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也许不过渴望父兄与家庭
丹尼斯•罗德曼一直没有淡出过人们视线,每位看过九十年代NBA的球迷也会记住这个位最标奇立异的篮板王,甚至能在樱木花道处找回他的身影……直至这年,在活塞的球衣退役、入选名人堂,他以看似改变了的形象再次霸占着一切。其实他还是他,丹尼斯•罗德曼,一直以最真实一面努力维持生活的大虫。
他没有父爱,家中都是女人,没人给予他甚么,除了篮球──他并非为金钱与名利打球,纯粹是这辈子没有像篮球让他这么有自信。父亲在他五岁时离家,有N个孩子(二十至四十七不等);家中两位妹妹不论成绩与打篮球也比他要好(那时罗德曼还只有五尺十寸),他到NBA前还要到机场当保安、尝过偷窃被捕……一切都是糟糕的生活──一直延续到打篮球时,比如跟麦当娜等女人的绯闻、比如那不到三个月的婚姻却留下四岁的女儿、比如在季后赛期间突然跑到拉斯维加斯……
他需要父爱、需要兄弟、也需要自由,而后者是因为没有前者而形成的生活习惯。
查克.戴利的活塞坏孩子军团率先替大虫找到所需要。也许罗德曼若非在二轮第一位被活塞选中,根本不能生存于NBA之中,原因不过是只有底特律与他相配。六尺七寸的身高、敏捷、有速度、热情、身体质素良好、为了防守能放弃进攻,完全是替伊塞亚.托马斯与乔.杜马斯冲锋陷阵的角色。罗德曼明白自己对于活塞来说可有可无,因为不论里克.马洪、阿德里安.丹特利甚至是同年进NBA的约翰.沙里也在他之上,他不会威胁到轮换,于是更能放开手打球。新秀赛季的大虫已完全融入汽车城的蓝领气质,甚至比《8 Miles》展现的更痞气──菜鸟身分于季后赛面对强大的波士顿跟丹尼斯.约翰逊卯上,寸步不离防守与嘲讽,甚至在输球后说出“拉里.伯德被高估了,因为他是白人”。坏孩子的榜样。
球队喜欢大虫,因为那用不完的精力、不言退的精神、狂烈渴望向上爬的意志,在他之上言传身教的是比尔.兰比尔还有里克.马洪,他不吝惜体力在内线肉搏。他每天和丹特利一对一,毫不惜力地阻止对方。戴利越加喜欢他、队友越加信任他,他就越卖力,一如此后罗德曼替受伤的丹特利首发小前锋,从控卫守到中锋──88年活塞终于闯进总决赛,面对魔术师.约翰逊,罗德曼用他的身高、体格与速度限制住对方,直至第七场对魔术师那犯规(加上兰比尔对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巴尔的犯规),与及还余39秒球队落后、快攻时无故在三分线内一步跳投失败。
要使用罗德曼的防守与热情,就要接受他偶尔脱离体系,戴利完全明白──他不是以教练的身分去接纳,而是像父亲般放任,然后让手下的孩子们把一切过剩精力放在球场上的肉搏之中。坏孩子军团拿下两个总冠军,伴随着罗德曼于马洪离队后展现的防守──两次最佳防守球员。他不是那种冷酷杀手、也非采用暴力收拾敌人的球员,他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维持自己的热情、发泄自己的情感──他会在领最佳防守球员时哭了、会在封阻大梦奥拉朱旺后流泪,因为这些都是他凭自身努力得到成功。罗德曼明白自己的角色,不会抢班夺权,乐于当小弟替老大开路。他们也许会争执,但在比赛中就团结得密不可分。于是活塞是他的家、戴利是父亲而坏孩子军团是兄弟;当戴利离开而家解散时,罗德曼无须再留下,也没人再能够以父兄身分接纳他。
托马斯在罗德曼球衣退役时说的一句话:“不论你在哪里获得成功,你也是活塞人”。
此后罗德曼带着两季篮板王身分降临圣安东尼奥──并不适合他的城市。大虫的坏孩子风格注定他是东岸人:肌肉式的相撞、纠缠、硬碰硬、辗过敌人、去你的,就是不让你得分、不管一切要的只是胜利。大虫其实需要容许他放任的长辈──戴利会跟他沟通,不是要他服从──格雷格.波波维奇主导的马刺哪会容许?鲍勃.希尔要压住他,不想他破坏球队气氛,只因罗德曼在马刺当小弟也嫌锋芒太露了,大卫.罗宾逊不是以凶猛压人的领袖,队友也不是汽车城那些军团,西岸式的以优雅跳投或技术分胜负并不符罗德曼风格──他心目中男子汉式以肉搏决胜的名正言顺。
他看不起约翰.斯托克顿与卡尔.马龙的阴招,只要堂堂正正胜利,于是他不会因当年的事跟做了队友的斯科蒂.皮蓬道歉(直至名人堂那段开场?)、不会服从大卫.罗宾逊──原因说他未能堂堂正正带队拿下胜利,不如说大虫根本不喜欢上将这类球员。即使大卫.罗宾逊是军旅出身,但他性格温文,并非底特律那种痞气老大,而且相比于篮下硬挤更喜欢以速度与中距离手感决胜负。95季后赛对决大梦败北被罗德曼嘲讽,显然是他当时看不起温文安静的结果。如果是现在已略显老成持重(至少比当时成熟)的他呢?
NBA是商业联盟,从生意到形象都假腥腥,与罗德曼相克──他只觉得篮球最终目的是胜利,拿下五次冠军皆源于自小的低微与渴望成功。他佩服胜利者,不会因败给大梦或波士顿而憎恨对方,只想着下次怎么回击,他也不后悔自己在球场上做的任何事。你不可能管住罗德曼,只要在场上发挥出色,你就不应限制场外的任何事──禅师一向擅长此道。
当菲尔.杰克逊以三角战术拿走迈克尔.乔丹球权,再以胜利证明自己时,该知道禅师真的是能压人却又能用人的教练。事实上,他放任罗德曼于场外的任何事、也任由他在场上缠住卡尔.马龙或与球证争执,却始终安置他于战术中──三角战术能活用罗德曼的脑袋却并不死板,又能让球员不会游离于体系之外,即使大虫不会(乐于)进攻仍能偶尔当策应、熟练地拿下进攻篮板。球队(禅师、乔丹与皮蓬)不管场外发生甚么事,只需要上场打球并拿下胜利,三位老将目标一致,结果他们同时进最佳防守一队、球队72胜。
因为那是乔丹,所以罗德曼不说甚么,他敬佩强者、认同任何一位能赢球的胜利者。乔丹那飞人般的身体、懂得走空档接球得分的特质,最重要是不怕碰撞──在对阵底特律时已磨练出堪比坏孩子军团的意志力,还能拚死地摧毁对手。罗德曼跟皮蓬有过节,他们不是朋友(甚至是大虫明言跟乔丹与皮蓬不会在场下交谈),但他们相互认可、一同防守。在公牛的罗德曼不是小弟,但在他之上还有人可以压制着一切,于是罗德曼放心为了自己、为了球队上阵杀敌。
菲尔.杰克逊的球员时代是嬉皮士年代,他不信任规条、曾经吸毒、后来笃信禅宗,他以异于戴利的方式跟罗德曼相处──在脾气上,大虫不过是小孩。戴利把罗德曼的情绪引到球场上发泄,让他打出震动人心的热情防守、让他跟球队以家庭方式生活;禅师任由大虫把一切东西放到场外,只要把应该的东西放到场上,两者更多在于相互了解与利用──即使罗德曼完全认同菲尔.杰克逊,甚至视对方为自己现存最近似父亲与导师的人。
如今,大虫成长了。他没有在名人堂诋毁卡尔.马龙与约翰.斯托克顿、没有替自己的丰功伟业再次歌颂一番(对比人生是“胜利”的乔丹的发言),他赞扬乔丹与皮蓬是篮球史上最佳二人组,他回望过去依然完全感谢戴利与禅师。
十年后的他,开始感恩,在场外展现对“家”的渴求。当年的罗德曼谩骂着一切,对诸如商业联盟等虚伪表面的愤世嫉俗、漠视规条,如今却感念着大卫.斯特恩与他的团队,让他得以在NBA立足而确确实实没有走进更糟糕的生活。他对自己过往没照顾家人相处好感到抱歉,自言是差劲的丈夫与爸爸,但他更不想重蹈父亲的覆辙,于是组织了家庭(虽然私生活仍旧混乱)、感谢妻子的包容、重新肯定母亲在他小时候养育家庭的努力、也感激一切帮助他的人──有恩必报、有仇必报,贯彻始终。
希望成长了的大虫能安然渡过他生活上的难关,也感激当年保持着赤子之心的他在场上给球迷带来了一切。
丹尼斯•罗德曼,一个与别不同的传奇。 我看的第二部NBA球员电影就是大虫演出的,,, 罗德蔓还是一个很不错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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