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9-12-3 19:44:28

好狗狗就该死的么- -:看家狗咬死小偷被判死刑,小偷家属索赔15万

新闻回放:《夜坠别墅庭院看家烈犬咬死不速之客》

前日凌晨,一名男子翻墙进入成都双流电信花园旁的别墅后,遭遇了院内两只看家护院狼狗的袭击,在狼狗的撕咬下,男子最终不幸身亡。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在此之前,电信花园有两户居民被盗,而在男子坠落处,发现有改刀等工具。

事件结果:狗被判死刑由民警执行木仓决

   11月27日上午,四川双流县公共安全专家局东升镇派出所教导员带领民警,对近日凌晨时分在广都大道旁一别墅内咬死一名小偷的两条看家狼狗执行“木仓决”。两只烈犬存在很强的攻击性,是警方作出处死决定的原因。

事件后果:小偷家属要求狗主人赔偿15万

    昨日,被看家烈犬咬死的男子田军的叔父田先生,已从贵州铜仁地区德江县赶到了成都。在双流警方的安排下,田先生以及其聘请的律师和狗主人陶学成进行了协商。不过,就田先生所提出的15万元民事赔偿,陶学成表示无法接受。双方表示,将于近日再次协商。

    昨日,田军的叔父田先生从贵州铜仁地区德江县赶到了双流,他此行的目的,是受田军父母的委托,与狼狗的主人陶学成进行赔偿协商以及处理田军的后事。据了解,田军的老家在贵州铜仁地区农村,他是家中的幺儿,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他在家还是比较听话,”田先生称,田军小学没毕业,之后在家帮着做农活,后来又在外地打工,虽然赚钱不多,但对父母比较孝顺。据了解,田军在老家的父母得知儿子在成都出事后十分伤心,田军的父亲便委托自己的弟弟来成都处理相关的后事。

    昨日上午,田先生来到成都后,便来到双流东升派出所,在民警的安排下来到双流殡仪馆见到了田军的遗体。之后,田先生又聘请了一名律师。昨日下午,在东升派出所内,田先生和律师与陶学成进行了初次协商,不过,最终结果“谈崩了”。据田先生介绍,他经过和律师的商量以及查阅了相关法律,准备向对方要求15万元的民事赔偿,至于刑事责任,则以警方调查为准。不过,陶学成拒绝了,表示金额太高。

   “他们的要求确实比较高,”对于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陶学成摇了摇头。陶学成称,发生了这件事后,他心里也很不好受,“毕竟那么年轻的生命消失了。”之后,他也按照警方的要求,交出这两条陪伴了自己几年的狼狗,狼狗也被警方处死,“虽然舍不得,但确实没法。”陶学成说,先不管这件事自己有无责任,从人道角度来说,他也准备进行赔偿,比如丧葬费等费用,而且他也考虑到对方家中有老人,也准备赔偿一些费用,“我准备赔偿4万左右。”

    据了解,双方将在近日再次就赔偿进行协商。

群众看法:过错完全在人身上没有道理木仓决狗

过错完全在人身上

    ◇将“存在很强的攻击性”,作为处死两条看家狼狗的唯一原因,看上去这理由很充分,实则存在着明显的破绽:狗作为人的饲养对象,即便存在“攻击性强”的前提,也只能得出主人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的结论 ,而不是简单地对其“木仓决”了事。试问,狼狗哪有不具备攻击性的?

    ◇没人怀疑,这两条狼狗之所以被“木仓决”,是因为在履行“看家护院”的职责时咬死了人,说得极端一点,杀狗不过是出于某种情感上的泄愤。如此一来,就更让人不解了:在这起“狗咬人”事件中,几乎可以说过错完全在“人”,但最终的责任却由狗来“扛”,这是何道理?

没有道理木仓决狗

◇在这起涉及小偷、狼狗及其主人的三方事件中,小偷偷盗逃跑时非法夜闯私宅,应负主要责任;狗的主人疏于管理,应负次要责任;两只狼狗则是根据主人的平日训练要求进行护院,咬人完全是出于“尽职”本能,可谓没有任何过错,但现在却被粗暴处死,这实在没有道理。

   ◇如果作一下换位思考,从狗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则人类的做法更显荒唐。作为主人的看家狼狗 ,对所有陌生人保持足够的“警惕和威慑”是其“本分”之举,何况现在是对一个深夜翻墙而入的不法小偷?好不容易能够一展身手了,不曾想却由此招致杀身之祸,这公平吗?


看来以后有小偷从窗口进家瓦还要把他扶进来喝咖啡定神啊,把小偷砸下去看来瓦还要被判刑。。。

rockmanx10 发表于 2009-12-3 19:55:28

...没公道吼!!!!!

宇宙的巴比伦 发表于 2009-12-3 19:57:48

那两只狗真可怜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09-12-3 20:00:11

其实狗死的原因是非法饲养大型犬.....

Tormentor 发表于 2009-12-3 20:01:18

没公道不吼......
死小偷死有余辜,说不定他进去还杀人放火呢

4148ilyvm 发表于 2009-12-3 20:10:26

没公道不吼......
死小偷死有余辜,说不定他进去还杀人放火呢
Tormentor 发表于 2009-12-3 20:01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学校都不上法制教育之类的课了么?


狗厨们去逗裂犬玩吧

Tormentor 发表于 2009-12-3 20:13:17


现在学校都不上法制教育之类的课了么?


狗厨们去逗裂犬玩吧
4148ilyvm 发表于 2009-12-3 20:10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什么意思?

溺水的鱼 发表于 2009-12-3 20:17:02

= =所以啊,现在的人,要养就要养定春这种能消灭吃掉证据以及小偷物体的狗啊~

4148ilyvm 发表于 2009-12-3 20:18:25

盗窃—抢劫
我不敢代表人大释法

这种饵明显是钓狗厨黑和普世价值青/黑的

forge軍曹 发表于 2009-12-3 20:19:58

本帖最后由 forge軍曹 于 2009-12-3 21:49 编辑

這個法官是不是有點問題不過…唉 狗還是當作動物看待 誰叫天朝就是這樣的法律 連愛護動物協會都沒有的…人家hk有 還有漁農處 在hk的保護動物很好啦 不過哪裡都還有漏洞 ……
就好像義犬報恩的主角尼露…一路做好人 到最後還不是bad ending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09-12-3 20:21:13

狗不是人嘛,穷国家只够能力给人权利还给不够分呢。

Tormentor 发表于 2009-12-3 20:22:21

盗窃—抢劫
我不敢代表人大释法

这种饵明显是钓狗厨黑和普世价值青/黑的
4148ilyvm 发表于 2009-12-3 20:18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什么意思,还是不明白

溺水的鱼 发表于 2009-12-3 20:23:13

NO NO 这个时候狗才体现出人权一样的东西啊,犯罪就要付出代价什么的,到是被吃的时候,什么的都没有了人权,所以说啊,定春一类的狗才是养宠物的人的首选~

风林见 发表于 2009-12-3 20:26:54

哎呀昨天我们家呸叫了叫后好像在吃什么呢……真糟糕……不过处死是因为没证吧?

4148ilyvm 发表于 2009-12-3 20:27:15

有部分人类现在已经进化到对中/大型肉食动物没有半点恐惧的阶段了

溺水的鱼 发表于 2009-12-3 20:31:25

哎呀昨天我们家呸叫了叫后好像在吃什么呢……真糟糕……不过处死是因为没证吧?
风林见 发表于 2009-12-3 20:26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担心,一定是蛋黄酱,圣代,什么的~   那个什么来着,不是说一到冬天宠物么就会主动去吃这些的么= =

风林见 发表于 2009-12-3 20:38:00

==你们家阳台上会有圣诞阿……话说一般人看到我们家狗都很害怕…其实我想说我们家狗自己也很害怕的

時之幻光龍 发表于 2009-12-3 20:38:04

可憐的狗...難道要狗們用手捉著小偷?
狗會處理的方法當然只有咬...

溺水的鱼 发表于 2009-12-3 20:41:22

==你们家阳台上会有圣诞阿……话说一般人看到我们家狗都很害怕…其实我想说我们家狗自己也很害怕的
风林见 发表于 2009-12-3 20:38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圣代,蛋黄酱什么的不都是顺手能拿到的东西么? 土方君每天都有带着蛋黄酱样子的打火机的~

eeteet 发表于 2009-12-3 20:42:44

养大型犬就要有这觉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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