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樣の路人甲 发表于 2010-2-24 21:24:54

投诉版主"BLUE EYES"不分青红皂白,颠倒是非,违规行使版主权利!!!

本帖最后由 神樣の路人甲 于 2010-2-25 00:42 编辑

ID为"FS路人甲"的帐号一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奉公守法,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向来发帖&回帖都是实事求是,只说事实,不说谎话;只说真话,不说假话,绝不向恶势力低头!!!

但无奈小人当道,惨遭奸人陷害!!!于本日被一名为"BLUE EYES"的版主无故禁言
在此,投诉版主"BLUE EYES"不分青红皂白,颠倒是非,违规行使版主权利!!!

当然我也知道,在中国维权之路的艰辛,维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同时我也相信NW这个论坛还是有正义之人存在,而不只是一班只会帮自己人而罔故公义的小人!!!


说明下事情原由,好让大家评理!!!

想看真相的人到这里
http://bbs.newwise.com/thread-468788-1-1.html

在整个帖子中,"FS路人甲"并没有针对任何人说脏话or讽刺or漫骂等的行为!!!
实际情况是:有部分人故意针对"FS路人甲"的回帖自行揣摩并曲解其意思,并且在之后针对"FS路人甲"展开漫骂

但就是因为"FS路人甲"一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奉公守法,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即使面对这样的漫骂仍然因为不想违反论坛不许漫骂的规矩,而选择了沉默,横眉冷对千夫所指!!!
这时部分版主就竟然相信那些进行漫骂的人的话,甚至还冷言相向!!!
我想问!请问这时你们的良心到哪里去了!!!

小再 发表于 2010-2-24 21:30:01

NW这个论坛不是只有一班只会帮自己人而罔故公义的小人!!!
当日不是了~当日不是了啊~~~~~
所以LZ的维权之路一定会有结果的~~一定会有的啊~~~XSK

950620 发表于 2010-2-24 21:31:11

=-=连论坛也有这种人了   世界还得了=-=nw不能容忍有这种人 而且还是版主!!!!!!!!!!!!!!!!!!!!!!!!!

alexab 发表于 2010-2-24 21:41:42

上面几楼是不是同一个人.........

小再 发表于 2010-2-24 22:30:54

上面几楼是不是同一个人.........
alexab 发表于 2010-2-24 21:41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觉得你这个不合理的猜测等同于人生攻击,是对我人格的践踏
在这里,我对你作出投诉,希望版主对他进行禁言7天的处罚

hman 发表于 2010-2-24 22:39:52

我想求证据

月枫 发表于 2010-2-24 22:43:39

无图无真相哦...

meeme 发表于 2010-2-25 02:07:06

不懂粤语的飘过
貌似后面的人有解释你的话是在进行地方歧视
翻译过来其实是粗话
当然本论坛严禁方言

神樣の路人甲 发表于 2010-2-25 03:31:07

不懂粤语的飘过
貌似后面的人有解释你的话是在进行地方歧视
翻译过来其实是粗话
当然本论坛严禁方言
meeme 发表于 2010-2-25 02:07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无话可说,竟然有人认为"FS路人甲"那回帖是说方言,说的是粗话,甚至进行地方歧视...
最严重的还要有人信那才叫有趣...

#根本英俊# 发表于 2010-2-25 13:15:37

那些的确不是脏话.....
但是,你问心,你有没有错?
正如:一个人偷了东西,被判杀人罪,那他就没有偷东西了?
好好冷静一下吧....

以上...

混沌の霸主 发表于 2010-2-25 13:26:56

不是粗口
楼主只是用很难听的词挑衅其他人然后准备在开战之后抱着侥幸心理置身事外罢了
好吧,我相信前3楼都是同个人
那种恶心的语气很难让人觉得是另一人
上面那行字没有爆粗哦,楼主你不能投诉我,按你的逻辑的话
顺便,版主可以看IP,是不是同个人这件事是藏不了的
当然现在我这ID看不了了
另外,话说咪咪君你不是摸蛋表弟么,不是汕头的么,不懂粤语?-_卅

#根本英俊# 发表于 2010-2-25 13:39:47

不是粗口
楼主只是用很难听的词挑衅其他人然后准备在开战之后抱着侥幸心理置身事外罢了
好吧,我相信前3楼都是同个人
那种恶心的语气很难让人觉得是另一人
上面那行字没有爆粗哦,楼主你不能投诉我,按你的逻辑的 ...
混沌の霸主 发表于 2010-2-25 13:26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咪咪不是上海的麽....

龙翅膀 发表于 2010-2-25 13:41:33

IP不是同一人,但都是广东地区的,不排除代理或者找朋友帮忙的可能

BLUE EYES 发表于 2010-2-25 17:03:21

我記得我禁你言的時候已經發了版規給你,4,用侮辱性语言发言者一律禁言一周,情节严重者直接永禁访!
而且就是因爲你的話使那貼變成不必要的站貼,讓你進小黑屋是讓你冷靜也爲了不讓那貼再生事端,就那麽小黑屋7天,又不是永禁你何必如此動氣= =~

TO2、3樓的這裏不是你耍義氣的地方,等著辦吧

yanyan 发表于 2010-2-25 17:14:52

TO2,3楼 投诉主题,无关人士不得参与,违反回复均作删除处理,情节严重者禁言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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