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40014 发表于 2011-8-3 00:33:56

NWID:暮色蒼然 我是来试图讲道理的

本帖最后由 07140014 于 2011-8-3 00:52 编辑

http://bbs.newwise.com/thread-546643-1-1.html
好吧,我是暮色蒼然

事先我要声明
如果叶之子单纯是作弊了,我也不至于要发这种帖
关键是其多次提到了关于之前我被卡商扇耳光的事情

还附带了令人不快的表情
后来还在主区我发的那个帖的八楼说道

我开始理解为何有的人会被人打


但是我认为,就叶之子是否作弊了也应该就事论事
关于我被很无理地扇了两个耳光的事众所周知
事情不是发生在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版主身上你们也不能体会那种痛苦
那次事情虽然可以说是告一段落,但那种无理的屈辱我不可能会忘记
用这种方式来向我个人进行挑衅,而且是因为一个人的品格遭到质疑时那个遭质疑的人所进行的反驳
这是我不能忍受的

由于叶之子开了这个先例,后来,无论是在主区还是在交流区的帖,帮叶之子说话的一干五山众,还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也以此内容对我进行各种讽刺取笑
对此我感到十分的心寒,后来也索性不管了
希望版主能从我的角度出发去想想,我所受到的无理的屈辱在与那件事情无关的纠纷中被人一次又一次地提起的那种无奈悲愤的心情
另外已经被版主你们删除的主区的那个帖,某人还说道:“你这个脸已经被扇掉的人,还说别人不要脸.....”
我也不指望你们能体会我看到这句话时的悲愤心情了,只是希望这种我认为是人身攻击的行为能够得到制止

我想问一下:我被这样无理地扇了耳光是活该吗?就因为这件事情在另外的纠纷中就活该被各种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以此进行各种嘲讽取笑吗?
举个夸张点的例子,一个人莫名其妙地被人杀了全家,未婚妻还被人NTR了(例子就是说明了那个人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侮辱),然后一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以此这件事情对那个人进行各种嘲讽取笑,那么那个被人取笑的人应该去、或者说会去做点什么?
如果天有眼,那些性格扭曲的围观群众应该被怎样处理?

版主的禁言理由还说道了,私人恩怨不应该带到论坛上来
那么上次我原来的ID被某个与我有私人恩怨的人举报了导致了我全部ID被封,然后那个人当时在我全部ID被封的时候还趁机落井下石对我进行各种诋毁
上次版主又是怎样处理的?当时好像还称呼他为“鸡哥”来着?

forge軍曹 发表于 2011-8-3 18:02:05

从哪时开始 人们已经忘记了一句话 请享受决斗的欢乐 当然 我由始至终都没有踏入Z卡 都是这个 嘛..跟朋友拿起psp玩玩联机游戏王的日子比这样各种的小动作 大动作 大投资玩起来舒服得多呢 话说- -开了间新店铺啊 我还以为在一帆? = =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11-8-3 23:17:39

1 你说人家诋毁你,甚至有更过激的行为,你可以说明、举报。至少可能不是我处理或者我想不起

2 也有人反映了,截图是QQ聊天,还是群聊,当时环境不可知道。就好像你不能趁我提起玩网游说了句“我杀人了”你就叫公安抓我。这次同理。再者抛开事实真相,当群众质疑你的时候,你是怎么在论坛和其他人交流的

3 我无法体谅你,哪怕你受委屈了,也不见得你到处揪着人家不放破坏大家讨论环境就是对的

4 当时贴里有人反映过,我也回帖过了,请你不要借“举证”之名肆无忌惮地公布别人的私隐。你看你这贴里面至少还有这个企图

5 如果你说图中这个表情和语气就是诋毁、耻笑什么的
NW不是国际法庭,你们在其他地方有语言上冲突,还是私人之间的,本身在NW就不太适合,你这样到处贴牛皮癣广告一样纠缠、被撕了牛皮癣广告还去警察局讨说法的,不见得就如标题说的那样就是“讲道理”的

C.D.MaN 发表于 2011-8-4 01:03:17

"举个夸张点的例子,一个人莫名其妙地被人杀了全家,未婚妻还被人NTR了(例子就是说明了那个人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侮辱),然后一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以此这件事情对那个人进行各种嘲讽取笑,那么那个被人取笑的人应该去、或者说会去做点什么?"

这个例子有点不合适吧,那个人为啥会被群众嘲笑的原因,总会有吧?这就是LZ这次事件中被处罚的原因?

07140014 发表于 2011-8-4 02:30:04

本帖最后由 07140014 于 2011-8-4 02:31 编辑

你们的道理我已经深深的体会到了
综合起来就是一句话:你还是滚球吧,这次我是支持叶之子和支持叶之子的那一方的

那么我就此退散

我还是希望,如果还有人就我之前被扇耳光的事对我进行嘲讽版主能够进行处理
我认为还是就事论事比较好
就算是你们之前认定了我对叶之子的各种喷(这个我不打算承认)我至少也能做到就事论事
理屈词穷的时候将别人以前的尴尬或者屈辱的事挖出来各种嘲讽,这种事情是我不能忍受的

最后我想提一下,版主你说我各种发图公布别人的私隐
那么帖子里面的那些人拿我之前受到的无理的屈辱来各种嘲讽取笑
我认为这也是同样性质的行为,哪怕那件事情可以算是众所周知

S~〇天PIG 发表于 2011-8-4 04:11:34

本帖最后由 S~〇天PIG 于 2011-8-4 04:12 编辑

(本贴中只代表我个人观点,其中的“我们”只是单纯用词,请不要把任何责任牵涉到其他人身上,各位也无需对号入座)

朋友都劝我别再回应此事,
但当我看到楼主指名道姓地提到“鸡哥”二字,
我不得不对号入座一次,我想我也应该有这个资格吧?
先说说你我之间的私人恩怨,你上次所说的“战事”,
我很记得是双方ID同时被禁的,我真不知道我如何在你被禁后,继续落井下石?
再者,一个话题,某一个人同时使用多个马甲来混淆视听,在我看来绝对是不厚道的,
我不清楚版规对这种行为的处理如何,但我相信当时斑竹的处理是正确的。
对于上次“战事”,我到最后可是申请永禁的,因为我从来都承认自己发言的责任
而你认为我有什么不当行为,斑竹没有去处理,你大可举出合理的证据举报与斑竹,
若事实查明如此,我甘愿受罚。

再说说这次的“战事”,不知道楼主可曾记得自己的发言呢?
我就是之前买卡被某卡商推迟供货一个月追讨货款时被问候母亲然后发帖讨伐后被该卡商当街扇了两个耳光的那个白痴
这是你的原话,从平常人角度看,一个人自己把自己的事情拿出来自嘲,连自己都不尊重自己,那么我们回帖的人可不可以认为楼主对这件事情已经无所谓呢?
再者,论坛都有发表个人观点的权利,至于是否言语过激,或者是否过分,我们都没权利去过问,
正如现在的微博言论,各色各样兼而有之。你个人认为你被扇的事情是屈辱,那么你就不允许其他人认为这件事情是活该?
即便是本拉登的死亦有人叫好,有人愤怒。坦白说一句,就你被扇一事,我个人观点就是你咎由自取。(如果发表这观点会导致我受论坛处罚,我接受)至于为什么,这就牵涉你我之间所谓的“私人恩怨”等一大股事情了吧?再此不做叙述了。

希望版主能从我的角度出发去想想,我所受到的无理的屈辱在与那件事情无关的纠纷中被人一次又一次地提起的那种无奈悲愤的心情
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真心觉得楼主可曾为自己的言论反思?
我记得本次“战事”之初,楼主可是大义凛然地放过不少地图炮,针对江门的有,针对五山的有,
不知道楼主在自己经历过某些事情后一脑子地去认为,不免过分主观?如果楼主有悲有愤,那么我们的悲,我们的愤该如何处理?
看来叶之子和某PIG认为我被某人扇耳光是罪有应得?
那么下次我是不是可以去问候你母亲了,然后你被问候了母亲还不能发怒,一旦有所不满去进行一点应有的反击就应该被扇耳光?
这是什么扭曲的世界?
如果你认为我不可把你被扇耳光应为是罪有应得,那么我们被地图炮的人就理所当然被你扣帽子了么?
先不说你的态度,就从你自相矛盾的发言,你认为自己的言论可有说服力?

楼主可曾想过,你被人群嘲前,你一早就群嘲别人了?
又或者,楼主在扇耳光的事情中是受害者,就一直拿这事情来装可怜?
如果真是这样,你就跟一个把自己伤疤展示给别人看而摇尾乞怜的乞丐没啥区别了。

此外,楼主在本贴仍然没有覆盖QQ号就把贴图发上来,我真不知道你想证明什么?一个表情?一段对话?
如果单纯那么点事情就足够让楼主如此抓狂,那么楼主的情商真的不高。
再者,楼主这次贴图可是把自己骂叶之子白痴的图删掉了,而另外在楼主的帖子中也曾说过叶之子神经失常,单从字眼的侮辱程度看,我看楼主的言论比起当时所有其他人的发言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楼主的追究别人在你看来是成立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反过来再追究楼主你呢?如果真的这样,我看楼主绝对不止短时间禁言吧?

最后,我从楼主的思维角度说说:
第一,“鸡哥”是朋友们对我的尊称,但是在楼主的口中确实那么充满不屑,我十分不爽,我应该就此追究么?
第二,就从本贴标题“试图”二字来看,我觉得楼主就是来傲娇的,那么应该试图被你讲道理?
第三,楼主压根就没参加本次比赛,如果楼主总认为别人是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不能就事论事,那么你压根就没任何资格去发表本次作弊事件,因为你压根就是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注射天使lili 发表于 2011-8-4 10:25:43

关于主区那贴,我说该说的。

帖子是我移动去回收站的。当时是LZ提出删除的,理由也很善意,就是不想再争吵而已。
如果有人误会删贴理由的话,现在赶紧更正过来。

还有就是,我们并不是孩子家长或老师,顶多只是论坛管理者,会员之间吵架了吃亏了我们没权限理更没法处理。
要知道警察也没理由管NTR啊,杀人案倒是可以。
当然在论坛内人生攻击,粗口还可以处理就是了。

YO蟹 发表于 2011-8-4 13:22:10

你们的道理我已经深深的体会到了
综合起来就是一句话:你还是滚球吧,这次我是支持叶之子和支持叶之子的那一方的

那么我就此退散

我还是希望,如果还有人就我之前被扇耳光的事对我进行嘲讽版主能够进行处理
...
07140014 发表于 2011-8-4 02:30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你还不打算承认么,NW交流区几千人看着你对叶子各种喷,在游区的主区当时也是很多人看见你喷他,至于你说大家拿你的往事来说事?我记得你是主楼已经自己说出来了吧= =

YO蟹 发表于 2011-8-4 13:23:48

我就是之前买卡被某卡商推迟供货一个月追讨货款时被问候母亲然后发帖讨伐后被该卡商当街扇了两个耳光的那个白痴
叶之子你很不错嘛
希望你能保持这种霸气

http://bbs.newwise.com/viewthread.php?tid=546643&extra=&page=1


我觉得对于LZ这种人还有什么道理可讲,这已经是单纯的无理取闹了= =

野比大雄君 发表于 2011-8-4 15:09:02

这种人就是欠揍

Hunger.Silent 发表于 2011-8-4 21:07:09

憑你再大道理,也沒有權利透露當事人私人信息,乃至於小小的QQ號

无名神风 发表于 2011-8-4 21:20:16

其实11L在游区做的各种事也好不到哪去吧...

美鸟D游戏 发表于 2011-8-4 22:15:44

坦白说一句,就你被扇一事,我个人观点就是你咎由自取

请7L 解释一下

顺便问一下 本人被打 你个人的看法

调教先生,如果不是一中在水区发贴,我也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现在游戏王(某地)的环境气氛是木仓打出头鸟,小团体主义!这是我其中一个无限期离开游戏王的原因,有些时候和人吵没有意义+意思,打人卡店换了一个BOSS,改了个新的店名,依然可以继续在NW网上活动!(前提是没有人举报) 可见只能针对ID,不能对电脑后面的人处罚,BZ们都没有实际上的权力去做!无论在那一方面,背后环境不支持你,你基本上就不能翻身!

另外说一句,自嘲不代表是不介意当年被打的事,而是说明了现实上的不公平而已!


我对LZ说几句,被打是事实,被说是有准备的,在OP最新一话里面大概有一句 要做就要做英雄什么的
大概意思是,被人说也要觉得自己是正确的,如果被MJ党说下就软了,以后怎么抬头


上面可能有些文法不通,请自行脑补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1-8-4 22:47:14

楼主,当时你被打的时候,那事都是我处理的,请问,站在我们版主的立场上,你还打算我们能够做什么?当事发公告了,群众也支持你,打人卡店也封杀了,试问我们小小一个版主还能做什么?
好了,现在到头来,变成“事情不是发生在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版主身上你们也不能体会那种痛苦”了?
OK,不管我们有没有体会到你的痛苦,请问你想如何?

S~〇天PIG 发表于 2011-8-4 22:48:10

坦白说一句,就你被扇一事,我个人观点就是你咎由自取
请7L 解释一下
顺便问一下 本人被打 你个人的看法
同性质的事件,发生在不一样的人身上当然会有不同的观点,
美鸟的事情我可是极度气愤的,个人认为这些变态的卡商的确不该在世上存在。
但是若是楼主就是另一回事,这就关系到人在别人心中的形象如何了,
直白说,楼主在我心中的形象可不是一般的差,我也不希望去改变这种看法,起码没有什么表现值得我去改变这种看法。
因此,单就楼主的事情,我拥有我个人主观意见去认定咎由自取,好比一个杀人犯杀掉一个强奸犯,我觉得那强奸犯罪有应得,可是正常不过吧?(当然这只是一个例子)但比起其他人任何人都有区别,请别混淆,或者对号入座。

另外说一句,自嘲不代表是不介意当年被打的事,而是说明了现实上的不公平而已!
自嘲代不代表不介意,我觉得只有楼主自己知道,
但是就楼主发言的态度看来,起码我从心底就觉得楼主不会介意这事情,
反过来,我怎么就看不到美鸟你去自嘲这件事呢?
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事,表达方式,别人怎么接受,怎么理解,我们又怎么能去左右?
再者,如果美鸟详细了解楼主的各种发言,就会知道楼主的思维方式跟“自己是皇帝,别人是奴隶”没太大区别了。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11-8-5 02:00:10

楼主,当时你被打的时候,那事都是我处理的,请问,站在我们版主的立场上,你还打算我们能够做什么?当事发公告了,群众也支持你,打人卡店也封杀了,试问我们小小一个版主还能做什么?
好了,现在到头来,变成“事 ...
凯渊-卓洛 发表于 2011-8-4 22:47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想版主出面把卡店砸了,告诉他“你们再敢动暮光,砸的就是人不是店了”什么的吧

我真心不知道他还想我们干嘛

帕伽索斯 发表于 2011-8-5 02:07:30

还有,对所有人说的,对于楼主发生的一些事情被人再拿出来说、甚至刺激一事

凡是有类似的
首先,希望有人能提供“事情描述”,就拿楼主说的,不知情的人看到所谓“扇了两个耳光”,不一定知道到底是发生什么了,不知道背景不清楚你到底有“多委屈”
其次,发生的地点。你在Q群被刺激,你跑去论坛找版主处理,这本身就奇怪了,论坛版主又如何管得到Q群
再者,对事不对人,你多委屈都好,在论坛违规了,就处理。穷不是可以打劫的理由,当然你可以在小黑屋进行回忆感动群众

YO蟹 发表于 2011-8-5 02:47:24

非常赞同爬树的话。。。。。。。

YO蟹 发表于 2011-8-5 02:48:23

非常赞同爬树的话。。。。。。。

07140014 发表于 2011-8-17 01:13:15

我什么时候被永久禁言了?
不是说两周么?

对于版主的答复我已经了解了
不过对于某些人的发言我还是觉得很愤怒
不回复不代表我怕了
只是觉得说下去也没意思而已

衷心感谢美鸟
你说得没错,被黑的话说再多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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