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095976 发表于 2010-7-10 00:04:51

不知谁是谁非,只感觉论坛越来越乱了。有的责任,有点事情要明确。不必要的争吵要放弃。有的是非过去了就算了吧。只要我们明白,下一次别那么冲动,下一次语气好点不就好了么。人类永远不需要战争,这和平的思想不是《高达》教我们的吗?

真正的指南手 发表于 2010-7-10 00:05:54

如果发自肺腑的话语是代发,那我是否可以提出质疑,您的话语是不是别人帮您代发的?您平时吃饭是否别人帮您代吃?没有证据 请您不要瞎说,不然就是诽谤

ZEON728 发表于 2010-7-10 00:06:53

国人一大特色 喜欢内斗

模零 发表于 2010-7-10 00:08:09

如果发自肺腑的话语是代发,那我是否可以提出质疑,您的话语是不是别人帮您代发的?您平时吃饭是否别人帮您代吃?没有证据 请您不要瞎说,不然就是诽谤
真正的指南手 发表于 2010-7-10 00:05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下午你发自肺腑的话语是代发,为什么现在这些发自肺腑的话语就不能是代发?刚才自己不也承认是代发了么

duoforever 发表于 2010-7-10 00:09:09

呵呵。。搞笑的不得了。。。。
就那麼喜歡玩文字遊戲。。。。

真正的指南手 发表于 2010-7-10 00:10:40



别把主客关系搞反了,麻烦先解释一下因为爆粗而被禁的那个ID为啥注册IP地址及最后IP登陆地址都和你这个ID一样吧?
模零 发表于 2010-7-10 00:04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那时下午3点半本人在上班,由于手机上网无法登陆,看到我的朋友无意间中伤了各位,我实在没有办法制止他们所以只能想出这种办法叫他 也就是爆粗口的那位用我的id号登陆 为了制止大家的争吵 没想到这样就变成了把柄,真哭笑不得

真是的 发表于 2010-7-10 00:11:53

本帖最后由 真是的 于 2010-7-10 00:14 编辑

被禁的是楼主的小号不是发主贴的那个楼主朋友啊,楼主你是不是弄错了?
你那个朋友还在前面几楼蹦蹦跳跳的。

既然楼主出面息事道歉了,大家都别追究那些有的没有的了
不管那个ID是楼主还是楼主的朋友,我接受楼主的道歉
和谐第一,过去的事就过去了。

charx27 发表于 2010-7-10 00:12:54

是谁没啥重要吧?骂人的ID封掉了,其他就别搞事了...不就结束了么...

wOneSeven 发表于 2010-7-10 00:13:59

我倒关心LZ想要主办方赔你多少?

模零 发表于 2010-7-10 00:14:41


因为那时下午3点半本人在上班,由于手机上网无法登陆,看到我的朋友无意间中伤了各位,我实在没有办法制止他们所以只能想出这种办法叫他 也就是爆粗口的那位用我的id号登陆 为了制止大家的争吵 没想到这样就变成了 ...
真正的指南手 发表于 2010-7-10 00:10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是这样的话也算是情有可原,也希望你能支持体谅我们版主的论坛日常管理工作,谢谢

真正的指南手 发表于 2010-7-10 00:17:53

我压根就没打算搞事,我都自己照片都报上来了,还想怎样?是不是要我家地址?还是工资卡密码?如何才能诚意?我真心诚意道歉,说是代发,我还能怎样?请版主告诉我,请27楼的朋友告诉我,如何才能真心?如何才能诚意!!!!!!

k99999999 发表于 2010-7-10 00:23:49

感觉上没有26楼发帖后的大肆渲染,根本不会引起各方争议。LZ也消消火,毕竟是有令斑竹起疑的地方,误会解释清楚就好。

绝地风暴 发表于 2010-7-10 00:24:05

哎....LZ差不多就行了,别太那啥了.....退一步海阔天空

真正的指南手 发表于 2010-7-10 00:24:06



是这样的话也算是情有可原,也希望你能支持体谅我们版主的论坛日常管理工作,谢谢
模零 发表于 2010-7-10 00:14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不起版主,我朋友的做法可能是比较过激,我再次向您表示歉意!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想求助,没想到我2位朋友如此激动,导致事与愿违请各位大大见谅

phoenixum 发表于 2010-7-10 00:29:38

在丢失作品的事情上,我对LZ表示同情,但这里胡闹就是你的不对了,版主封掉那个ID是有根据的,就是你这两个ID使用的同一个网络IP地址,我相信版主做事是很谨慎的,请尊重别人的权利,不管LZ是不是开马甲骂人,也不管LZ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来这里声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和主办方商讨事情的处理办法。不赞成在NW上再继续胡闹下去了,我也是最后一次在这个丢失作品的帖子里留言,最后,祝LZ好运可以从主办方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真正的指南手 发表于 2010-7-10 00:33:34

恩 因为第一次丢失作品 没有冒犯任何人的意思 37楼的这位大大的话我们会铭记,只是由于年轻气盛,话语过激,要是下午我没有上班,而是在线,我相信不会让任何人看了难受 没想到好心办坏事 想要制止一切却啥也没制止

甄命天子 发表于 2010-7-10 00:48:10

到此为止吧
理解楼主的心情

kensonyy 发表于 2010-7-10 00:50:08

LS的不用上班么?这么早

gene520 发表于 2010-7-10 00:51:41

搞不懂LZ的心里,全世界的高达论坛都发,就丢一个模型搞得人家欠你什么的,需不需要给你的东西上保险啊。

真正的指南手 发表于 2010-7-10 00:54:01

本帖最后由 真正的指南手 于 2010-7-10 00:56 编辑

搞不懂LZ的心里,全世界的高达论坛都发,就丢一个模型搞得人家欠你什么的,需不需要给你的东西上保险啊。
gene520 发表于 2010-7-10 00:51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有得罪,请多多包含 小弟给您赔不是 对了别的论坛的都是我朋友发的,我已经叫他们删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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