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an1117 发表于 2009-8-1 09:58:49

胡斌被押至杭州某监狱服刑 哭着证明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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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手上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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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胡斌在监狱里接受记者采访。当日是“杭州5·7飙车案”罪犯胡斌入狱的第一天。当天下午,新华社记者来到位于杭州市东边的一座监狱,和胡斌进行了一次单独对话。新华社记者 余靖静 摄

昨天上午10点45分,杭州“5·7”飙车案肇事者胡斌被押送至杭州某监狱,开始了他3年刑期的正式服刑。
“这辈子我都会愧疚”
昨天下午,在监狱会见室,穿着囚服、戴着眼镜的胡斌在狱警的监视下坐在了记者面前——案发两个月后,首次面对媒体的他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案发当时我非常害怕,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闯大祸了。”面对记者的提问,胡斌第一次坦露事发当时的心境。对于案发后的心态,他连说了几个“对不起”:我很对不起谭卓(案中受害者,编者注),对不起他的父母亲,也对不起我的爸爸妈妈,给双方的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这两个月在看守所里,我一直在反省自己。这辈子我都会觉得愧疚的。”
“一人做事一人当”
此案审理中,网友曾对出庭受审的胡斌是否“真身”提出怀疑,主要理由有两点:一是长相和在事故现场拍下的照片“判若两人”,二是他“突然戴上了眼镜”。对于前者,法院方面已经作出解释——胡斌进看守所后生活变得有规律,发胖了,所以看上去和之前不太像。至于在出事现场没戴眼镜、受审时成了“眼镜男”的疑问,胡斌昨天自己作了解答。
胡斌说:“没必要找替身,一人做事一人当,如果我真的想找替身,当时出事我就会逃逸,我既然在那边等交警处理,就不会去找替身,可能我的形象变化给网友带来了一定的误导,发型变了,体重也有所增加。”他说,自己有些近视,庭审时戴了一副黑框眼镜,而事发当时,他戴的是隐形眼镜,让网友造成了误会。为了证明真身,他还展示了右臂上一道白色的长条疤痕,他告诉记者,“这是初三时留下的。”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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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斌已经这样去证明那就是真身,看看各个门户后面的跟贴,网上愤青却没完,网络民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由太多无知的人构成的网络式民主,这里的无知并不指知识少,而是思考问题的方式太过幼稚。
如果怀疑,请拿出证据,经考证的证据
我不知道这样的事件是不是可以定义为一场赤裸裸的仇富盛宴。
往往仇富的人,在掌握财富以后,比原先的“富人”更可怕

newtype000 发表于 2009-8-1 10:02:41

记者最后一段是说给我们听的~?

[ZERO] 发表于 2009-8-1 10:03:31

為什么只提「仇富」,不提「濫用職權」、「封鎖消息」這些詞呢?

Gundaman 发表于 2009-8-1 10:06:23

人是健忘的···

這事很快就會被淫民忘記了的~

ivan1117 发表于 2009-8-1 10:09:28

為什么只提「仇富」,不提「濫用職權」、「封鎖消息」這些詞呢?
发表于 2009-8-1 10:03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在我看来,不管是不是抱着仇富的心态还是什么,用一些捏造的证据去攻击,和[滥用职权]、[封锁消息]是一样的令人憎恨!
或者你认为因为对方有[滥用职权]、[封锁消息],网民就可以放任自己的行为去捏造,煽动?

eeteet 发表于 2009-8-1 10:25:06

最后一段话是重点

[ZERO] 发表于 2009-8-1 10:45:57


在我看来,不管是不是抱着仇富的心态还是什么,用一些捏造的证据去攻击,和[滥用职权]、[封锁消息]是一样的令人憎恨!
或者你认为因为对方有[滥用职权]、[封锁消息],网民就可以放任自己的行为去捏造,煽动?
ivan1117 发表于 2009-8-1 10:09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可沒有認為『因為對方有「濫用職權」、「封鎖消息」,網民就可以放任肆意妄為』!
我也不贊同「捏造」、「煽動」這些行為。
只是有這么一句話:「不正常的情绪的發泄,自然有不正常的现状作为根源。」。

qisiwole 发表于 2009-8-1 10:50:43

无论什么理由也不应空怀疑一个人
一事论一事,“替身”是一件事,没有证据就不要乱说,“滥用职权”“封锁消息”又是另一件事,拿到明确的证据再说
什么时候都要拿证据说话,“可能会怎么怎么样”这种莫须有不可取,哪怕被针对方做过错事

[ZERO] 发表于 2009-8-1 11:13:57

先把“70 码”的债还了再说_新民网
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09/07/30/2313759.html
针对近日部分网民关于“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系替身的质疑,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发表声明,确认出庭受审的是胡斌本人。就在一片存疑声中,警方没有进行内部调查,检方也没有执行监督程序,而是直接把胡斌判了了事。

  先把“70 码”的债还了再说

  针对近日部分网民关于“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系替身的质疑,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发表声明,确认出庭受审的是胡斌本人。

  不过,在此事中身亡的死者的父亲却并不买账:“都是他们在说。因为一开始他们的做法就带有明显的偏向,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检验程序,怎么取信于民?”

  这事看上去似乎进入了一条死胡同,不管相关部门怎么说,一些人就是不相信。

  在笔者看来,公检法要想让公众相信自己,最起码先把“70码”的债还了再说。

  对于这一点,其实警方也曾经公开道歉,承认是“引述肇事者和其同伴的说法”。可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70码”的说法连对此事不甚了了的公众都不会相信,拥有办案经验的警方为什么会拿到新闻发布会上去说呢?

  而此前关于胡斌为何能在肇事后自行回家写博客,警方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就在一片存疑声中,警方没有进行内部调查,检方也没有执行监督程序,而是直接把胡斌判了了事。

  在这件事中究竟有没有警务人员徇私舞弊?徇私舞弊者是否被处理?这些问题不解决,公众的心中难免会有阴影,难免会对公检法部门一次次产生质疑。

  欠了债,总是要还的。

  梁千里
(新民网编辑:)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09-8-1 13:24:12

应该说,一开始时候的网民支持是好的,没有这样的支持,没有这样的关注度,胡斌事件会不会被“摆平”,这里我不敢断言,但是却有这样的可能。要说证据,就是在这样的关注度下还能够出现“70码”,让我不得不怀疑有这样的可能。
然而,就如同在游行队伍中,会混迹着一些纯粹的,以打砸抢为乐的暴徒一样。在这样的支持队伍里,也混迹着一群完全不顾事实,纯粹只为骂,只为网络暴力而存在的网络暴徒。我也看到过不少讨论胡斌问题的文章,只要文中观点稍有不同,或者甚至只是文章用了反讽的手法,他们就连作者带胡斌一家带政府带国家的一并给予痛斥。这样的人如果还能算在网络民主、舆论监督里的话,我觉得这本身就是对网络民主、舆论监督的侮辱。更不要说之后的,一次次怀有目的的制造谣言,唯恐天下不乱的人。
也正是这种人,把原本是重要一环的网络民主,舆论监督,一起变成了网络暴力,也给那些畏惧网络舆论监督的人以最好的可乘之机——都是网络暴民。所以我更想问问这些人,是谁收了5毛钱,是我还是你们?

ブレイドナイト 发表于 2009-8-1 13:29:06

真是好社论!太好了!

真让我想起一个笑话:
记者问:“请问你们对浪费金钱有什么自己的看法?”
米国人:什么叫浪费?
朝鲜人:什么是金钱?
中国人:什么是自己的看法?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09-8-1 14:04:40

哭么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不是鉴定了70码出来,群众还不至于要这样想胡斌死


他自己的解释还不错,至少疑问都回答了

也不能怪网民怀疑替身,网民怀疑的时候,所谓的官方回答的是“我们验过了”,还说受害者父母都不怀疑(这个最kuso,网上不少人怀疑受害者父母收到补贴就不追究的,还拿人家父母作证人),这谁信

040785 发表于 2009-8-1 14:19:47

这不能怪广大的人民,如果那些有关部门当初能做好自己,就不会有今日的局面

mu.e 发表于 2009-8-1 14:27:04

草泥马
才3年啊...

cloud15 发表于 2009-8-1 15:34:26

想起了黄子华栋笃笑中讲谢霆锋顶包的那段...

axlsdsg 发表于 2009-8-1 15:39:16

怎么...前给少了,替身战士不想干了

shenmimengzhu 发表于 2009-8-1 19:22:08

某組織的公信力是日漸衰弱啊。。。不過這又能怪誰呢

以上。。。

卩丶木木 发表于 2009-8-1 20:17:12

钱少了。。。。。大喊:我不干了

火灵使希塔 发表于 2009-8-1 20:19:24

不对。。。DNA鉴定在那里、、、、

蠢蕉 发表于 2009-8-1 20:58:36

看个疤就真身,以后刑警破案还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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