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破女友心臟 CPR所致改判無罪
2010/06/05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心肺復甦術(CPR)急救有沒有可能造成心臟破裂死亡呢?高雄市男子林興中(47歲)5年前遭檢方控告,以法醫鑑定報告認為他擠壓女友許淑華心臟致死,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改以傷害罪判處10年;不過,案子送到高等法院卻出現大逆轉,認為女子施行CPR太久才導致心臟破裂,改判男子無罪。
CPR按壓胸口的簡單動作,卻讓男子林興中揹上殺人罪。5年前,檢警依法醫鑑定報告,認定他因為擠壓女友胸部,導致心臟破裂死亡,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改判10年有期徒刑;但案子送到高等法院,法官採信台大醫院鑑定報告,以醫療人員施行CPR長達90分鐘,才導致女子心臟破裂,改判他無罪。
一名消防人員表示,「擠壓腹部造成心房破裂,機會很小,除非是我們剛剛所講,哈姆立克腹戳法的方式,如果操作錯誤造成胸骨柄斷掉,很有可能力道方向自然會往心臟方面來刺。」
證實施行CPR的確有風險,只是法醫鑑定報告和台大醫院鑑定結果,竟然讓案情有了180度大轉變,這個重要的改判,讓遭羈押3年多的林姓男子,將可提出冤獄賠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崔顯亞) CPR就是急救那个 很明显系当事人技术不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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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神风 发表于 2010-6-5 20:38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错了,是正常现象,不过心脏破裂是小概率事件,正常都是肋骨断2根,气胸之类的 肋骨摩擦到心脏么… 感觉CPR太危险了,要是出事,轻则断肋骨,重则碎心脏啊 一般都会起码塞个罪名 不然超高的赔偿 不可能无罪放走的 “施行CPR長達90分鐘”
這是正常的情況? 当时医院方没责任吗 CPR竟然致死 心肺复苏是要讲技巧的,你以为我们年年强调去操作考分是白考的么?那个力度如果大了或者不足都要扣分的,死命压的那种只是不懂的家伙才这样做,断一两根肋骨是常事这种谬论更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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