

4148ilyvm 发表于 2010-3-21 21:39:46

红朝以来被崇拜的的偶像就只有太祖

下帝是什么,比红烧肉好吃吗?党国的教育头顶晴天!

babywong 发表于 2010-3-21 21:40:14


香港啊...
法例规定11左右就算是青少年了吧
NDS小弟 发表于 2010-3-21 21:39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11?!您真的確定?

豆豆森林 发表于 2010-3-21 21:40:53

那我就真的要请教下正太,香港是怎样算是小孩了
TO雷王,我一直用钢螳螂,光翼,暴鲤,妙蛙,鲨龙,夜魔
由于实战经验不太足,所以基本见什么好玩就用什么,这个层面上我还是新手呢…
TO小T,我上Q了
尹口者犬 发表于 2010-3-21 21:38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这队伍很强大...鲨龙本来就很强悍了..又来光翼..

babywong 发表于 2010-3-21 21:40:54

= =贝贝,我大概知道你为什么寂寞了
尹口者犬 发表于 2010-3-21 21:39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知道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解決寂寞。

豆豆森林 发表于 2010-3-21 21:42:02

跟一些人谈游戏毫无用处 
 
可能要去医院打针TAT
hman 发表于 2010-3-21 21:36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快点好起来吧~   我记得我以前吃什么散粒痛   结果越吃越痛

香港啊...
法例规定11左右就算是青少年了吧
NDS小弟 发表于 2010-3-21 21:39 images/common/back.gif我果然还是小孩子

Tormentor 发表于 2010-3-21 21:42:42

哪个是雷王?

hman 发表于 2010-3-21 21:43:08

打针有阴影阿阿阿阿

NDS小弟 发表于 2010-3-21 21:43:44

好吧
不是11,HK的话是10或者12岁。呆湾的话是10-24哦

對於“ 青年” 的年齡定義,在香港鄰近地區中,台灣及澳門是以10-24歲為青年的年齡歲限,星加坡則界定為15-30歲,而中國則並無統一定義。 香港政府對青年年齡的界定和劃分並沒有一個被普遍認定的統一標準,但民政事務署屬下的青年事務委員會界定10-24歲的男女人士為青少年。本研究約以青年入讀中學至大學畢業的年齡為考慮點,因此報告將“ 青年” 一詞定為12-24歲(包括五年的上下限)。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青少年」是指年齡介乎十五至二十四歲的人士,大部分國家都是採用這個定義。現分別把香港與其他發展國家的青少年失業率表列於附表二。

青少年究竟是指幾歲至幾歲的年齡層?各家說法不一。依據中華民國法律,在民法總則中,以滿20歲為成年;刑法為18歲;少年福利法中則規定適用對象為12歲至18歲,所以一般在習慣上,指12至18歲或20歲者為青少年,但也有部分調查研究將青少年的範圍拉長到24四歲,如行政院青輔會所出版的「青少年白皮書」中,定義為12歲至21歲;由行政院主計處與青輔會合編的「青少年狀況調查報告」,調查對象橫跨12至24歲。

babywong 发表于 2010-3-21 21:44:13

嗯,谁叫您要病呢?有重病就得去打针啦。

豆豆森林 发表于 2010-3-21 21:44:40

哪个是雷王?
Tormentor 发表于 2010-3-21 21:42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我...我不就在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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