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和正当防卫要看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正在进行针对本人或他人的不法侵害,
人家还没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或者不再具有侵害能力的时候,你悄悄绕过去一个闷棍一个背刺把人打死了连防卫过当都不是;
比如例子里A对C的犯罪行为知情与否就直接关系到A是否有保护权益的主观意图,这也关系到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标题
界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和正当防卫要看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正在进行针对本人或他人的不法侵害,人家还没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或者不再具有侵害能力的时候,你悄悄绕过去一个闷棍一个背刺把人打死了连防卫过当都不是;
比如 ...
日向世刹那 发表于 2011-9-22 19:38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即是说要当行为发生时才能断定?
表示曾见过这样的解释,不过真心的不爽 嫌疑人持械侵入住宅准备实施杀人,虽未开始犯罪行为,
但仍然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犯罪行为构成既遂,但仍能挽回损失,
仍可认为侵害行为尚未结束。
这需要看正在进行侵害行为是否具有威胁性和紧迫性。 看了下报纸我说的案件的一些跟进
目前警察说,撞死人的好心人A没有足够理据证明“他觉得那个是贼”
不过我觉得,假如真的没有证据证明A有足够理由“觉得那个是贼”,没有证据证明好心人A有杀害油站经理的意图,也顶多是过失致人死亡吧……
话说上次我问过阿凯的,假如真的开车追贼撞死了,又算什么?
PS:看了这个例子后,以后万一碰上抓贼的,我在不确定哪个是贼之前还真不好下手啊…… 我快斗SAMA突然对几位版主OVERLAY后的表现满是期待... 那啥,楼上的,我不是版主啊喵 本帖最后由 天成快斗 于 2011-9-25 16:36 编辑
那啥,楼上的,我不是版主啊喵
abchuai 发表于 2011-9-25 12:21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我本来就没点名说是谁乃莫要激动...而且越说自己不是版主的人我反而觉得嫌疑越大你的这一举动暴露了你 这真是有理也说不清 怀叔明显是幕后的 A先生可以升级了! 我快斗SAMA突然对几位版主OVERLAY后的表现满是期待...
天成快斗 发表于 2011-9-24 22:50 http://bbs.newwise.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是overlay的方式吧 我啥时候变成非版主特权阶级了?话说我连什么热瓜啊3G啊爱儿啊那些人的Q都没,我有啥啊喵?
因为快斗你说的几位版主OVERLAY,我咋看标题就只有帕帕一厢情愿地要跟我OVERLAY了?后边那个阿凯是OVERLAY完结后的产物了喵。 你的意思是爬树霸王硬上弓而我完全可以打包起来去当呈堂证供了? 再怎么说啊凯你也是恶役啊 恶役啊……
那么
现在开始审理爬树强行叠放H叔一案……
等一下法官大人,我想纠正你一点,是H叔诱拐爬树叠放他 叠放后啥产物?话说二十四楼不管了么 话说我未提交起诉状,法官凯你要强行审理吗?我要求跟帕帕庭外和解 你别弄错了!现在是爬树告你勾引他! 喂喂,我是性感了怎么呀?我穿得性感就该被人强X吗?我都还没告他,他告我啥,你们别乱来,我还等着他给我赔偿 凯叔,你这么萌,让我好想推倒撕衣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