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莲之炎 发表于 2009-4-4 15:56:05

对于这样的女人我的感受也有点和你一样。。。
只是自己一味的照顾着她,感觉更像亲人而不是爱人,不知不觉就没有爱了。
但是,能坚持的话,请不要轻易说分手。
要珍惜60亿分之一的缘分,嘴里说着无所谓,当真正分手的时候,身心一起崩溃的时候是多么的痛苦。。。。。。。

NZdress 发表于 2009-4-4 23:47:17

非常感谢……经过沟通是我不对,但是她那样做也有她的不对……

alex518 发表于 2009-4-5 00:52:51

LZ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既然分手了,就应该彻底断掉。如果你和你的女友分手了,但是如果仍然是普通朋友的话那肯定会有所联系,这样的话如果你以后交了新女友,她肯定或多或少会知道你和你前女友的往事,这样对你可是会造成隐患的啊。再从另外一方面来看,你的前女友交了男友,但是如果知道你们以前的事情,肯定也有可能给他们造成影响的。因此分手了,就不应该再有联系,好聚好散。我觉得你希望和你女友做朋友,其实还是没有彻底的放下她,建议你冷静的想想你和她发生的种种,分析一下谁对谁错,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双方肯定都有问题的。其实你有一点讲的很对,人与人之间的感觉是相互的,你对人家的感觉不好,人家肯定也是一样的感觉。

囧魂 发表于 2009-4-5 10:42:03

难道是 对这里的XX人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就让清明成为我们恋情的忌日吧——分手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