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sjzz 发表于 2011-7-28 11:05:23

一早就又看到郁闷的新闻

温州律师将不得擅自接受动车事故遇难者家属求助                              


                                                                     温州司法局及律协下发紧急通知:“律师不得擅自接受遇难者家属求助”
  7月26日,温州市各大律师事务所收到来自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发来的《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的紧急通知》,该通知规定“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紧急通知》内容为:“7·23”动车事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救援行动,妥善安置伤亡旅客,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随着救援行动的结束,动车事故之后的法律处置问题将会摆上议事日程,部分伤亡旅客及家属有可能向我市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为此,特紧急通知如下:“7·23”动车事故属于重大敏感事件,事关社会稳定,各律师所和律师必须高度重视。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应当按照《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我们这里的确收到过这么一份通知,规定我们接到‘7·23’动车事故家属法律帮助后,必须要上报市局律管处。”温州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这个通知的意思就是让市里的律师对这个事件不要介入太多,如果介入也必须要向相关机构报告。“原本市里还有不少律师很有兴趣为死伤者家属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这个通知下发后立刻让这些律师不敢去接。就算家属找上门来,他们也只能把他们推到法律援助中心。”



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四四目目 发表于 2011-7-28 11:10:27

话说那列车上都没什么大人物的亲戚吗……不然会让他那么猖狂!
我也信了……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11-7-28 11:29:15

这也太那个了吧。。。。。。我不行

宇宙的巴比伦 发表于 2011-7-28 11:42:58

有无搞错啊= =

纪年深夏 发表于 2011-7-28 11:57:32

唉!只会为自己利益着想

死神狙击手 发表于 2011-7-28 12:22:26

转自天涯某帖。

作者:退休律师 回复日期:2009-11-09 22:05:40 
    16。国企转民营中的典型事例
     情节很简单,资产值1.2个亿的国有二级企业,在转民营过程中,以900万的价格卖掉了。
     职工当然不愿意,咨询后找律师集体诉讼。
     要是真走法律程序的话,职工稳赢,因为证据实在太好找,太多了。
     当地律师接到有关部门指令,涉及此类事件的,一律不得代理。
     职工就找外地律师。
     法院拖了很长时间不立案,通过我们当地有关部门通知我们,不得代理,已经代理的,劝当事人撤诉。
     律师能做什么?关系饭碗的事情。
     这就是现实中的无奈。
     这也是为什么我叫它“事例”,而不把它称为“案件”的原因,因为它根本就不能算案件了。

渣古 发表于 2011-7-28 12:56:33

嗯,想尽快平息,甚么都夠胆做。

311lfc 发表于 2011-7-28 15:31:57

不怕再来一次8乘8之类的事件?

游器 发表于 2011-7-28 16:19:18

李宁果然很有先见之明

中原I点红 发表于 2011-8-2 15:22:17

有无搞错啊= =

中原I点红 发表于 2011-8-2 15:22:46

大家信吗?反正我是信了~

战役之殇 发表于 2011-8-2 21:14:43

这个也太霸道了,只为了逃避责任
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三分钟骑士 发表于 2011-8-2 22:19:32

教练 我要去铁道部上班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早就又看到郁闷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